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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1.040 P33 备案号:71025-2020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17752020 农村户厕改造技术规范 2020-04-08 发布 2020-05-01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T 1775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3 5 基本规定.3 6 厕所类型及模式选择.3 7 户厕设计要求.4 8 资源化利用.6 9 施工.7 10 验收.9 11 运行与维护.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三格化粪池厕所形式.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双翁漏斗式厕所形式.17 附录

2、C(规范性附录)粪尿分集式厕所形式.24 附录 D(规范性附录)双坑交替式厕所形式.28 附录 E(规范性附录)阁楼堆肥式厕所形式.32 附录 F(规范性附录)完整上下水道水冲式厕所.35 附录 G(资料性附录)农村改厕及污水处理流程示意图.36 附录 H(资料性附录)青海省各市、县标准冻结深度.37 参考文献.39 DB63/T 1775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农牧业工程项目咨询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建中、段彦敏、杨力军、刘海棠、林媛、李洪顺、吉秀亮、柏章荣、白重庆、丁恺、岳淑萍、安

3、旭、龚贞慧、李曙婷、王斐、张凌浩。本标准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监督实施。DB63/T 17752020 1 农村户厕改造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户厕改造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规定、厕所类型及模式选择、户厕设计、资源化利用、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内容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村(含农牧区)户厕改造(包括新建、扩建)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

4、计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14J 914-2 住宅卫生间 (建质函2014210号)05J909 工程做法 (建质函2005201号)3 术语和定义 GB 1937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户厕 供家庭成员大小便用的场所,由厕屋、便器、贮粪池等组成。户厕分为附建式与独立式户厕,建在住宅内为附建式户厕,建在住宅等生活用房外为独立式户厕。3.2 户厕改造 将户用附建式及独立式非卫生厕所改造为卫生厕所,使之具有方便、卫生和舒适的使用环境,且具有一定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功能,包括户厕的新建、改建和扩建。3.3 农村户用卫生厕所 厕屋有墙、有顶、有门、有窗,

5、无蝇蛆、无臭、贮粪不渗、不漏、密闭有盖,无粪便暴露,适时清掏出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DB63/T 17752020 2 3.4 无害化卫生厕所 具备有效降低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传染性设施的卫生厕所,包括三格化粪池厕所、双瓮漏斗式厕所、粪尿分集式厕所、双坑交替式厕所和具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冲式厕所。3.5 黑水 通常指人排泄及冲洗粪便产生的高浓度生活污水。3.6 灰水 家庭厨房、洗衣、洗浴等废水和黑水经无害化储粪设施处理后的上清液统称为灰水。3.7 单户分散收集处理 针对村庄人口数量较少、不适合或不需要大范围铺设管网的情况,居住分散地区的农(牧)民,以单户为单位进行就地分散收集处

6、理的方式。3.8 多户集中收集处理 针对村庄人口数量较少、不适合或不需要大范围铺设管网的情况,居住集中地区的农(牧)民,以多户为单位进行就地集中收集及处理的方式。3.9 化粪池 对粪便进行发酵处理并加以过滤沉淀,达到对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的粪尿处理器。3.10 资源化利用 指粪便、有机垃圾、剩余污泥、尿液和黑水等经无害化处理后进行农业、林业等土地利用。3.11 堆肥 通过微生物的作用对分类收集的有机垃圾、粪便、污泥等进行的生物分解过程,制作产生肥料。3.12 环境敏感区 DB63/T 17752020 3 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

7、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天然渔场、封闭半封闭、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3.13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一种将不同技术单元集成后处理生活污水的设备。4 总则 4.1 户厕改造应做到安全合理、经济适用、卫生环保、环境改善、质量保证、和惠及民生。4.2 户厕改造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青海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规定。4.3 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宅基地审批等以及其他涉及新建、改建农户住宅时,农村户厕应当与住房建造同步规划、审批、建造和验收。5 基本规定 5.1 户厕改建应当坚持“卫生、经济、适用、环保”的原则,倡导厕所入院入室,采用“分散(集中)粪污收集处理+有机肥还田”模式

8、和采用“分散(集中)污水收集处理+再生水重复利用”模式。5.2 推广粪肥资源化利用且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滚动实施;整村推进;尊重习俗。5.3 户厕改建应结合农村区域气象、工程地质、村落分布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布局与形式。5.4 户厕改建应符合村镇建设总体规划,保证乡村的村容村貌。5.5 户厕改建应根据当地农户的生活要求,各家各户实际情况进行选址。5.6 户厕改建及新建应为无害化卫生厕所,依据当地情况合理地选择农村户用无水卫生厕所或农村户用有水卫生厕所。5.7 户厕在模式选择、选址设计、技术路线等方面应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自然环境和气候特点相适应,并达到 GB 19379

