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工作目标责 任 书二0一六年槐荫区 教 育 局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对象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含民办)负责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二、管理目标(一)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级教育部门业务科室的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管理部门的综合
2、监管责任。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及相关文件要求,明确部门、单位、科室、职工安全职责,实现目标分解、责任分解、任务分解,考核奖惩和事故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二)完善安全工作机制。以“常规工作无隐患,意外事件有预案,事件追查零责任为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实施安全工作流程化管理,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全面、全员参与、职责明确、预案详实、流程科学、档案规范。(三)安全教育注重实效。充分利用济南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推进安全教育进课程、进课堂,全面推进“1530”安全警示教育,定期开展防火、防毒、防赌、防电、防盗、防震、防踩踏、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暴力侵害、防传染病等知识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演练,提高师
3、生的安全防范知识技能.重视师生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监护工作.每年对教职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教育宣传能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能力、安全自护自救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学校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制度,经常开展安全设施设备维护,加强对校舍、围墙、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礼堂、报告厅、体育馆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三防”建设符合安保规定和实际需求,加强师生法制教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防师生发生违法犯罪事件.(六)加强校舍及设备设施安全
4、管理。无正在使用的D级危房和违规彩钢板临时建筑,教学设施无超负载或超设计年限使用,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七)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强化对实验室、仪器室、图书馆、电教室、锅炉房等重点区域和教室、食堂燃气、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八)加强教学安全管理.对学校等教育教学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环节有明确具体的安全要求,严格体育课训练及实验课操作规程,体育器材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九)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十)严格执行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和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履行报批手续,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无活动方案、无应急预案的集体活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十一)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活动或其他危险性活动的行为,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十二)加强特殊岗位管理.定期开展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检查,持有效证件上岗率达到100%.(十三)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会同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
6、大对现有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力度,强化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十四)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宿舍管理制度健全,安全设施齐备,防盗、防火、防踩踏、防破坏、防恐怖事件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值班教师按时巡查,建立寄宿制学生晚就寝点名查铺制度,严禁学生违规用电,严防学生打架等意外事件发生。(十五)落实工程项目“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十六)设置学校等教育教学机构必须具备安全条件,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规定的,不予批准开办。对已开办但存有严重安全隐患且一直未有整改的学校注销其办学资格.
7、(十七)加强出租校舍和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十八)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学校等教育教学机构应畅通与家长联系渠道,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安全教育和管控机制。(十九)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认真调查处理,不谎报、瞒报、缓报。三、管理责任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级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安全工作的副职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职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各岗位干部教职工对所从事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四、安全考核区教育局将于年底前,对部门落实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管理不善、隐瞒不报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进行问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行政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责任书签订之日止有效。如遇人事变更,新任负责人履行相应职责。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槐荫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机关科室各执一份。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局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机关科室(章) (章) 局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