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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1819.1-202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规程 第1部分:总则-(高清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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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 1819.1202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规程第 1 部分:总则Regulations for safe utilization and risk control of 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Part 1:General provisions2023-08-09 发布2024-02-01 实施江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ICS 13.080.10CCS B 10DB36DB36/T 1819.1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原则.15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目标.16工作

2、程序.2参考文献.6DB36/T 1819.1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规程系列标准的第 1 部分,同步制定以下 3 个部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规程 第 2 部分:风险评价;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规程 第 3 部分: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规程 第 4 部分:效果评价。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红壤及种质资源研究所、

3、江西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俞莹、周利军、张鸿燕、郭乃嘉、陈燕、张秋梅、武琳、林小兵、罗军元、王惠明、林大松、黄欠如、刘晖、王国锋、刘宇新、何波、毛文峰、钟国民、金伟、符明金、吴火亮、陈亚茹。DB36/T 1819.12023III引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规程 系列标准的制定旨在推动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高效利用与风险管控工作,共包括四个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立受污染耕地安全与风险管控工作全过程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第 2 部分:风险评价。在第 1 部分总则的框架下,针对目标区域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和评价,为安全利用技术的选择提供科学依据。

4、第 3 部分: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基于第 2 部分的风险评价结果,指导以镉污染物为主的重金属污染耕地采取合理的安全利用技术措施。第 4 部分:效果评价。目的在于对第 3 部分的安全利用技术措施进行效果评价,明确效果评价的原则、范围、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结果判定、评价程序等要求。DB36/T 1819.12023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规程 第 1 部分:总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的基本原则、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目标和工作程序。本文件适用于重金属(镉、汞、铅、铬和砷)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本文件适用的耕地为水田、旱地和水浇地,其他耕地可参照执行。2

5、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NY/T 3957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名词术语3术语和定义NY/T 3957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基本原则4.1科学性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下简称“详查”)以及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以下简称“例行监测

6、”)等数据为基础,综合考虑重金属污染类型、程度、范围和成因,确定安全利用技术,并制定实施方案。4.2可行性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方案应因地制宜、经济可行、农业生产可承受。4.3安全性相关技术措施应避免对实施人员、耕地及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防止对耕地土壤结构与生产力产生破坏,确保产量不受明显影响。4.4可持续性以保持或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种植农户可接受。5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目标DB36/T 1819.1202325.1安全利用类目标5.1.1产量目标技术措施实施后,目标作物产量不低于当年当季优先保护类耕地产量的 90%。5.1.2质量目标技术措施实施后,当年当季目标作物中可

7、食部分重金属含量低于 GB 2762 中限量标准值的样品数占总样品数的比例不低于 90%。5.1.3安全目标技术措施实施过程中,所有投入品中重金属含量均应低于 GB 15618 中 pH5.5 时筛选值。5.2严格管控类目标严格管控类耕地目标为严禁种植可食用农作物。6工作程序6.1总体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工作流程包括前期调查、风险评价与等级划分、分类管理与风险管控、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项目实施 5 个流程,见图 1。图 1工作流程图DB36/T 1819.1202336.2前期调查6.2.1资料收集6.2.1.1区域概况资料区域概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图件:主要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

8、量类别划分(以下简称“类别划分”)成果及其图件;区域地质背景:主要为成土母质或母岩中重金属含量资料和图件;地下水水文资料;区域气候与气象资料;区域土壤类型及其基本特性;社会经济现状。6.2.1.2污染物资料污染物的资料收集应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区域内涉重企业的有关资料,包括区域内工矿企业类型、分布及排污情况;农业生产有关资料,包括农业灌溉水质量,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等情况;固体废弃物堆存及处理处置情况等数据。如若无法收集到,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实测;重金属污染物输入源宜收集工矿企业排污、大气干湿沉降、畜禽粪便与有机肥施用、灌溉水输入等数据;重金属污染物输出源宜收集农产品

9、收获、秸秆移除、灌溉水排放等数据。6.2.1.3土壤与作物重金属污染状况收集目标区域土壤与作物重金属历史数据,其来源除普查、详查、例行监测外,可以包括第三方检测数据、有关科研数据、种植户反映和近三年来粮食收购单位或企业收购发现的超标粮食数据等。6.2.2确定目标区域与范围应以类别划分成果中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的划定范围为基础,可包含第三方检测数据、有关科研数据或现有资料证实农产品超标的优先保护类耕地。6.3风险评价与等级划分6.3.1污染分析与判定针对目标区域,通过已收集资料的分析,确定污染情况,若污染源未切断,应切断后再实施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措施。6.3.2点位风险评价通过对评价目标区域内调查