9、 规定的要求。5.8 户厕改建应对原有房屋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已鉴定为危房或整体搬迁的农房不应进行改造。5.9 在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多年冻土以及其他特殊性地区敷设排水管道、排水构筑物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5.10 新建、改(扩)建农村户厕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应符合 GB 19379 的要求并适合我省的低温气候特点。6 厕所类型及模式选择 6.1 一般规定 6.1.1 农村户厕改建粪污收集模式需因地制宜,可采用下列方式:DB63/T 17752020 4 纳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型。村庄人口密集、居民点集中、距市(县)城较近的地区,可通过管网收集方式,将生活污水集中排入市政管网;单村集

10、中污水处理型。村庄人口密集、居民点集中、管网收集较为方便时,可通过管网收集,集中建设化粪池或污水处理站;多户集中收集型。对于居住集中的农户,可按多户为单位建设多户型三格式化粪池或单格贮粪池进行粪污集中收集;单户收集型。对于村庄人口数量少且布局分散的地区,可采用每户独立建设单户型三格式化粪池或单格贮粪池进行粪污分散收集。6.1.2 下列地区户厕改建不宜采用水冲式厕所,宜采用户用无水卫生厕所等作为补充模式。水资源匮乏、无供水设施地区;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水域附近或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开挖后水易倒灌的江河沿岸。6.2 厕所类型选择 6.2.1 常见户厕建设类型:三格化粪池厕所(见附录

11、A);双瓮漏斗式厕所(见附录 B);粪尿分集式厕所(见附录 C);双坑交替式厕所(见附录 D);阁楼堆肥式厕所(见附录 E);具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冲式厕所(见附录 F)。6.2.2 应根据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方式、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和民俗等,合理选择确定卫生厕所的类型及模式:三格化粪池厕所、双瓮漏斗式厕所。适用于农村供水稳定且下游无集中管网收集地区;粪尿分集式厕所、双坑交替式厕所、阁楼堆肥式厕所。适用于农村缺水地区;具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冲式厕所。适用于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和城郊社区。6.2.3 在农户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推广使用无水卫生厕所,如

12、粪尿分集式、双坑交替式、阁楼堆肥式厕所等,有条件的可推广具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冲式厕所。6.2.4 对上水不稳定、防冻保暖措施不到位、群众不接受等条件及技术不成熟的地区,不能盲目提高标准改为具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冲式厕所。6.3 污水处理流程 6.3.1 农村污水处理应根据村庄所处区位、人口规模、集聚程度、地形地貌、排水特点及排放要求、经济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合理划分排水区域,可采用单户、联户、单村、联村的排水范围,因地制宜地选择简单、经济、有效和环保的污水收集模式和处理技术措施。6.3.2 对于居住分散且单村人口规模较小的地区,宜采用低能耗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

13、施,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气候条件适宜的农村,宜采用集中自然处理;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宜采用集中处理设施。农村改厕及污水处理流程(见附录 G)。6.3.3 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出水水质设计要求应根据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和相关要求确定。DB63/T 17752020 5 7 户厕设计要求 7.1 一般规定 7.1.1 室外户厕在农村庭院内的方位,应本着方便使用的原则,并根据常年主导风向建在居室、厨房的下风侧。室内户厕应与住宅设计和建设统一安排。新建厕所的建筑形式应与当地村庄建筑风格相协调。7.1.2 在水源地等保护环境敏感区内进行的农村户厕改造,应将化粪池出水

14、封闭引至环境敏感区外进行农业利用。7.1.3 新建农房及旧房改造应设置室内卫生厕所。7.1.4 农村户厕改造的排放管线及化粪池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化粪池的抽吸及清掏口应有冬季保温防冻措施。7.1.5 化粪池的布设应与房屋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化粪池与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距离大于 30 m,不满足安全间距条件应采用防护措施。7.1.6 下游无集中收集管网时,严禁便器以外的排水管线接入化粪池。7.1.7 农村户厕改造后,粪渣粪液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应在农田承载力范围内进行农业利用,化粪池出水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水沟等地点。7.1.8 建筑材料、预制型产品和厕具产品应当坚固、耐用、结构安全,有利于卫生

