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典当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借款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抵押典当借款合同范本】 典当行(贷款人):(以下称“甲方”) 当户(借款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货物作为当物质押给甲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
2、。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货物质押。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当物 1.1乙方自愿将自有的_(以下简称“货物”),规格_数量_(该数量由双方点库确认)帐面价格_质押典当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货物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经甲方对典当货物进行评估,估价此典当货物为人民币大写_元(¥_)。 第二条当物担保范围及处置当物后的清偿顺序 2.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大写_元(¥_)及按第四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
3、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当户续当的,续当期内所产生的2.1中的相关费用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绝当后及甲方依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或者甲方实现质押权后,乙方任何还款、甲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均按以下顺序清偿甲方的债权: 2.3.1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 2.3.2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2.3.3当金本金 第三条当金、借款用途及典当期限 3.1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_元(¥_)。 3.2乙方借款用途为,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3典当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典当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
4、上予以确认).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续当的,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合同,续当合同上确定的典当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典当终止日,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第四利息、费率 4.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_%、月利率为_%,合计为_%,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甲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_月综合费大写_元(¥_)。 4.3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
5、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依照本条执行。 4.4若甲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当物的移交与保管 5.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移交甲方占有,法律要求办理登记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起日内办理登记。 5.2典当期间,甲方负责质物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第六条登记及保险 6.1需要办理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会同甲方向当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动产担保登记,
6、申领登记证明,登记证明交甲方保管。 6.2属可燃物资或易损货物的,质押前,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货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应甲方要求为质押物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应长于质押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优先支付给甲方。 6.3质押期间质押货物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偿还甲方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以下简称贷款本息)。赔偿金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七条当物的处分及流动限制 7.1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物转让、赠与、迁
7、移、变卖、抵偿债务、再抵(质)押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本合同项下质押物。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销售质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销售所得款项提前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第八条当金的发放 8.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当金: 8.1.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8.1.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质押典当的,已经将质物移交甲方; 8.1.3没有发生可能对
8、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8.1.4甲方要求乙方为当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移交甲方; 8.1.5其他先决条件:。 8.2在本合同8.1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乙方办妥相应的典当手续后,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发放当金。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当金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当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8.3如应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将当金发放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当户本人)时,乙方应签署付款指示书。 第九条续当 9.1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当,经
9、甲方同意续当的,乙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甲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9.2乙方在超过9.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请续当的,经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9.3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第十条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当金用途; 10.2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0.3当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
10、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等)当物; 10.4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5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6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除外; 10
11、.7拒不接受甲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甲方对乙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0.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赎当和提前赎当 11.1到期后乙方凭当票、本典当合同及个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甲方赎回当物,甲方将当物及相关权利凭证返还乙方。 11.2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提前赎当),但乙方必须已偿还截止至在该提前还款之日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 11.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的金额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_元整(大写_)且必须为人民币的整数倍数(提前偿还最后余欠的金额除外)。 11.4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典当综合
12、费按实际典当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月综合费率计算收取。 第十二条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如发生绝当,乙方在此确认: 12.1甲方有权直接变卖、拍卖当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甲方的当金、综合费用及其他费用。 12.2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变卖、拍卖价格的争议权和抗辩权。 12.3甲方有权就当物实行无底价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税费、诉讼费、违约金、拍卖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13.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
13、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13.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13.4乙方保证当物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经授权其有合法的处分权。 13.5乙方确认当物无任何财产、产权纠纷,亦未对其典当物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等。 13.6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未签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无出售,无转让、无按揭贷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逾期违约金 14.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乙方应每日按当
14、金的万分之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4.1.2乙方如逾期偿还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4.1.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14.2乙方违反14.1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4.2.1按当金本金的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2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4.2.3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费用; 14.2.4本条违约责任与14.1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4.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
15、付给乙方万分之_违约金。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通知与送达 16.1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16.2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16.1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6.2.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16.2.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16.2.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16.2.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
16、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16.2.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16.3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第十七条附则 17.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需办理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付清时失效。 17.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登记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续当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
17、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