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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某某发电有限公司合理化建议
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办企业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和激励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开展,充分激发员工群体智慧和首创精神,推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创效活动的开展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促进对标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结合实际,公司制定了《某某发电有限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某某发电有限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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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发有限公司综合部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印发
附件:
某某发电有限公司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办企业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和激励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开展,充分激发员工群体智慧和首创精神,推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创效活动的开展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促进对标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合理化建议范围
第二条 合理化建议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落实办理。“建议”的提出应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特别是企业经济技术创新、精细化管理、节能减排、企业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问题,具备一定的启发性、前瞻性和实际应用的参考价值,最好提出可研性参考实施办法和措施方案,并力求体现“建议”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效益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 公司鼓励和接受围绕本职工作、生产技术、工艺改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等经营管理职责范围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一)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二)各种工作流程、标准的改进;
(三)市场营销及市场开拓的建议;
(四)检修工艺、设备、技术的改进;
(五)节能减排,修旧利废;
(六)增收节支、挖潜增效;
(七)消除、杜绝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八)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稳定工作;
(九)后勤服务的改进;
(十)其他有利于本企业经营管理持续的改进事项。
第四条 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
(一)空泛意见而无实质内容的;
(二)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的;
(三)公认的事实或正在、已经改善的;
(四)已存在的事实,已被采用过或已有的重复“建议”;
(五)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
第五条 公司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采取适时公布若干生产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的方式,征招专题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合理化建议活动办公室,由工会主席任主任,其成员由各分会主席、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活动的领导,政策方针、总体规划及活动流程的制定。
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合理化建议活动办公室:
主任:
成员:
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在党群工作部.
具体职责分工为:
公司党群工作部为活动的牵头部门,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宣传、组织、培训及考核;配合归口责任部门做好“建议”的审批、落实、监督以及验收等工作;
(二)负责“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筛选、分流传递、存档、推广发布等日常工作;
(三)联合归口责任部门做好“建议"的评比和奖励的组织工作。
各管理职能部室分别为生产、经营、管理、后勤类“建议”的处置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与党群工作部共同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党群工作部分流传递的所辖范围内“建议”的审批工作,提出审批意见并负责落实实施部门;
(二)负责实施部门根据“建议”上报的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建议”实施过程的监督、考核;
(四)对所有已实施完毕申请验收的“建议”进行验收鉴定,验收通过的进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并参照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出评定等级或奖励的初步意见;
(五)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采纳“建议”进行实施和落实。
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协助归口责任部门做好上述各项工作。
第七条 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评比委员会由生产副总经理任主任,主要负责合理化建议活动的评比与奖励。
第八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本部门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宣传、组织和发动;
(二)对本部门所提“建议”进行初步审批,提出初审意见;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采纳“建议”的落实实施工作,实施完毕后递交对应管理归口责任部门验收鉴定。
第四章 管理程序
第九条 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流程:
(一)部门内部能够解决的“建议”流程:提出“建议"―部门整理审批―采纳―实施―申请验收―管理归口责任部门验收―评比―奖励。流程图见图1.
(二)部门内部不能解决的“建议"流程:提出“建议"―部门初审―递交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整理分流至管理归口责任部门审批(不能决定的向分管公司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审批)―落实实施部门(或部门内部自行落实)―实施部门实施―申请验收―管理归口责任部门验收―评比―奖励。流程图见图2。
反馈给原建议
部门班组
落实情况
反馈党群工作部
统
计
汇总
部门
落实
部门、班组填写建议表
所属部门审核
所属部门验收
未通过
通过
评 比
奖 励
采 纳
图1 本部门可落实的合理化审批实施流程图
统
计汇总
部门、班组填写建议表
所属部门审核
党群工作部分类、汇总、处置
归口责任部门采纳审核并指派落实部门
未通过
党群工作部送达归口责任部门 /公司领导
通过 提交实施方案
落实部门落实
实 施
因某种原因不能落实或实施
验收部门验收
未
通
过
通过
反馈给原建议
部门班组
落实情况
反馈党群工作部
评 比
奖 励
图2 本部门无法落实的合理化审批实施流程图
第十条 合理化建议的提出:
(一)公司所属全体员工、员工组合或集体均有权在活动范围内提出自己的“建议”;
(二)所有“建议"均在多业务平台合理化建议系统进行登记备案。根据系统流程表,按照要求在相应位置填写,方案和措施力求详实、完整,必要时可附图表、资料和数据;
(三)内容相似或相同的“建议”,以录入表上的填报日期为准;
(四)没有配备微机的,由所在部门负责填写整理;
(五)“建议"的提出按照月度进行汇总统计.
第十一条 合理化建议的审批:
(一)“建议”录入完毕后,首先由所在部门进行初步审批,提出初审意见.对于能够采纳实施的,立即组织实施;不能决定是否采纳实施的具有价值的“建议",经补充完善后提交到公司党群工作部;
(二)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分类整理,分流到相关管理归口责任部门审批;
(三)各管理归口责任部门收到分流的“建议"后,应及时对其审批,明确是否采纳、实施部门、完成期限;
(四)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不能决定是否采纳的,应汇报公司分管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安排审批意见.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一)各部门内部采纳实施的“建议”,由部门根据“建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后实施;
(二)公司领导指定管理归口责任部门采纳的“建议",由实施部门根据“建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后实施;
(三)管理归口责任部门自身也是被采纳“建议"的实施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采纳“建议”进行实施落实;
(四)凡在采纳的“建议”两个月内不能实施完成的,实施部门应及时反馈管理归口责任部门,填写“延期处理申请单”经归口部门签字同意后送党群工作部备案,待条件成熟时于申请期限内予以实施,实施后继续执行流程,确保流程闭环.