15、清洁与节能环保,经材质检测和卫生评价符合技术要求或冲水便器应选用节水型。预制化粪池产品经有资质机构检测,机械强度、材料性能和卫生学要求符合规定。7.1.9 农村户厕应采取保温御寒措施,给水管道和户厕化粪池应建在冻土层以下,对厕屋、门窗、管道、化粪池等作保温防冻处理。7.1.10 农村户厕改造应采用技术成熟、经济适用、质量可靠的材料、器具及设备。7.1.11 农村厕屋改造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关防火规范的要求。7.1.12 农村户厕改造可采用下列方式:对于新建或既有农房满足结构安全具备室内改造条件的,可选择在室内建造附建式厕屋或一体式厕屋;对于既有农房不具备室内改造条件和改造空间的,可选择在室外贴

16、临建造独立式厕屋。7.1.13 储粪设施的吸污口距离农户住宅建筑外墙大于 1.5 m,宜设置在靠近道路便于抽排的位置。7.1.14 研发成熟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技术模式,在本规范的原则上,经技术论证后报省主管部门批准后采用。7.2 室内厕屋设计 7.2.1 农村室内厕屋改造应按以下分级标准进行改造:基本型。仅具备室内如厕功能;改善型。在基本型的基础上增加盥洗、淋浴等功能。7.2.2 室内厕屋应符合下列要求:厕屋位置应结合房屋平面布局及农户居住习惯,宜建造在房屋角落;厕屋应单独设置并与生活区分隔,厕屋内应有照明、通风、防蚊蝇等设施;厕屋面积。基本型的应满足基本的如厕要求;改善型的应满足盥洗、淋浴

17、等要求,厕屋室内净高不宜小于 2.2m;户厕门洞的最小尺寸不应小于 0.90 m2.00 m(宽高,装修完成面的净尺DB63/T 17752020 6 寸)。厕屋地面及墙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墙面及天棚应进行必要的装修;厕屋的建筑卫生要求应 GB 19379 的有关规定。7.2.3 厕屋的平面布置及工程构造做法详细参见 14J914-2。7.2.4 墙无门洞,改厕需在洞口上部增设过梁。7.2.5 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要求:间歇供水地区厕屋内应设置高位储水箱。基本型的水箱有效容积的不宜小于 0.2 m3、改善型的水箱有效容积的不宜小于 0.4 m3;坐便器高度以 350 mm 为宜,蹲便器长度不宜小于

18、 500 mm。7.3 室外厕屋设计 7.3.1 室外厕屋应符合下列要求:新建、改(扩)建农村室外户厕时,宜设置在原有住房的侧面或较隐蔽处;厕屋内应有照明、通风、防蚊蝇等设施;厕屋面积。基本型的面积应满足使用功能,厕屋室内净高不宜小于 2.2 m;厕门洞的最小尺寸不应小于 0.90 m2.00 m(宽高,装修完成面的净尺寸)。三格化粪池厕所、双瓮漏斗式厕所及水冲式厕所冬季应具备采暖条件,建筑外墙应有保温节能措施,室内温度不宜低于 5。7.3.2 户厕内的地坪应高于庭院地坪 100 mm,以防止雨水淹没。7.4 便器及排污管 7.4.1 在满足化粪池渣液不小于 60 d 滞留周期的前提下,便器的

19、冲水量必须符合使用要求,单次冲水量见各附录要求。7.4.2 排水管管材宜采用塑料管材。7.4.3 排水连接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卫生间冲厕排水管管径应不小于 100 mm,保证与便器的排污孔连接紧密;采用节水型便器,管道的敷设坡度应不小于 0.2;排水管道连接应符合 GB 50015 的规定。7.4.4 便器下口与化粪池进粪管上端相接固定,应无平面弯头,水平管道长度不宜超过 6 m,坡度应不小于 0.2。7.4.5 排气管采用直径不小于 DN100 的塑料管,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当地的最大积雪厚度。8 资源化利用 8.1 一般规定 8.1.1 粪污可与堆肥生活垃圾、秸秆等综合处理,因地制宜,实现无

20、害化、资源化。8.1.2 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应遵循分散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与资源化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势,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同时要与新农村的建设和景观的构造相结合。8.1.3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可堆肥垃圾,与破碎后秸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进行静态堆肥处理,或与粪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混合堆肥。DB63/T 17752020 7 8.1.4 畜禽养殖密集区域或养殖专业村,应对粪便和废水资源化利用或处理。8.2 资源化利用方式 8.2.1 粪尿清运处理应符合如下要求:粪尿的清运可以是农户自行实施,也可以是集体或第三方实施。要综合考虑村庄区