10、点位的重金属污染风险,划分点位重金属风险等级,包括无风险(级)、低风险(级)、中风险(级)、中高风险(级)和高风险(级)五个级别。注:等级划分主因素为土壤重金属污染指数,辅助因素为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6.3.3目标区域风险评价DB36/T 1819.1202346.3.3.1根据点位分析评价结果,划分目标单元区域内耕地土壤重金属风险等级,为重金属污染耕地分类管理提供依据。6.3.3.2针对重金属的地质高背景区,应研究制定地质高背景区的安全利用阈值,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6.4分类管理与风险管控6.4.1分类管理6.4.1.1优先保护类6.4.1.1.1优先保护类主要为风险分级为级的耕地,

11、应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6.4.1.1.2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禁新建可能带来重金属污染输入的企业;对于已建的企业,应定期开展监测并限期关闭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6.4.1.1.3加强监测灌溉水、干湿沉降、农业投入品、土壤和农产品等,及时掌握土壤和农产品质量状况,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6.4.1.2安全利用类6.4.1.2.1安全利用类包括风险分级为级、级、级的耕地,这类耕地土壤重金属已对农产品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但可通过适当的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农产品达标生产。重点关注水田和菜地,控制污染输入与迁移、监测土壤重金属动态等。6.4.1.2.2风险级耕地:以农艺调控措施如石灰调酸、

12、水分调控等措施为主,宜采用低积累作物品种,具体根据耕地周边环境合理选择。6.4.1.2.3风险级耕地:以土壤钝化、生理阻控等措施为主,宜采用低积累作物品种,具体根据耕地周边环境合理选择。6.4.1.2.4风险级耕地:采用土壤钝化、生理阻控和农艺调控联合技术措施,宜采用低积累作物品种,具体根据耕地周边环境合理选择。6.4.1.3严格管控类耕地6.4.1.3.1严格管控类耕地为风险分级级的耕地。6.4.1.3.2一般的安全利用措施难以保障农产品的安全利用,宜选择培肥式休耕或退耕还林还草或者种植非食用农作物。6.5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6.5.1一般要求根据目标单元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土壤理化性质、农作

13、物超标情况、耕地种植制度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等,编制合理、可行的技术方案。方案中采取的技术应当优先采取在本地区已验证过的有效技术,所用技术均应以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耕地生产功能为前提。6.5.2提出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目标根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目标,评价目标区域内已实现安全利用耕地面积,合理提出安全利用区目标作物达标目标。DB36/T 1819.1202356.5.3技术措施比选根据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目标,结合土壤现状、作物种植情况以及当地可承受力等因素,从成熟度、效果、成本、适用性等方面对可选技术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适用本区域的技术或技术模式。必要时,可对有关技术进行小规模试验示范,相应

14、的试验示范结果可纳入下一年方案。6.5.4方案设计与实施根据技术比选结果,设计具体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技术名称,明确每一项技术的操作时间、关键环节,给出技术产品有关参数,列出工作清单和进度安排。实施方案还应包括效果评价方案和应急方案,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6.5.5预算和效益分析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务预算规定,按照工作量逐项编制项目预算,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方案,分析相关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6.5.6方案论证与评审方案编制后,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经论证通过和相关程序备案后,方可实施。6.6项目实施6.6.1一般要求6.6.1.1实施过程中应以实施方案为总纲,做好监督,并

15、根据实施过程,开展台账建设。6.6.1.2项目实施单位严禁施用未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和其他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农业投入品;且施用的农业投入品中重金属含量不高于 GB 15618 中规定的风险筛选值,以防止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6.6.2监测和监理6.6.2.1监测与监理单位应保持独立性,其营业范围应拥有从事农业环境类、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相关服务。6.6.2.2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采样与监测方案,由项目组织方、效果评价方、实施方等单位共同参与,采集土壤、农产品、灌溉水等样品。6.6.2.3采集后的样品应由监测或监理单位流转,交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独立的采样与检测报告

16、。6.6.3效果评价6.6.3.1效果评价应保持独立性,由组织单位单独委托。6.6.3.2项目实施后,效果评价单位根据检测报告,结合项目实施台帐,独立进行耕地土壤环境重金属污染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价,并编制效果评价报告。DB36/T 1819.120236参考文献1 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2 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3 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4 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5 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6 GB/T 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7 NY/T 3343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8 NY/T 3499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9 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安全评估技术规定(农办科2015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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