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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上课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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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山市教育局文件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教20099号关于印发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各中学: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山市教育局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教200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山市教育局 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九年二月五日主题词:学业考试 招生 实施细则

2、通知抄 送: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发改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侨务外事局,市台湾事务局、市招委会各委员。中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2月5日印(共印130份)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为切实加强我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有关招生考试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要坚持

3、有利于初中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推进我市课程改革的进程,有利于构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二、工作目标。我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健全和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建立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工作体系。第二部分报考一、报名办法(一)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市招生办根据中山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导入考生初始数据,中考业务管理系统自动产生准考证号和初始密码。(二)考生凭市招生办统一下发的准考证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山招考网(网址为

4、),填写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三)考生可自行上网报名,也可在学校的指导下集中上网报名。本市户籍往届生和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三学生(以下简称“社青类考生”)到市招生办办证大厅报名。(四)报名时间统一为2009年3月10日至16日。(五)2009年初二学生参加生物、地理学业考试报名时间初定在5月初。本市户籍在外地求学的初二学生如果明年回到中山参加中考,应参加今年的生物、地理学业考试,否则只能参加下一年的生物、地理学业考试。二、报名事项(一)报考条件具有初级中学毕业或同等学力,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能坚持正常学习,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考。1.具有中山市常住户口的考生。具有中山

5、市常住户口的往届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学业考试,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的返校复读者不能报考五年制大专班和市直属的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取生)。户口由外地迁入中山的考生,必须在2009年3月16日前办理好入户手续,户口迁入时间以正式户口簿或准迁证的时间为准。2.具有中山市初中学籍的非中山市户籍考生,限制报考有关学校:(1)本省外市户籍并具有中山市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市直属的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取生),但符合政策性照顾的考生除外。(2)具有中山市学籍的港澳考生毕业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因特殊情况需在中山继续升学的,填报志愿时只允许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择校

6、生)和其他符合招生条件和范围的学校。(3)具有中山市学籍的外省户籍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因特殊情况要在本市继续升学的,填报志愿时只允许报考符合招生条件和招生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等职业类学校。3.政策性照顾的借读生。具有中山市学籍且属于政策性规定的借读生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政策性照顾的借读生必须为应届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一览表类别对象证明材料1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借读生。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公证书)局级以上地质勘探部

7、门证明。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部队师级或市民政局以上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3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借读生。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和我市三甲以上医院长期病重证明。4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专家的适龄子女。市人事局(含外国专家局)证明、职称证书。5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的人士的适龄子女。考生父母的广东省居住证。6在本市投资额不低于100万美元(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投资额),且项目竣工投产并开业或营业两年以上的外商或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营业执照、身份证或回乡证、税务部门两年以上纳税证明。7在

8、本市投资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投资额),且项目竣工投产并开业或营业两年以上的外省市人士的适龄子女。营业执照、本人暂住证、身份证、税务部门两年以上纳税证明。8有突出贡献人士(荣誉市民)的适龄子女。荣誉市民证书、本人身份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9经市人事局批准并备案的,在本市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持市人事局资格证、监护人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0海外华人华侨的适龄子女。有效期内的本人护照(有出入境记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市侨务外事局出具的证明。11台胞的适龄子女。考生本人身份证、台胞证和市台湾事务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12本省外市户籍,父母或考生本

9、人在我市已经办理了连续五年(或以上)暂住证(有效期内)或暂住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考生有我市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镇区计生部门证明、暂住地镇(区、办事处)计生部门证明、我市各镇区公安分局户证科出具的连续五年(或以上)暂住证原件或证明以及复印件。注:其他特殊情况由市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初中阶段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校生和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2.户籍和学籍均不在中山市的学生。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人员。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有关中学和报名点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考。三、报名流程和资格审查

10、(一)提交材料资格审查领取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网上预报名(考生自行更改初始密码并书面记录)办理确认手续交费。(二)考生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以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准)。1.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户籍以招生当年报名时间截止当日为准)。2.我市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学籍以中山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3.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考生,要提供所就读学校及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证明。4.往届生除要提供考生本人的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交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5.符合照顾加分的考生要提供相应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报考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