21、位、农户数量、聚居程度等因素,结合经济条件和管理能力,选择适宜的清运处理方式;采用的粪污处理技术,应遵循卫生安全、资源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粪尿在经过腐熟等无害化处理后方可使用;户用卫生厕所要使用节水型便器,粪和尿进入贮粪池,生活杂排水不能进入贮粪池;清运工具视收集产品形态而定,液体可采用吸粪车等,通过真空泵将粪污吸入密封的容器罐转运至粪污处理机构;在粪污处理机构对粪污进行集中处理后施肥,不用粪肥的可选用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的工艺进行处理。8.2.2 粪污资源化利用应符合如下要求:农村户厕产生的粪污鼓励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方式主要采取单户利用、联户利用、市场化集中利用以及与畜禽粪污一体利用等

22、方式,通过高温堆肥或生产有机肥等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对农户厕所产生的粪便、尿和污水集中收集,粪污通过氧化塘贮存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施肥季节进行农田利用。清掏出的粪污不得随意倾倒;固体粪便高温堆肥利用。人畜固体粪便经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农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污水肥料化利用。农村户厕所产生的污水厌氧发酵或氧化塘处理储存后,将无害化处理的污水与灌溉用水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进行水肥一体化施用。8.2.3 庭院式堆肥处理可在庭院内(外)或农田中进行,用木条等材料围成堆体空间堆放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堆肥时间不宜少于 3 个月,冬季不宜少于 6 个月。庭院里进行家庭堆肥处理宜用土等

23、覆盖。8.2.4 集中式简易堆肥宜采用条形堆肥方式,宜建设自然通风静态堆肥场,堆肥场地宜选择在远离居住区的荒地。9 施工 9.1 一般规定 9.1.1 施工安装前,应明确施工质量安全负责人,从事农村户厕改造人员应经过施工技术培训,并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9.1.2 应按照合同文件、有关规范、标准和技术的要求,并结合农村住户家庭具体情况开展施工工作,完善施工记录,保障工程质量。9.1.3 管材、构件、便器、化粪池等进入现场后应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应包括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确定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9.1.4 所有的管材、构件、便器、化粪池等在运

24、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不得与溶剂、易挥发物、油脂等物品混合,室外堆放不应长期露天暴晒。9.1.5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应做好设备、材料、隐蔽工程等中间环节的质量验收;对于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应留有影像资料备查,隐蔽工程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9.1.6 应严格控制管材、构件、卫生洁具、化粪池等各部位的密封性,密封性可通过闭水法进行检测。DB63/T 17752020 8 9.2 厕屋 9.2.1 厕屋围护结构应保证安全、实用,优先选用装配式,可选用砖混、轻钢等结构形式。9.2.2 应保留原有房屋主体结构,不应破坏房屋原有基础。9.2.3 厕屋地面处

25、理、内墙饰面应符合 05J909 相关要求。9.2.4 便器排污孔直径应大于等于 100 mm,按便器下口中心为基础,距后墙的距离应依据便器型号合理确定,距边墙不小于 400 mm。9.2.5 便器与进粪管应连接紧密并可拆装,以方便清除粪便和粪渣。9.3 便器及排水管道 9.3.1 根据农村住户厕屋大小及使用习惯确定便器的安装位置,应满足节水型便器安装要求。9.3.2 便器各部位的结构和构造形式、所有零部件及主要工程材料应符合使用要求。9.3.3 便器应在池坑地基、管基质量检验合格后安装,安装时应自最低处开始。9.3.4 便器安装时,应将卫生洁具及管道内的杂物及时清除;暂时停止施工时,各连接口

26、应临时封堵。以便器下口中心为基础,与后墙的距离应依据便器型号合理确定,距边墙可 300 mm 或 400 mm。9.3.5 便器安装时,应将连接口及管道的高度调整正确;安装后的便器应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便器装稳后应加以保护。9.3.6 便器的安装应左右平行,纵向应前高后低(5倾角)以保证便器冲水后不留积水。9.3.7 便器与进粪管应连接紧密。9.3.8 管道工程的施工,应符合 GB 50268 的有关规定。9.3.9 防止冬季水冲厕所上冻,可安装水箱,在水箱内安装加热管,在外部包裹保温棉(板),防止冲厕水冻结;大便池采取高压冲水、自动关闭闸板的设计,防止透风透味;厕所墙体采

