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金融期末试卷一、物流金融案例分析题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储)是中国诚通集团现代物流试点企业.无锡中储主办的无锡金属材料现货市场自1998年开办以来己发展成为苏南地区最大的”前厅后库”式金属材料现货交易市场之一。1999年6月,无锡中储首先和无锡中信银行鉴定了合作协议开展针对经销客户的金属材料质押贷款业务。在这一业务中,无锡中储通过发挥自身业务优势,为银行提供质押物有关规格、型号、质量、原值与净值、经销商等一系列信息,并接受银行指令控制质押物的进出库,因而有效控制了由于信息不对称给银行造成的放贷风险,解决了客户经营融资问题,对入驻现货市场的客户起到了稳定作用,并使自己增加了大量
2、储运资源。由于这一业务实现了三赢效果”,和无锡中储合作的银行越来越多,业务越做越大.根据经验无锡中储还总结出了一套操作流程,分为以下5个阶段。(1)申请签约:经销公司在充分了解质押业务规定的基础上,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银行对经销公司的资信进行调查和审核,参考无锡中储的意见,决定同意经销公司成为质押贷款的客户,在银行开户立账。银行、经销公司与无锡中储三方在金属材料质押贷 款章程上签字盖章。 (2)验收评估:经银行审批同意,经销公司将质押物发运至无锡中储仓库,无锡中储原则上在3天内组织验收入库,同时提出参考意见。验收入库后出具入库单,提供质押物的实际品种、规格、数量及其他相关验收材料。每笔质押贷
3、款的实物可分批到货,仓库分批验收,分批提供资料。 (3)批准贷款:银行综合审核所有相关资料,提供入库质押物建议价格的50%70% 贷款额(一般比例,不排除由适当调整的可能)。贷款直接交给经销公司,按银行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资金到达经销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上。 (4)销售发货:经销公司从银行得到的贷款用于支付进货货款.银行委托经销公司自主销售质押物,销售中不除销,每笔销售货款由经销公司直接注入看管账户,银行向无锡中储出具收款证明。提货人员持发货单到仓库要求提货,银行在发货单上盖章同意发货,与此同时,银行出具业务通知单内部传递给无锡中储,无锡中储将发货单、业务通知书核对后,审验货款证明,办理与该款
4、金额相对应的质押物出库手续。 (5)结算清算:每笔质押贷款业务终了,银行负责清算,扣除本息余额、储运费用、手续费后全额返还给经销公司.若经销公司在质押期内没有销售完毕,将按照超期处理.经销公司可在到期后的7天,以现款回购,即向银行支付贷款余额及利息、向无锡中储支付储运费用后,由银行将质押物返还给经销公司。到期7天后,则银行定出销售价,由经销公司负责销售,将销售款存放指定账户,销售完成后,银行负责清算。问题:1、该案例中的物流金融属于哪种模式?(10分) 2、将5个阶段的操作流程画成业务流程图;(10分) 3、无锡中储和无锡中信银行在这个物流金融业务能获得的好处有哪些?(10分) 二、供应链金融
5、案例分析题2008年,某银行在营销供应链融资产品时选择了魏桥创业集团作为核心企业,中小企业主要是为其供应煤炭和皮棉的客户。经与魏桥集团财务主管充分沟通,分析了该业务对魏桥集团和其上游客户的好处:可以缓解魏桥集团的资金占用和付款压力,增加上游客户的授信量,而且风险可控。最后,魏桥集团同意办理供应链融资,并为银行筛选了大量客户,确定了3家客户作为授信客户.由于授信业务全部是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买断业务,并且由魏桥创业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风险可控,银行在办理评级授信及信贷额度审批方面相当顺利。 邹平码头跨跃煤业有限公司是授信客户之一,该公司位于邹平县码头镇,注册资本1 000万元,主要从事煤炭的批发
6、、零售。多年来一直向银行提出信贷申请,但由于无法提供符合银行条件的担保措施,无法办理信贷业务,加之前几年煤炭紧俏,处于卖方市场,下游客户欠款较少.金融危机后,煤炭变成了买方市场,结果形成大量应收账款.邹平码头跨跃煤业有限公司的煤炭主要供给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一度达到2000多万元。以此为契机,银行为邹平码头跨跃煤业有限公司办理中小企业一般额度授信1000万元, 授信品种全部为应收账款买断业务,应收账款管理费按1%执行。2009年1月4日,银行受让邹平码头跨跃煤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511万元,为其发放预付款1000万元,期限半年,除贷款利息外,收取应收账款管理费,管理费15.1万元列入
7、中间业务收入,银行综合收益率较高。问题:1、分析邹平码头跨跃煤业有限公司为什么会有大量应收账款?(10分) 2、分析魏桥创业集团是基于什么考虑同意办理供应链融资的?(10分) 3、结合案例分析供应链融资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适合于何种企业?(10分) 三、物流保险案例分析题1999年5月,刘某向M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同年10月,刘某的母亲从乡下看望儿子,第一次用高压锅煮绿豆。由于高压锅的排气孔被绿豆堵塞,致使国内气压急剧上升造成爆炸,高压锅及煤气灶被炸毁,损失900元,刘母右手被炸伤,花去医疗费300元.案发后,刘某向M保险公司索赔,要求赔偿其财产损失及其母医疗费.赔付问题
8、上,公司内部产生了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不应赔付。高压锅是被保险人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爆炸的。刘母在使用高压锅前没有检查排气孔和限压阀是否有堵塞现象,也没有注意调节温度,这是爆炸的直接原因。根据保险法第16条规定,保险公司理应拒赔。第二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该部分赔付。高压锅不能自动重开排气阀,证明高压锅本身有缺陷,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属出外责任。但高压锅爆炸造成的煤气灶损毁则是意外损失,保险公司应予赔付,高压锅的损失只能由被保险人向生产厂家索赔。第三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全赔。刘某的财产损失及其母所花医疗费,均是由爆炸风险造成的,保险公司应全部赔付。问题:你认为M保险公司是否
9、要赔偿?为什么?(20分)1996年12月3日,某保险公司与香港某贸易公司签署保险协议一份,约定贸易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由该保险公司承办,运输的货物为花生仁果,并规定贸易公司应在货物起运前申请对货物进行检验,货物水分含量确保在8以下,并将取得有关货物的数据、资料告知保险人。1996年12月29日,贸易公司将准备交予某远洋运输公司所属A轮由山东运往英国的8000余吨花生仁果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提交了相关单据,保险公司出具了正式保单.1997年3月6日,A轮抵达目的地,收货人发现其中部分货物有霉损.经现场联合检验,结果为:部分货物发霉、短卸、短量.发生货损盾,贸易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认为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向贸易公司赔偿上述货物损失.保险公司接到索赔通知后,经调查取证,获取了贸易公司向商检局出具的接受不符合保险协议和信用证要求的货物的保函。保险公司据此认为,保险标的物在起运前即存在水分过高、不符合要求等严重问题,贸易公司对其投保的标的物存在问题应该非常清楚,但其在投保时未将上述情况告知保险人,于是,保险公司做出拒赔的决定.贸易公司接到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判决?为什么?(20分)注意:上述案例分析都要结合案例本身内容和相关理论,要求理论联系案例实际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