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校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规定
为充分发挥学校LED电子显示屏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发布学校重要信息,宣传、展示学院形象,同时也为规范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息发布内容
1.新闻类信息。学校建设发展的突出成果及校内外的重要活动信息。
2.欢迎类标语。学校迎接上级部门领导、专家莅临指导等方面的标语。
3。通知类信息。学校重大活动、会议、讲座等临时性信息.
二、信息发布相关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遵守学校规定,确保内容合法、准确、真实.
2.以学校公共信息为主体,坚持正面宣传,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
3。严禁播出涉及国家秘密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不得播放来源不明的新闻信息.有特殊需要发布的其他信息,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
1。信息发布单位提前1个工作日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提出发布申请。
2。发布单位填写《×××学校LED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单》,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后,报送交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批。如涉及政治、安全稳定等特殊内容,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时将《审批单》电子版发送到指定信箱。
四、发布管理与设备维护
1。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LED信息的审批、发布、管理。电脑专人专用;电源专人管理。
2。学校资产处对LED电子显示屏进行资产登记,并负责定期检测与质量维护。
3.LED电子显示屏的显示时间为全天24小时。
五、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的责任追究
凡未经审批擅自播放“禁止类”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年×月×日
×××学校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单
申请单位(部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发布的信息内容
发布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经办人
姓 名
手 机
办公电话
申请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党委、校长
办公室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1。信息发布内容简单扼要
2。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表格交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批。
3。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发至×××信箱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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