27、取保温材料,安装电热板、换气扇,保证室内冬暖夏凉,通风换气。此外,应对往年容易封冻和铺设较浅的厕所给水管道进行重新挖掘铺设,进行填充保温珍珠岩、包裹水管保温泡棉等防冻处理,并对厕所取暖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冬季正常运行。9.3.10 排气管安装时,应竖向垂直;管道出屋面处应有可靠的防水材料封堵。9.4 化粪池 9.4.1 成品化粪池施工宜按如下作业顺序进行:放线挖基槽降地 下水(地下水位高)处理基底垫层设备就位接管充水分层回填安装连接管恢复地面将罐体中水抽出 9.4.2 运输和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平稳,在磨擦处应放置软质垫固定,防止与车厢碰撞。超高应加红色标志;在搬运、安装时,

28、钢丝绳不应直接与化粪池接触,不应捆绑检查口与进出水口等附件提吊,不应加载吊装;装运时,化粪池之间应用软垫隔开,不应直接接触或碰撞;储存时注意防火,应避光存放。9.4.3 放线挖基槽应符合如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化粪池的位置、安装标高,根据化粪池的规格要求确定开挖的基槽尺寸;DB63/T 17752020 9 池坑开挖的深度及大小应在满足管材及化粪池的安装需要的基础上满足化粪池上沿位于冻土层之下。9.4.4 池坑开挖应符合以下要求:池坑底部原状土不得扰动,当采用机械开挖时池坑应预留 200 mm300 mm 土层,由人工开挖至需求深度,并整平地基土;池坑开挖遇地下水时,应采取引水沟、泵抽吸

29、等措施,方可施工;池坑底为杂填土、腐蚀性土时,应全部挖除并进行相应的地基处理;坑壁平顺,边坡坡度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10 验收 10.1 一般规定 10.1.1 厕所施工质量验收应以户为单位,农户参与,厕所施工完毕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10.1.2 符合下列规定视为质量验收合格:产品经抽样检验均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率应达到 100%,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主要工程产品及材料进行现场验收;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便器、化粪池、排气管等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满足要求。10.1.3 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

30、按下列规定处理:经返工重做或更换配件等的农村户厕,应重新进行验收;经返修或更换配件,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农村户厕,可通过协商文件进行验收;经返修或更换配件,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农村户厕,严禁验收。10.1.4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文件归档。业务主管部门应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归档,建立农村户厕档案,内容包括:申请表;协议书;技术指导记录;竣工验收表;施工照片等文件。10.1.5 工程项目的验收应与后续的运行管理紧密衔接。10.2 验收项目 10.2.1 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农村户厕方可投入使用。10.2.2 验收分为资料验收和

31、工程实体验收。建设单位应对全部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并及时归档。文件资料审核不通过的,建设单位应提出整改意见,由相关单位限时完成整改,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工程实体验收工作。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各参与方,进行现场实体验收。DB63/T 17752020 10 10.2.3 重点审查工程建设内容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施工质量是否达到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设备数量、型号、参数及技术要求等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系统是否达到相关防护要求,以及工程项目场地的安全防护措施。11 运行与维护 11.1 运行 11.1.1 无害化储粪设施由化粪池和污水调节池

32、组合,化粪池溢流至污水调节池,生活污水接入污水调节池。11.1.2 农户应严格遵守无害化储粪设施的使用要求,不得在无害化储粪设施附近点火、吸烟。11.1.3 农户应通过密闭容器进行粪便收集,具备条件的做有机堆肥;不具备条件的由单户、联户或整村进行无害化处理。11.1.4 无害化储粪设施的清掏时间为半年至 1 年,或在使用中发现三格式化粪池第三池出现粪皮时要清渣,经过有机堆肥进行无害化处理。11.2 维护 11.2.1 严禁危险废物、工业废物、建筑垃圾以及其它不适合进行堆肥处理的固体废物进入堆肥处理设施。11.2.2 堆肥处理后的筛余物、残留物,应采用卫生填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11.2

33、.3 有机垃圾堆肥原则上应作为农用基肥,不作为追肥施用。11.2.4 集中式简易堆肥应采取灭蝇除臭措施,并应适当分散建设,规模不宜过大,否则可能带来集中污染风险。DB63/T 17752020 11 A A B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三格化粪池厕所形式 A.1 基本结构 三格化粪池厕所由厕屋、蹲(坐)便器、冲水设备、三格化粪池、排气管等部分组成。A.2 建筑设计要求 A.2.1 三格化粪池容积大于等于1.5 m3;1、2、3池容积比原则为2:1:3;第二池宽度不足50 cm可加大至50 cm。三格化粪池贮留粪便的有效时间,第一池不少于20 d,第二池不少于10 d,第三池不少于30d。A.2

