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诊科急诊衔接制度 一、急危重症病人经院前急救或自行送达医院后,院前医生(病人家属)将病人病情病史等与医院接收人员交接。 1、120院前急救病人:接到急救信息/得知急救车到达准备推床并接诊、(按信息)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 2、自行送入病人:预检分诊处立即推床并接诊、通知值班医生,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二、院前院内急救链:1。急诊科24小时有医务人员应诊,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诊抢救室抢救。当值班医、护人员接到急、危重病人就诊通知时,应立即做好抢救准备,检查好所需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2。 为了保证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 对“急救绿色通道急、危重病人一律
2、实行“三先三后原则(先救治后检查;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再补办医疗相关的手续。3.遇重大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白天同时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行政总值班,必要时由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组织医院抢救小组成员进行抢救会诊,也可以由急诊科主任直接请相关专业的抢救组成员会诊抢救。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急诊抢救呼叫院内抢救会诊10分种内到达。4。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根据病情告知病重或病危,并签字;如没有家属和委托人的急、危重病人,按“急救绿色通道”原则处理。5。 为保证抢救及时,遵循生命权高于知情同意权原则,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执行,并及时将当时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中。6. 抢救病历应由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并妥善保管。7. 值班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急危重病人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病人的诊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