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行业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营造健康蓬勃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文化,特制订本制度。一、安全生产宣传1、公司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形式包括:媒体宣传(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网络等),场所宣传(标语、横幅、墙报等),活动宣传(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安全生产月)等。2、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能、事故经验教训等.3、公司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对相关部门及
2、司乘人员安全管理目标内容。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一)培训对象、要求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据对象性质不同分为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2、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岗位资格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并自觉接受再教育。3、管理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和再教育培训按照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执行.每年不少于2次。4、司乘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应根据岗位要求执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其日常性和临时性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二)、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3、章、标准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2、企业管理基本知识,涉及道路运输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3、重大隐患治理、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重特大事故防范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的有关规定;4、安全生产工作中科技知识与手段的应用;5、典型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公司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形式可以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班、竞赛、知识问答、现场演练、专家授课及外出学习等方式进行。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各类培训情况。公路客运公司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