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五、漳州市物价局行政职权工作流程图
窗口收件
申报材料:
有权机关的收费变更、年审、换发批文,收费许可证副本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变更审核审批科
年审、换发收费管理科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变更当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变更当日
立卷归档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变更当日
ZZ01WJA-XK-0001
1.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变更、年审、换发)流程图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联系电话:2072336
监督电话:2026633
网址:http://www.zzbm.org
2.对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不需处罚
ZZ01WJA-CF-0001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3.对经营者牟取暴利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CF-0002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不需处罚
ZZ01WJA-CF-0003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4.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不需处罚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ZZ01WJA-CF-0004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5.对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
措施、紧急措施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CF-0005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6.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7.对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ZZ01WJA-CF-0006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不需处罚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CF-0007
8.对拒绝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
提供虚假资料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CF-0008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9.对违法收费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10.对不接受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性
收费的日常稽查和年度审验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ZZ01WJA-CF-0009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CF-0010
11.对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征收滞纳金流程图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处罚程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
符合《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价格监督检查
两人以上执法
发现相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检查组研究决定
案件结案后,归还相关证据
对相关证据依法先行登记保存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QZ-0001
12.对依法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流程图
ZZ01WJA-ZS-0001
13.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流程图
通知申请人申报
申报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定额通知书,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现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价格调节基金缴交申报表
按工作计划征收
开具财政
基金票据
每日或次日将征
收款上缴财政专户
有关资料归集、整理、汇总、归档
受理、审核申报材料、核定征收标准。
承办岗位:2522882
办理时限:当日
监督机构:漳州市物价局人秘科,电话:2525391
拒不缴交者移交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款上缴
财政专户
承办单位:基金办
电话:2522882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QR-0001
14.对涉案物品价格的鉴定工作流程图
现场调查
调查价格行情
受理价格鉴定委托
( 一般在7个工作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委托方交纳鉴定费
(刑事案件不收费)
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
立卷归档
鉴定人员签名、领导签发
确定价格鉴定方法、并进行价格估算、形成初步鉴定结果
复核、审议初步鉴定结果
作出价格鉴定结论
撰写价格鉴定结论书
实物状态确认
了解鉴定标的相关情况
ZZ01WJA-DC-0001
15.对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流程图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价格监督检查
受理价格投诉案件
专项检查
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
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它资料;核对有关的银行资料;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依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价格监督检查
受理价格投诉案件
专项检查
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
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它资料;核对有关的银行资料;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依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ZZ01WJA-DC-0002
16.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流程图
申 请
受 理
审 理
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
条件:
⒈申请主体符合要求。
⒉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⒊请求明确事实存在。
⒋属于复议申请范围。
⒌不超60日申请期。
符合复议法规定的可对具体行政行为一并提出审查申请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符合复议法规定但不属本机关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机关提请或按规定转送
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及提出答复通知后10日内提交答复及相关证据、依据材料
复议机构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及适当性进行审理
根据有关规定,审查发现受理不当的案件
除外,自接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可决定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
经复议机关审查或同意后制作复议终止通知书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
撤回复议申请
对复议法第七条所列规定有权处理的,在7日内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复议决定
决 定
限期履行
维持
变更
撤消
确认违法
可作出赔偿内容的决定或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DC-0003
17.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复议流程图
窗口收件
申报材料:
有权机关的收费变更、年审、换发批文,收费许可证副本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变更审核审批科
年审、换发收费管理科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变更当日、换证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变更当日、换证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变更当日、换证7个工作日
ZZ01WJA-FX-0001
18.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流程图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联系电话:2072336
监督电话:2026633
网址:http://www.zzbm.org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窗口收件
申报材料:
1、资质证书(复印件);2、收费文件依据;3、成本测算材料:(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4、书面申请报告;5、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会 审
需经局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9.对部分公共文化体育收费标准审批流程图
ZZ01WJA-FX-0002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联系电话:2072336
监督电话:2026633
网址:http://www。zzbm。org
窗口收件
企业申报材料:1、企业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的书面报告; 2、县物价局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的文件; 3、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会 审
需经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
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监督电话:2026633
联系电话:2072336
网址:http://www.zzbm.org
ZZ01WJA-FX-0003
20.对趸售县峰谷销售电价、
小水电上县网价格审批流程图
ZZ01WJA-FX-0004
ZZ01WJA-FX-0001
窗口收件
企业申报材料:1、企业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收费)的书面报告; 2、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含成本测算资料); 3、成本监审必备资料:(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会审
需经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
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21.对其他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审批流程图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监督电话:2026633
联系电话:2072336
网址:http://www.zzbm.org
22.对城市公交、客运出租车运价审批流程图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监督电话:2026633
联系电话:2072336
网址:http://www.zzbm.org
窗口收件
企业申请申报材料:1、企业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的书面报告;2、成本监审必备资料:(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3、召开听证会材料(含代表发言)会议纪要。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价格管理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会审
需经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
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交通局会签
办理时限:以对方提交时间为准
听证
需召开听证会的进入听证程序,按听证规定时限。
承办科室:价格管理科
ZZ01WJA-FX-0005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窗口收件
申报材料:
1、资质证书(复印件);2、成本测算材料:(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3、书面申请报告;4、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会 审
需经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ZZ01WJA-FX-0006
23.对保安服务收费审批流程图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联系电话:2072336
监督电话:2026633
网址:http://www.zzbm。org
窗口收件
申报材料:
1、成本测算材料:(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2、听证材料;3、书面申请报告;4、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会 审
需经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需召开听证会的进入听证程序,按听证规定时限
承办科室:收费管理科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ZZ01WJA-FX-0007
2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环境卫生
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审批流程图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联系电话:2072336
监督电话:2026633
网址:http://www。zzbm。org
ZZ01WJA-FX-0008
25。对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
收费标准价格审批流程图
立卷归档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会 审
需经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窗口收件
申报材料:
1、成本测算材料:(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2、书面申请报告;3、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交与有关单位会稿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联系电话:2072336
监督电话:2026633
网址:http://www.zzbm.org
ZZ01WJA-FX-0009
26。对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审批流程图
窗口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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