11、间内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信息录入,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登记表由报名点负责保存,并作为考生的纸质档案。报名点要核对本学校学生有无漏报、重复报名,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市招生办处理。(三)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考基本信息(含相片)、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身体素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业成绩等。考生应认真校对报考基本信息(含相片)、志愿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报名时,应与户口簿上的现用姓名相

12、同,并以此作为考试、录取的依据。各报名点要抽调足够人力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校对考生报考的有关信息,并在5月20日之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生初中三年学业成绩和考生健康档案信息录入,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纸质档案必须在6月30日前由各毕业学校统一对档案进行封口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集中管理。毕业生被招生学校录取后,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学校签领纸质档案(注意告诫考生个人不能私自拆封档案),毕业学校须办理档案签领手续。考生自行携带档案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录取学校在新生注册时必须收齐新生未开封的纸质档案。未被录取考生的档案由考生原所在毕业学校保管。考生纸质档案由必

13、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1.必备材料:(1)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2)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3)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的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以及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面上);(4)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成绩单复印件;(5)考生个人的中山市学生健康档案。2.补充材料:(1)符合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的照顾加分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具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2)参加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招生联考的成绩单复印件。四、考试费用(一)考试费:我市2009年初三应届毕业生考

14、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笔试和听力)、英语口语、政治、物理、化学、体育和历史共9科,根据“粤价函2001213号”和“中价函200310号”文件精神,2009年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按90元/考生收取考试费。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收取考试费,社会考生在校对报考信息时缴交考试费。(二)2009年初二学生参加生物、地理学业考试,按10元/科收取考试费。(三)特困学生免交考试费的办法按中教200416号文执行。第三部分中考网上阅卷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科评卷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评卷工作由市招生办组织,市教育局教研室具体实施,考试成绩由市招生办统一公布。一、各学科在评卷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15、成立学科评卷组,由评卷领导小组选定正、副科组长。正、副科组长分工负责本学科的评卷组织工作、质量检查工作和评卷复查工作等。二、各科评卷组要组织全体评卷教师学习和讨论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以及评分补充说明,并结合考生答卷进行试评。经过试评,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再开始正式评卷。三、评卷点要建立门卫值班制度。评卷工作人员及教师一律凭市招生办发放的工作证进入评卷场,在评卷场内不准会客、闲谈、上网。四、成绩公布和复查。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密码登录中山市招考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到原毕业学校查询考试成绩。(一)公布成绩两天内,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登记复查,社青类考生直接到市招

16、生办登记。(二)学校统一汇总复查名单及科目后,在公布成绩两天内登录中山市招考网()填报复查名单及科目,由评卷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分数复查,逾期不予受理。(三)复查结果出现更改的,由市招生部门通知有关学校和考生。复查结果无误的,不另行通知。(四)复查范围只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错分等项目,不涉及对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第四部分填报志愿一、填报志愿时间为2009年5月28日至6月3日。二、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各级招考部门和学校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报考指南免费发给考生,人手一册。三、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指南,全面了解各种招生政策、规定,根据自己的户籍、学籍和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考虑,合理

17、选择志愿顺序,认真填报志愿。四、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中山市招考网()填报志愿。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校对制度,打印志愿表供考生和家长检查、签名。学校收齐签名后的志愿表,于6月10日前统一放入纸质档案袋内并封存。五、参加体艺特长生联合考试的考生在报考志愿时,必须根据自身的联考成绩、所报专项、招生学校计划、专项要求、招生章程等填报招收体艺特长生学校的相应志愿,同时也可兼报其他志愿。六、报考符合自主招收体艺特长生、学科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填报自主招收特长生相应学校的志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七、招生章程。(一)严格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录取平台、统一数据管理。(二)各录取学校必须制订科学合理规范

18、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学校对社会的全面、准确、规范的招生承诺,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行为规范和诚信的体现,是社会和考生监督学校招生行为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录取学校于3月30日前把招生章程发送到zsb002或者交到市招生办。(三)招生章程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类型(公办或民办学校)、联系电话、网址、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和范围、学费、住宿费、择校费、是否提供住宿、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等招生信息。招生章程还应包括志愿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次、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等级、学生在整个初中阶段的身体素质情况等要求。招生章程要做到内容简明扼要,文字表达准确。(四)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参加全

