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存在问题的报告致:贵州建工毕节市公安局项目部第 001号函朱益德经理我司于2014年12月16日与贵州建工集团签订了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劳务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于2014年12月20日进场施工,首先是对基础孔桩的施工以及临时设施的搭建,因贵司提供的三通一平达不到施工要求,存在如下问题:1、 生活用水、施工用水非常困难,靠人工一挑一挑的担来做饭,担水来施工.2、 进入工地的道路没有作相关的处理,导致一下雨材料车辆无法进入。3、 进入项目部配电室的电压不足380V,经我司电工实测只有320V350V,很可能会导致施工机具不能正常运行.4、 不及时提供相关的水电图、暖通图、电梯图、给排水图、消防图以及强弱电图纸,易造成预留预埋出错。5、 图纸迟迟未会审。上述问题在2014年1月7日项目部会议室开会提出讨论过(并形成了会议记录),一直未得到解决。现因工作在不断的推进,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司概不负责。敬请项目部的相关领导提高重视,在2015年春节前必须把路、水以及电的事情解决好,材料车辆能顺利进出,生活用水施工用水能有保障(因水为现场地下取水,应抽样化验,保证生活以及生产用水的安全性)以便来年工程的顺利进行.重庆长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余正强 201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