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聘用合同书甲方:南台社区居委会乙方: 为了加强辖区环境卫生管理,为社区居民创建一个文明卫生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市、区、街办有关文件精神,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辖区居民点 清洁工,聘用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试用期一个月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月,。 三、乙方每天必须对自己分管的责任区清扫两次,要求每天早上8点之前进行首次清扫,下午3:30点以后必需进行第二次清扫,并保证垃圾日清日运。路面及绿化带内要保持干静,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粪迹、砖瓦石块等;墙面无牛皮癣,小广告。 四、聘用期间乙方生病、以及因意外受伤住院等一切费用自理。五、聘用期内甲方不承担乙方“退休”、“医疗”、“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六、环卫工的工资要与每次评比考核挂钩,如影响到评比考核的予以辞退及扣除工资。七、聘用期间如乙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从事该岗位,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职。 八、合同期满,乙方应将甲方配备的生产工具完好无损的交给甲方,甲方继续聘用清洁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