第十三条 合理化建议的验收和鉴定评价:
(一)“建议”实施完毕后,实施部门应详细填写实施报告,包括实施方案、实施时间、完成时间、实施成本、应用成效分析等,并初步进行经济社会效益评价。在本部门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向该“建议"审批部门(部门自行采纳实施的向对应管理归口责任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其协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鉴定,管理归口责任部门实施的“建议"向公司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二)管理归口责任部门在接到实施部门的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其验收鉴定,明确指出通过或不通过,予以通过的项目要进行鉴定评价,包括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不予通过的退回实施部门重新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三)相关职能部室作为“建议”审批、验收鉴定和评价的协助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管理归口责任部门做好“建议”的审批、验收鉴定和评价工作.
第五章 评比标准和程序
第十四条 根据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评比奖励标准如下(能够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
等级评定 年节约或创造价值(元/年) 奖金额(元) 荣誉奖
1 100万元以上 3000~5000 证书
2 100万元>价值≥50万元 2000~3000 证书
3 50万元>价值≥20万元 1000~2000 证书
4 20万元>价值≥5万元 500~1000 表扬
5 5万元>价值≥1000元 100~500 表扬
6 1000元以下 50—100 表扬
第十五条 对被采用的、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项目,根据其作用大小、技术复杂程度和推广范围,参照第十四条的规定,评定相应等级。
第十六条 管理归口责任部门在“建议”验收鉴定通过的基础上,根据验收效益评价并参照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出初步评比奖励方案。
第十七条 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评比委员会依据“建议”质量和初步评比奖励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最终评比等级和具体奖励数额.
第十八条 年节约或创造价值自采用之日起,按十二个月为计算单位计算此项“建议"的实际价值。
第六章 奖励和考核
第十九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奖励分采纳实施奖和实施成果奖两项。其中,采纳实施奖由党群工作部作表,实施成果奖由各管理归口责任部门统计做表,党群工作部汇总;
(二)采纳实施奖必须是经采纳后确已实施的项目,每条奖励20元;
(三)实施成果奖根据“建议”评定等级的结果和奖励标准发放奖金,并给予相应的荣誉鼓励;
(四)集体取得的合理化建议项目的奖金,按照各人贡献大小由获奖集体进行合理分配;
(五)被采纳但暂时不能付诸实施的优秀“建议”,经管理归口责任部门推荐可在30元以内给予适当奖励,具体数额由评比委员会确定,待“建议”实施完成后参照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评比奖励,奖励时需刨除已奖励部分;
(六)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提出的,与本身职责虽有直接关联,但有创新的项目,采用见效后参照第十四条的规定;
(七)年底根据合理化建议开展情况和评比结果,评比一定数量的合理化建议优秀组织部门和个人,并作为年底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分会的依据,具体数额由评委会确定.
(八)“建议”和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企业所有。
第二十条 合理化建议活动要求和考核
(一)坚持自愿和重奖的原则,生产各部门每月不少于2条,后勤服务各部门每年不少于2条即可,其他部门无数量要求。所提“建议”一经采纳实施,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奖励;
(二)各部门要本着对企业、对员工负责的态度,对“建议”进行及时调研审核,主动处置,禁止推诿,于每月3日前将本部门上月所提“建议"评审完毕(鼓励即时评审),明确评审意见和评审执行依据,不能模棱两可,否则考核部门50元/次;
(三)党群工作部必须于每月5日前将公司所属各部门递交上来的“建议"整理分类,分流至各管理归口责任部门,否则考核党群工作部50元/次;
(四)各管理归口责任部门必须于每月10日前将党群工作部分流的“建议”评审完毕,明确评审意见,并负责落实实施部门、实施时间和实施期限(或者自行实施),时间期限原则上控制在2个月之内。在接到“建议"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接到验收申请后20天之内)相关部室和人员进行验收鉴定,否则考核管理归口责任部门50元/次;
(五)负责落实的实施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和期限内将“建议"实施完毕,并确保实施效果。在本部门验收通过的基础上申请相关管理归口责任部门验收。实施方案、实施报告要详细、完整。不能按期完成的应填写“延期处理申请单”,并于申请期限内完成,否则按照50元/次予以考核;
(六)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每个处理步骤均需在系统平台流程图上予以真实体现,处置率达100%.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和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微机对流程进行确认,确保流程的完整顺畅,否则考核责任部门50元/次。发现实际落实、验收等结果与流程不相符者,考核责任部门100元/次;
(七)各相关职能部室应积极配合协助管理归口责任部门的工作,根据其要求对“建议”进行审批、处置和验收,不得推诿扯皮,否则按照50元/次予以考核;
(八)合理化建议活动随时接受全公司员工的监督,任何个人均可通过电子信箱等渠道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反馈,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处理;
(九)发生其他有违活动开展宗旨的问题时考核责任部门50元/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任何个人或集体均可在合理化建议微机管理系统上进行查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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