34、.2 三格化粪池的深度相同,不应小于1200 mm。图示A.3中,当埋置在冰冻层以内时,结构外围应根据当地冬季气温条件做保温层防护。当池体深埋时,应根据当地冬季气温条件确定埋深,确保化粪池粪便不冻结,冬季可采取加盖秸秆覆盖保暖等临时性措施。A.2.3 排粪管采用管材内壁应光滑,内径大于等于100 mm,应避免拐弯并尽可能减少长度。进粪管上端与便器下口连接紧密,下端出口超出第一池池壁5 cm左右。A.2.4 过粪管要求选用内径100 mm 内壁光滑管材,设置成“I”或倒“L”型;连接一池至二池的过粪管入口应在第一池池壁的下三分之一处,溢出口应在第二池距池上沿至少保留100 mm;二池至三池的过粪

35、管入口可在第二池池壁的下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处,溢口同一池至二池的过粪管。“I”型过粪管与隔板的水平夹角应呈50度60度。A.2.5 排粪管、过粪管的安装位置应错开并保持一定距离。A.2.6 三格化粪池的盖板上必须留有一、二和三池维护口并应当加盖板密封。A.2.7 排气管应在第一池安装,圆形管径100 mm、方形面积不小于225 cm2,高于厕屋屋顶500 mm,加防雨(防蝇、防风)帽。A.2.8 塑料成品化粪池的壁厚不应小于10 mm,池内隔板应与罐体间有牢固连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倾倒,致使罐体塌陷。A.2.9 厕所设计及化粪池安装详见图A.1图A.5。A.3 卫生管理 A.3.1 化粪

36、池经确认无渗漏方可投入使用。A.3.2 化粪池投入运行前,先向第一池注水至浸没第一池过粪管口,第二、三池也应少量注水确保粪便进入化粪池后液化分层的需要。A.3.3 禁止取用一、二池的粪液施肥;禁止向二、三池倒入新鲜粪液;避免生活污水流入贮粪池。A.3.4 户厕运行使用过程中,禁止向池内投入杂物。A.3.5 用肥用户在户厕运行使用过程中,禁止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A.3.6 定期查看第三格粪液是否需要清掏,防止粪液超出有效容积上限,甚至出现满池溢出现象。A.3.7 冬季运行时,如便器和进粪管污渍积累较多,应用热水清理,保证进粪管通畅通。DB63/T 17752020 1 图A.1 平面图 DB63

37、/T 17752020 2 图A.2 剖面图 DB63/T 17752020 3 图A.3 剖面图 DB63/T 17752020 4 图A.4 一体化三格式化粪池安装示意图(一)DB63/T 17752020 5 图A.5 一体化三格式化粪池安装示意图(二)DB63/T 17752020 1 B C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双翁漏斗式厕所形式 B.1 基本结构 由厕屋、漏斗型便器、瓮形贮粪池、排气管等组成。B.2 建筑设计要求 B.2.1 前、后粪池呈瓮形,中间大口小,可采用砖混砌筑,也可采用混凝土或其他建筑材料预制后安装。B.2.2 前瓮。前瓮瓮体中部内径不得小于800 mm,瓮体上口内径

38、不得小于360 mm,瓮体底部内径不得小于450 mm,前瓮的瓮深不得小于1500 mm。确定前瓮的有效容积时,可根据家庭人口数和粪便排泄量、冲洗漏斗用水量按2L/(人日)、总容积1/3用前加水量之和计算,要求粪便须在前瓮贮存30 d以上。B.2.3 后瓮。后瓮瓮体中部内径不得小于900 mm,瓮体上口内径不得小于360 mm,瓮体底部内径不得小于450 mm,后瓮瓮深不得小于1650 mm。确定后瓮的容积时,可根据当地用肥习惯而定,粪便须在后瓮贮存30 d以上。B.2.4 过粪管。可采用塑料、水泥等管件,要求内壁光滑,管内径不小于100 mm,长度可根据实际需要而定,一般为550 mm600

39、 mm;埋深不小于当地最大冻土深度以下150 mm。B.2.5 漏斗便器的安装。漏斗便器应安放在前瓮的上口,与瓮体连接紧密但不应固定死,以方便清除前瓮的粪便和粪渣。B.2.6 过粪管的安装。要求过粪管前端安装于前瓮距瓮底550 mm处,前端伸出瓮壁不应超出50 mm;后端安装于后瓮上部距后瓮底110 mm处。B.2.7 非水封漏斗便器的漏斗口应加盖或麻刷椎椎紧漏斗口,用时拿开,用后加盖或椎紧。B.2.8 后瓮的上口应高出地坪100 mm 以上,并密闭加盖。B.2.9 排气管。可在前瓮上口安装排气管,直径100 mm的硬质塑料管,其长度要高于厕屋屋顶500 mm1000 mm。B.2.10 壁厚