19、市统一组织的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考生。(五)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优先录取参加我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考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经市招生部门批准,可在省市统一录取平台规定的时间内自主招收没有参加中考的考生并到市招生办备案。(六)国家级重点中专、中技、理工学校经省市以上教育部门认定的特色专业,经市招生办批准后,可实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必须上报市招办,经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第五部分中考网上录取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市招生办负责组织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录取工作。具体的网上录取细则另文通知。一、录取工作原则(一)各学校要成立录取领导小组,录取

20、新生以考生的电子档案为依据,没有电子档案的不能录取,任何人不得私自投档、接档,不允许在非在库状态下指定出档。(二)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在符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市招生办负责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负责录取。市招生办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其提交的录取名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三)招生录取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八科原始总分从高到低,并依照学校招生章程择优录

21、取。(四)严格按照分数优先或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凡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放弃录取的考生,落选的责任一律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承担;凡按考生志愿录取,但考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五)录取名册由录取学校按规定时间在“中考业务管理系统”上打印,市招生办审核备案;录取通知书由市招生办统一印制;各录取学校必须凭市招生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到基础教育科或高教职教成教科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否则按违规招生处理。二、录取顺序录取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通高中录取(含体艺特长生),第二阶段是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第三阶段是成人中专学校录取,第四阶段是中等职业类学校自主招生录取。三、投档办法(一)普

22、通高中招生投档办法(含民办学校和择校生)。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主要依据是学业考试成绩、考查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等额投档的原则,分批录取。1.根据每批招生计划数和招生范围,按1:1比例划定该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2.在每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以及招生章程进行投档。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的招生学校,在投档时根据考生的有效志愿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以及招生章程等进行投档。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的招生学校,在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以及招生章程先投第一志愿,若不

23、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按照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投档,如果投档末名有两人或以上同分,则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从高到低出档。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必须录取,不得退档。3.体艺特长生联招根据招生计划按1:1.2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线上,根据录取学校专项需要,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未被录取的特长生,根据其中考文化成绩和志愿顺序,参加其它学校的普通生录取。4.经批准自主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根据市招生办核准公布的自主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专项测试成绩和公示名单进行择优录取。未经市招生办备案和公示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按体育音乐美术

24、特长生的有关政策录取。5.经批准自主招收学科、棋类、文学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特长生的学校,根据市招生办核准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适当加分投档后录取。6.体艺特长生及学科特长生安排在提前批择优录取。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均为计划内生,入学后必须与录取学校签订特长生管理协议书,在高中阶段三年,学校以特长生培养模式培养考生。考生在高中阶段三年不能以任何理由毁约,如毁约,考生必须以择校生身份交纳择校费。未被录取的特长生,参加普通生的录取。(二)中等职业学校投档办法。1.中等职业学校一律按志愿和专业计划,实行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计划、考生志愿和学业成绩原则上按1

25、:1至1:1.2进行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录取学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及服从情况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公布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的考生,市招办根据自主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计划、特色要求及面试成绩投档择优录取。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录取平台上实行注册录取,并于8月30日前报市招生办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实行二次录取。根据录取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已达到最低投档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补填志愿和补录,补录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投档时先投第一志愿,若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26、四、录取照顾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照顾政策。(一)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可申请免试直接升入普通高中。(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1.烈士子女。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等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可在标准分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2.

27、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3.户籍在我市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4.户籍在本市的台湾同胞子女,在办理手续时需出具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山市台湾事务局的证明。5.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中山市侨务外事局的证明。(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初中阶段被评为地级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2.体育、科技、学科、文艺竞赛获市一等奖以上奖励的学生。3.见义勇为或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学生。4.病故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复员退役军人子女。(五)考生父母

28、和考生本人均为我市农业户口(即户口簿上的类别为农业户口),且已经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考生,或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考生。这两类考生的录取照顾政策另文通知。凡申报上述各类政策性照顾录取的考生,须出示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审核、存档,学校必须将符合照顾加分的考生在学校或者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再报送本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初审,然后由教科文卫办(教办)复核汇总后于5月20日前送市招生办最后审定并录入,在中山招考网及本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提交政策性照顾录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逾期一律不再办理。五、注销和补录(一)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

