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五、漳州市物价局行政职权工作流程图.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4050694 上传时间:2024-07-26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387.54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五、漳州市物价局行政职权工作流程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五、漳州市物价局行政职权工作流程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五、漳州市物价局行政职权工作流程图 窗口收件 申报材料: 有权机关的收费变更、年审、换发批文,收费许可证副本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变更审核审批科 年审、换发收费管理科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变更当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变更当日 立卷归档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变更当日 ZZ01WJA-XK-0001 1.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变更、年审、换发)流程图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联系电话:2072336 监督电话:2026633 网址:http://www.zzbm.org 2.对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不需处罚 ZZ01WJA-CF-0001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3.对经营者牟取暴利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CF-0002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不需处罚 ZZ01WJA-CF-0003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4.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不需处罚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ZZ01WJA-CF-0004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5.对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 措施、紧急措施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CF-0005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6.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7.对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ZZ01WJA-CF-0006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不需处罚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CF-0007 8.对拒绝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 提供虚假资料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CF-0008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9.对违法收费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10.对不接受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性 收费的日常稽查和年度审验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ZZ01WJA-CF-0009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 调查违法事实 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意见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即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开展检查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人审查有关资料后,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违法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程序: 举行听证会 对符合听证条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听证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 收集必要证据 当场收缴罚款后,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单据。并于两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CF-0010 11.对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征收滞纳金流程图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处罚程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 符合《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填写《结案登记表》 价格监督检查 两人以上执法 发现相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检查组研究决定 案件结案后,归还相关证据 对相关证据依法先行登记保存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QZ-0001 12.对依法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流程图 ZZ01WJA-ZS-0001 13.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流程图 通知申请人申报 申报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定额通知书,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现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价格调节基金缴交申报表 按工作计划征收 开具财政 基金票据 每日或次日将征 收款上缴财政专户 有关资料归集、整理、汇总、归档 受理、审核申报材料、核定征收标准。 承办岗位:2522882 办理时限:当日 监督机构:漳州市物价局人秘科,电话:2525391 拒不缴交者移交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款上缴 财政专户 承办单位:基金办 电话:2522882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QR-0001 14.对涉案物品价格的鉴定工作流程图 现场调查 调查价格行情 受理价格鉴定委托 ( 一般在7个工作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委托方交纳鉴定费 (刑事案件不收费) 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 立卷归档 鉴定人员签名、领导签发 确定价格鉴定方法、并进行价格估算、形成初步鉴定结果 复核、审议初步鉴定结果 作出价格鉴定结论 撰写价格鉴定结论书 实物状态确认 了解鉴定标的相关情况 ZZ01WJA-DC-0001 15.对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流程图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价格监督检查 受理价格投诉案件 专项检查 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 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它资料;核对有关的银行资料;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依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价格监督检查 受理价格投诉案件 专项检查 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 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它资料;核对有关的银行资料;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依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ZZ01WJA-DC-0002 16.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流程图 申 请 受 理 审 理 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 条件: ⒈申请主体符合要求。 ⒉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⒊请求明确事实存在。 ⒋属于复议申请范围。 ⒌不超60日申请期。 符合复议法规定的可对具体行政行为一并提出审查申请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符合复议法规定但不属本机关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机关提请或按规定转送 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及提出答复通知后10日内提交答复及相关证据、依据材料 复议机构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及适当性进行审理 根据有关规定,审查发现受理不当的案件 除外,自接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可决定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 经复议机关审查或同意后制作复议终止通知书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 撤回复议申请 对复议法第七条所列规定有权处理的,在7日内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复议决定 决 定 限期履行 维持 变更 撤消 确认违法 可作出赔偿内容的决定或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承办单位:检查分局 电话:2526104 监督机构:人秘科 电话:2525391 ZZ01WJA-DC-0003 17.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复议流程图 窗口收件 申报材料: 有权机关的收费变更、年审、换发批文,收费许可证副本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变更审核审批科 年审、换发收费管理科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变更当日、换证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变更当日、换证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变更当日、换证7个工作日 ZZ01WJA-FX-0001 18.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流程图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联系电话:2072336 监督电话:2026633 网址:http://www.zzbm.org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窗口收件 申报材料: 1、资质证书(复印件);2、收费文件依据;3、成本测算材料:(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4、书面申请报告;5、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会 审 需经局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9.对部分公共文化体育收费标准审批流程图 ZZ01WJA-FX-0002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联系电话:2072336 监督电话:2026633 网址:http://www。zzbm。org 窗口收件 企业申报材料:1、企业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的书面报告; 2、县物价局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的文件; 3、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会 审 需经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 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监督电话:2026633 联系电话:2072336 网址:http://www.zzbm.org ZZ01WJA-FX-0003 20.对趸售县峰谷销售电价、 小水电上县网价格审批流程图 ZZ01WJA-FX-0004 ZZ01WJA-FX-0001 窗口收件 企业申报材料:1、企业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收费)的书面报告; 2、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含成本测算资料); 3、成本监审必备资料:(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会审 需经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 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21.对其他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审批流程图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监督电话:2026633 联系电话:2072336 网址:http://www.zzbm.org 22.对城市公交、客运出租车运价审批流程图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监督电话:2026633 联系电话:2072336 网址:http://www.zzbm.org 窗口收件 企业申请申报材料:1、企业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的书面报告;2、成本监审必备资料:(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3、召开听证会材料(含代表发言)会议纪要。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价格管理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会审 需经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 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交通局会签 办理时限:以对方提交时间为准 听证 需召开听证会的进入听证程序,按听证规定时限。 承办科室:价格管理科 ZZ01WJA-FX-0005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窗口收件 申报材料: 1、资质证书(复印件);2、成本测算材料:(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3、书面申请报告;4、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会 审 需经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ZZ01WJA-FX-0006 23.对保安服务收费审批流程图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联系电话:2072336 监督电话:2026633 网址:http://www.zzbm。org 窗口收件 申报材料: 1、成本测算材料:(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2、听证材料;3、书面申请报告;4、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会 审 需经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立卷归档 需召开听证会的进入听证程序,按听证规定时限 承办科室:收费管理科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ZZ01WJA-FX-0007 2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环境卫生 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审批流程图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联系电话:2072336 监督电话:2026633 网址:http://www。zzbm。org ZZ01WJA-FX-0008 25。对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 收费标准价格审批流程图 立卷归档 窗口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会 审 需经审价委会审的项目报审价委会审由审价委员会主任主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 核 承办岗位:审核审批科办理 承办人员:审核审批科科长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窗口收件 申报材料: 1、成本测算材料:(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2)成本监审项目统计表;(3)成本监审项目构成统计表;(4)人员工资表(1个月);(5)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与支出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审计报告;(6)建设项目施工决(预算)书、施工合同;(7)贷款合同书;(8)相关会议纪要、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简介;(10)新建工程情况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2、书面申请报告;3、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李燕秀 吕月美 何智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成本监审 承办岗位:价格成本调查队 承办人员: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交与有关单位会稿 提出制定意见 承办岗位:收费管理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联系电话:2072336 监督电话:2026633 网址:http://www.zzbm.org ZZ01WJA-FX-0009 26。对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审批流程图 窗口收件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