40、。塑料成品瓮形化粪池的壁厚不应小于10 mm,瓮体应能承受当地最大冻土条件下的覆土厚度。B.2.11 厕所设计及化粪池安装详见图B.1B.6。B.3 卫生管理 B.3.1 双瓮漏斗式厕所建好后,应先加水试渗漏,确定不渗漏后方可投入运行。B.3.2 双瓮漏斗式厕所在启用前,应向前瓮加清水至浸没前瓮过粪管口,第二翁也应少量注水。B.3.3 禁止向后瓮倒入新鲜粪液及其他杂物,禁止取用前瓮的粪液施肥。B.3.4 户厕运行使用过程中,禁止向池内扔杂物。B.3.5 用肥用户在户厕运行使用过程中,禁止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B.3.6 定期查看瓮体粪液是否需要清掏,防止粪液超出有效容积上限,甚至出现满池溢出现象

41、。B.3.7 冬季运行时,如便器和进粪管污渍积累较多,应用热水清理,保证进粪管通畅通。DB63/T 17752020 1 图B.1 平面图 DB63/T 17752020 2 图B.2 剖面图 DB63/T 17752020 3 图B.3 剖面图 DB63/T 17752020 4 图B.4 双翁式化粪池安装示意图 DB63/T 17752020 5 图B.5 一体化双翁漏斗化粪池安装示意图(一)DB63/T 17752020 6 图B.6 一体化双翁漏斗化粪池安装示意图(二)DB63/T 17752020 1 C D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粪尿分集式厕所形式 C.1 基本结构 由厕屋、粪尿

42、分集式便器、贮粪池、贮尿池、贮粪池盖板(吸光板)、排气管等组成。C.2 建筑设计要求 C.2.1.1 便器。首选粪尿分集式瓷质便器,便器分别有粪、尿两个收集口。室外户厕便器排尿口,内径不小于50 mm;排粪口内径160 mm180 mm;便器长度500 mm为宜。C.2.1.2 男式小便器。应单独设置并与尿收集管或贮尿池连通。C.2.1.3 尿收集管。与排尿口器紧密相接,宜用塑料管;直径不小于100 mm。C.2.1.4 贮尿池。容积约为0.5 m3,建于阳光非直射面,冻层以下,适用于应用尿肥农户。C.2.1.5 贮粪池。依据地下水位的高低选择建于地上、地下或半地上。单贮粪池不小于0.8 m3

43、,建议长1200 mm、宽1000 mm、高800 mm;双贮粪池,长度1500 mm、宽1 000 mm、高800 mm,每池有效体积应不小于0.5 m3。C.2.1.6 排气管。直径100 mm的硬质塑料管,其长度要高于厕屋屋顶500 mm1 000 mm。C.2.1.7 贮粪池盖板(吸光板)。贮粪池安装贮粪池盖板(吸光板),应用正反涂黑的金属板制作,斜度45左右。C.2.1.8 厕所设计详见图C.1C.3。C.3 卫生管理 C.3.1 粪尿分集式厕所应按以下要求管理:该厕无害化的途径是覆盖、脱水,要求粪、尿完全分开,避免用水。便后在粪坑内加入干灰(草 木灰、炉灰、庭院土等),用量多于粪量

44、直至贮粪池保持干燥。草木灰的覆盖时间不少于3个月,炉灰、黄土等的覆盖时间不少于10个月。新厕应用前在坑内垫入厚度不少于100 mm的干灰。单坑在使用过程中,定时将粪坑堆积的粪便向外翻倒,适时将外侧储存的干粪清出。尿的贮存期不少于 10 d,疾病流行时按疾病控制部门的要求执行。便器要加盖,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厕坑潮湿时,需大量的加入干灰予以调整。DB63/T 17752020 1 图C.1 平面图 DB63/T 17752020 2 图C.2 剖面示意图 DB63/T 17752020 3 图C.3 平面图 DB63/T 17752020 1 D E 附 录 D(规范性附录)双坑交替式厕所形式 D