29、得注销录取和退档,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二)未完成计划的中职学校,可采取注册入学的形式,补录要求入读该校的落选考生。(三)未注册的考生,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招生办办理注销录取手续。(四)所有招生学校录取完毕后需到市招生办统一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并根据录取名册办理有关学籍注册手续。(五)所有高中一年级新生必须经过市招生办和基础教育科或高教职教成教科的联合核准确认,才能取得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资格。否则,按违规招生处理。(六)已录取的考生,任何单位、学校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结果;录取后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各招生学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按

30、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条件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并根据录取名册办理相关学籍审批手续。确保考生数据的统一、准确和安全,并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数据与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统一起来。凡是按考生志愿录取的,任何单位、学校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学校;凡是按照正常程序录取,无正当理由不到录取学校报到就读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资格。六、录取费按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和本市职中招生一律免收录取费;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录取费,由录取学校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50元/生(粤价函2000112号)向招生办缴交。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局的收费规定,

3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收取其它费用。第六部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5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全面反映学生发展状况。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报考普通高中的资格,C等级以上为合格。四、具体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第七部分考务管理一、各考区要认真学习广东省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熟悉掌握考务安全保密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一)各考

32、区、各考场均要成立试卷保密小组,指定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在编教师专门保管试卷。(二)各考区、各考场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试卷保密室的建设,确保保密室安全措施全部达标并配备铁门、铁窗、铁柜,安装报警器、灭火器、防盗门窗等。(三)试卷、答题卡保管期间,要求在当地公安的协助下24小时值班,保密室和保险柜的钥匙要由保密室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分别保管,两人同时到场方能取出试卷、答题卡。(四)参与试卷、答题卡分装、运送、交接、保管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五)在公安和警车的协助下,领取和回送试卷、答

33、题卡时,要求试卷、答题卡押运人员至少2人,并要求为在编教师,专人专车,中途不得停留。(六)认真地做好试卷、答题卡运送、交接、保管工作,做好书面交接记录并注明交接时间,保证试卷安全。二、每场考试结束后,各考场应将本考场的试卷、答题卡密封,并立即送往市招生办指定的地点。回送试卷、答题卡时各考场均要按领运试卷、答题卡的要求押运。三、试卷、答题卡如发现泄密、失窃、损毁等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市招生办,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散。四、监考员选聘与培训。(一)各考区、各考场要抽调身体健康、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的在职在编教师担任监考工作,初三年级教师及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教师、干部不能担任中考考

34、试工作人员。(二)监考员的监考工作操作规程,按照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指令进行。监考员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开考前,监考员须在黑板上书写以下考试指导语:(1)本场次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及答题卡总页数。(2)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准考证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再用2B铅笔涂黑试室号和座位号。(3)考生必须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按题号顺序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内容,答案无效。2.认真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是否按要求准确填涂。如考生填写不正确,应及时提醒考生纠正。3.开考后,监考员必须严格按试室座位表再次核对考生照片、试室号、座位号、

35、准考证号、姓名。4.要准确、详实填写试卷袋的相关内容。“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试室号”等栏目,监考员必须如实填写并签名,不得漏填。5.要准确、详实填写答题卡袋的相关内容。“区镇”、“考场名称”、“试室号”、“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缺考情况”、“考场记事”等栏目,监考员必须如实填写并签名,不得漏填。6.对缺考考生,须将其准考证号、座位号写在答题卡袋封面的“缺考考生”栏内。要如实将考试异常情况写在“考场记事”栏上,不够写时可另加附页。7.监考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持考试正常秩序。发现违纪考生,要将考生的违纪情况记录在答题卡袋面的“考场记事”栏处,将广东省教育统

36、一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填写完整后发给考生,让考生签名确认。违纪考生名单在当科考试结束后交考场主考。8.规范填写缺考考生答题卡。开考15分钟后,对缺考考生,监考员必须用2B铅笔将点名卡上相应座位号考生缺考标记“”按标准涂满涂黑。同时,用红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写该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试室号、座位号,并用2B铅笔将答题卡“试室号、座位号”信息点涂黑。9.每位考生只能有唯一一张(或一套)答题卡有效,如果考生要求更换,监考员必须在更换答题卡后,在更换的答题卡主观题答题区域内用红笔注明“作废”两字,并在答题卡袋面“考场记事”栏填写准考证号、更换答题卡的页数及页码。考试结束后,必须将点名卡放在答题

