1、施工安装合同范文 发包人(全称): _ 承包人(全称): _ 依照中华人民 _合同法、中华人民 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 工程地点: _ 工程内容: _ 资金: 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 竣工日期: 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天 1.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
2、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四、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以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1.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
3、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2.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 _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3.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
4、据。试车中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造价内。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4.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施工方向发包方将已完工程办理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承包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 5.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6.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
5、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元(人民币) ¥:_元 ,最终价款以审计结果确定。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其余辅助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负责。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2)已进场的物资,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
6、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七、安全施工 承包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加快施工进度,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规程,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人身、机械设备等的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承担在施工中因各项措施不力、违规作业等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在开工前做好 “三通”工作(水通、路通、
7、电通)。 (2)合同签订后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及图纸; (3)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4)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5)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 2.承包方 (1)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
8、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已完工的工程,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5)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
9、,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
10、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同意提交延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约定_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_份,其中发包方执_份,承包方执_份 十五、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 _经济合同法有关条例执行。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