45、.1 基本结构 由厕屋、两个相同便器、贮粪坑、排气管组成。D.2 建筑设计要求 D.2.1 厕屋 建筑面积2.0 m2以上。D.2.2 贮粪坑 建于地平面上,由两个互不相通,但结构完全相同的方形厕坑组成。两坑轮换交替使用,一坑使用时另一坑为粪便封存坑。厕坑高度600 mm800 mm。每个厕坑后墙各有一个宽300 mm、高300 mm的方形出粪口,厕坑容积不小于0.6 m3。D.2.3 便器和厕坑盖板 每个厕坑上部设置一个便器。便器可修建为厕坑上部混凝土预制盖板一体式,修建时还应考虑粪便封存阶段的封闭措施。厕坑盖板可用钢筋混凝土预制,厚度50 mm60 mm。D.2.4 排气管 可用内径100

46、 mm塑料或其他管材,下端安装在厕坑上部盖板处,管体安装在厕屋外墙固定,上端高度以高出厕房顶500 mm为宜。D.2.5 设计图 厕所设计详见图D.1图D.3。D.3 卫生管理 D.3.1 户厕启用时,应先加适量水,确保后期粪便进入厕坑液化发酵的需要。需用肥的农户,禁止生活污水进入厕坑。D.3.2 便后用干细土(或草木灰)覆盖,吸收粪尿水分并使粪尿与空气隔开。D.3.3 贮粪坑应集中使用其中一个,待粪便贮满后,将坑封闭;同时启用另一个厕坑,该坑粪便贮满后时,封闭停用;再将第一坑粪便清掏使用,实现双坑交替使用。D.3.4 厕坑粪便封存半年以后,可直接用做肥料;如果不足半年需清掏,应进行高温堆肥等

47、方式的无害化处理。DB63/T 17752020 1 图D.1 平面图 DB63/T 17752020 2 图D.2 立面图 DB63/T 17752020 3 图D.3 立面图 DB63/T 17752020 1 E F 附 录 E(规范性附录)阁楼堆肥式厕所形式 E.1 基本结构 由厕屋、便器、厕坑盖板、晒板、贮粪坑、排气管组成。E.2 建筑设计要求 E.2.1 厕屋 建筑面积应满足基本的入厕功能。E.2.2 贮粪坑 建于地平面上。厕坑高度不小于800 mm。厕坑后墙有一个宽300 mm、高300 mm的方形出粪口,厕坑容积不小于2.0 m3。水泥砂石浆10 cm15 cm灌底,池内四角密

48、闭,内角线呈圆形,需防渗漏处理。E.2.3 便器和厕坑盖板 便器可修建为厕坑上部混凝土预制盖板一体式,修建时还应考虑粪便封存阶段的封闭措施。厕坑盖板可用钢筋混凝土预制,厚度50 mm60 mm。台板偏左或偏右的位置预留60 cm24 cm蹲便口。E.2.4 排气管 可用内径100 mm 塑料或其他管材,下端安装在厕坑上部盖板处,管体安装在厕屋外墙固定,上端高度以高出厕屋顶500 mm为宜。E.2.5 晒板 晒板须朝阳,安装要牢固、紧密,呈45度角,晒板正面使用沥青或黑色涂料涂黑,反面使用防腐材料涂抹。E.2.6 设计图 厕所设计详见图E.1E.2。E.3 卫生管理 E.3.1 便后用干细土覆盖

49、,吸收粪尿水分并使粪尿与空气隔开。E.3.2 便后,蹲便口用一个木质或其他材料制成的盖板盖住。E.3.3 厕坑粪便封存半年以后,可直接用做肥料;如果不足半年需清掏,应进行高温堆肥等方式的无害化处理。DB63/T 17752020 1 图E.1 剖面图 DB63/T 17752020 2 图E.2 立面图 DB63/T 17752020 1 F G 附 录 F(资料性附录)完整上下水道水冲式厕所 F.1 水冲式厕所 须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F.2 节水型高压水冲装置 F.2.1 应用范围 与附建式、独立式户厕的三格化粪池、双瓮漏斗式和水冲式厕所配套应用。F.2.2 基本结构 抽水装置(蓄水缸、抽水

50、机、过滤器)、厕井等。F.2.3 建筑设计要求 F.2.3.1 厕井建筑要求应与采用的节水型高压水冲装置相符合。F.2.3.2 冲水量。三格化粪池、双瓮漏斗式厕所每次1 L3 L。F.2.3.3 接入完整下水道系统。前端是水冲式户厕,农户产生的粪便和生活污水通过化粪井,接入后端的市政排污管网,统一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F.2.3.4 接入小型粪污集中处理系统。前端是水冲式厕所,农户住宅的粪便和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化粪池必须进行防渗处理)接入后端的村污水管道,集中排入小型粪污集中处理系统。F.2.3.5 与之配套的三格化粪池建筑要求见附录A、双瓮漏斗式厕所建筑要求见附录B。F.3 卫生管理 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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