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例会制度一、每月28日定期举行一次例会,出席者为院长、业务分管领导、公卫科主任及公卫科成员、家庭医生团队队长以及各村卫生站村医,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扩大会议.二、可根据需要召集临时会议或由出席成员提议、经院长批准召集临时会议.根据工作的需要增加的会议需提前发出通知。三、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人员的签到、会场布置及会场管理。四、例会主要内容为:当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做工作的汇报和总结;拟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决策;困难问题的解决。参会人员须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参会人员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五、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六、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七、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八、会议期间,由公卫科主任安排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做出会议笔录,整理后存档。九、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须至少提前1天请假.十、例会迟到、早退者,应予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