37、卡上面一起装入答题卡袋内进行密封。考生更换的作废答题卡不要装入答题卡袋,交考场另外封存后送市招生办。10.按序整理考生的答题卡。监考员回收答题卡须认真整理,注意核实准考证号、座位号及每个考生的答题卡张数。收卷时,必须严格按照答题卡的座位号顺序从小到大收卷。每个科目的答题卡张数可能不同,当考生的答题卡有多张时,必须收齐一个考生的所有答题卡,再收下一个考生的答题卡,以防漏收或考生擅自带走答题卡。对考生擅自带走答题卡的要如实记录在答题卡袋面的“考场记事”栏内,同时立即报告考场主考,由考场主考立即上报市、区招办。对缺考考生的答题卡,要注意再次核实是否用红笔在答题卡上写上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和用2B

38、铅笔涂黑“试室号、座位号”信息点。整理答题卡时,需将每页答题卡的裁切线对齐,即检查答题卡左上角的缺角是否对齐。11.严格清点验收答题卡的份数。监考员在回收答题卡时,对答题卡、试卷须认真清点,严格验收。验收时,注意将所有考生的答题卡(含缺考考生的答题卡)收齐,多余的答题卡在主观题答题区域内用红笔注明“空白”两字,确保所发放的份数(页数)与回收的份数(页数)准确无误后,再将点名卡和答题卡放入答题卡袋内进行密封(空白答题卡和更换的作废答题卡不要装入答题卡袋)。严禁漏收答题卡。对漏收的答题卡,一概不予承认,作缺考处理,并追究考场、监考员责任。12.监考员必须在试室内密封点名卡和答题卡,严禁将未密封的点

39、名卡和答题卡带出试室。五、考场考务工作规范(一)承担中考工作是学校和教师的义务和责任。各考场必须按照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严密、严格、严肃地做好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二)市教育局根据相对集中、分片设点的原则设立若干中考考场,并通过中考业务管理系统随机编排试室座位表,各考场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试室座位表安排试室。(三)各考场采用2人完全交叉监考方式,并由市招生办安排监察员进行监督。考试期间,各考场必须登录中山市中考考场网上指挥系统。各考场必须公布市招生办及本考场的投诉电话。(四)中考考务工作具体按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指令执行。(五)各考场要加强考试工作的

40、管理,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六、考生注意事项(一)认真核对试室号、座位号,确保对号入座;认真检查随身物品,确保无违禁物品带入试室。(二)答题前,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页数,发现问题,及时报请监考员处理。(三)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准考证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再用2B铅笔涂黑试室号和座位号。(四)正确选择作答用笔。选择题必须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确保书写内容字迹清晰;不准用铅笔、红色、蓝色笔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作答。(五)需要作图的试题,可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

41、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重新涂描清楚。(六)规范填写答案。考生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域内按题号顺序作答(包括画表及作辅助线),在指定答题区域以外的地方(或超越边界)或试卷上作答,或更改答题题号,其答案无效。在答题卡上作答非选择题时,字迹要工整、清楚,字距要适当、行距不宜过密。(七)如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原书写内容划去,然后在该答题区域内书写新的内容,修改部分书写时也不能超过该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答案无效。禁止使用涂改液、涂改胶带纸、透明胶带纸等方式修改答案。(八)答题卡要保持清洁,不能折叠,不能弄皱,不能破损,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九)考生不得在答题卡上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

42、作任何涂写和标记。一经发现,按违纪论处。(十)未交卷者,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试室。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题卡按页码从小到大顺好反扣在桌面,双手垂下坐在原位,待监考员收齐、核准试卷、答题卡张数后,方能离开试室。严禁将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试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七、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一)加强领导,严肃考风考纪。各考区、各考场要结合实际,加强考前检查,健全巡考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二)加强宣传,严肃考试纪律。各考区、各考场要作好考前教育工作,让考生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要设立考试违纪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在考场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第八部分附则本办法由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其他文件有关招生精神与本文件不同,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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