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变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交底
1 安健环管理目标
1。1 安全目标
Ø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Ø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Ø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
Ø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Ø 不发生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Ø 员工安全培训率100%.
Ø 个人防护装备配备100%符合所在国家、地区标准要求。
Ø 不发生其它对公司、股份公司和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1.2 环境管理目标
Ø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生活、工程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等);
Ø 粉尘达标排放;
Ø 噪声达标排放;
Ø 生产、生活污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Ø 固体废弃物的回收率收集处理率保持为100%;
Ø 不发生相关方环境影响投诉.
1.3 职业健康目标
Ø 不发生群体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事故;
Ø 不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故;
Ø 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他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Ø 不发生中暑事故.
2 分包商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五个严禁”要求:
Ø 严禁非法转包、违规分包
Ø 严禁以包代管
Ø 严禁“皮包公司”、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
Ø 严禁未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开工作业
Ø 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2.1施工分包商入场安全控制条件
Ø 施工分包商与总承包商已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Ø 施工分包商已按要求建立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与总承包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要求不相抵触。
Ø 施工分包商配备了满足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和总承包项目部形成了业务接口;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报总承包项目部留底.
Ø 施工分包商针对工程特点已完成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和排查工作,并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制定了控制措施。
Ø 施工分包商根据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已编制好与总承包项目部一体化的应急预案。
Ø 施工分包商的进场人员已经过体检,作业人员身体素质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无职业禁忌症。人员的素质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Ø 施工分包商对所有进场人员已经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已将相应的教育材料、考试试卷、记录卡等资料上报总承包项目部核查.进场人员全部办理好入场手续(如出入证、入网证)。
Ø 施工分包商已对所有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复印留底备查,形成花名册上报总承包项目部。
Ø 从业人员资质经审核已具备要求条件,特殊工种的人员持证上岗,并经总承包项目部审核通过.
Ø 施工分包商对所有进场机械设备、机工具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按规定做好了报审工作,满足国家、业主及总承包相关要求.
Ø 施工分包商根据作业内容已为员工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安全带、防护手套等).
Ø 施工分包商对即将开工的作业项目已编制完成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经过审查批准;并已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Ø 施工分包商对即将开工的作业项目所需要落实的安全措施已经做好准备。
Ø 施工分包商已按国家相关规定为现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3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施工分包商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总承包项目部安全经理对施工分包商安全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 安全会议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协调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总结上阶段安全状况,对下月度施工作业内容进行安全工作系统分析,并制定下月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周安全例会与周施工协调会联合召开,在协调解决施工问题时,同时解决或部署现场施工安健环管理问题.
施工分包商每周应组织各班组进行一次安全学习。
施工分包商各班组在每天开工前,必须开展站班会活动,形成活动记录。
5 安全管理报告
施工分包商每周须总结上阶段安全总体状况,所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对下周安全控制重点进行分析,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形成《项目周报》中的安全管理内容,提交总承包项目部。
6 施工分包商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Ø 施工分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
Ø 施工分包商必须对本单位新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教育培训必须有教材及考核材料,并做好考试成绩汇总等记录留底备查;要求留下影像记录.
Ø 现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调换工种等,应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保护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Ø 施工分包商须对机动车驾驶员、电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卷扬机(绞磨机)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包括:告知其危险源、职业健康影响因素,并告知其应使用的个人防护装备或采取的防护措施、应急急救知识。
Ø 对现场所有员工进行应急响应、疏散、急救知识等应急知识培训。
Ø 施工分包商应根据施工进展和现场安全状况,组织高风险作业人员和安全表现不良的班组或个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再教育培训。
Ø 施工分包商应积极响应总承包项目部组织和安排的各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与宣传工作.
7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经理,施工专业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监督和检查施工分包商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在各项施工活动开工前,施工分包商的施工管理人员应给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本施工活动的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在各项施工活动开工前,施工分包商的施工管理人员应确认安全条件是否具备,如孔洞临边防护、搭设操作平台、作业人员上岗资质、机械设备完好性、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等条件已经满足安全要求。
施工班组长每天在给施工作业人员安排工作时,须根据当天作业的风险,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站班会活动).
所有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记录,最好留下影像照片,通过各级交底和安排,从技术上确保消除和减少施工风险.
8 个人防护装备(PPE)管理要求
施工分包商为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含临时进场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
总承包项目部监督和检查施工分包商个人防护装备管理及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劳保用品是否满足要求。
施工分包商应当根据不同工种特点,为不同专业工种人员配备满足防护等级的、适宜的个体防护装备,并满足业主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以下是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的基本原则,未能说明之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施工的实际情况正确选用个体防护装备:
Ø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鞋。
Ø 凡接触高温、明火、火花或飞溅的熔融物质的工作人员,如电、火焊工及辅助人员等须配备使用防高温辐射用品,包括隔热、防火服装、防热面罩、防护眼镜等。
Ø 使用砂轮机、砂轮锯、角向磨光机、电动打磨头打磨或切割工件,应配戴护目用品(防止眼睛受到伤害);打凿石块、混凝土、金属、石膏等,应配戴护目用品。
Ø 高处作业必须使用防坠落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网、水平安全绳、差速自控器、垂直攀登自锁器等.
Ø 接触生产性粉尘的工作人员要使用呼吸道防尘用品。
Ø 在噪声源不能根本消除的情况下,使用个人防噪音用品,如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帽。
Ø 从事电气作业人员以及电动工具、电动机械操作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防触电用品。防触电用品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地毯等。
9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Ø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采用“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箱内的电气设备必须为合格产品;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严禁一个开关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Ø 临时用电(配电箱及配电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断开上一级隔离开关并上锁和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检修结束送电时必须由持证电工专人负责并经第二人确认后方能送电。
Ø 不得将导线放置在积水中,跨越道路的线缆进行保护或架空处理,室外电缆(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浅埋、标识清楚,设有警示标志。施工过程中,引上楼层的电源电缆禁止直接架设外脚手架上,必须设置绝缘隔离。
Ø 施工分包商对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用电进行档案管理,归档资料包括(不限于):临时用电设备进场前检查资料、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许可证、电工日常巡检工作记录等。
10 危险化学品管理
Ø 施工分包商须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存放点的安全条件。
Ø 现场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必须设置仓库分类存放,性质不相容的化学品必须存放在不同的仓库;危险化学品存放间(仓库)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专职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存放点的安全条件。
Ø 使用到气瓶作业,不得将气瓶遗留在现场,每天将气瓶退回气瓶间(存放点);
Ø 现场用后剩余的油漆(调和剂)、沥青(防腐)、装饰涂料、粘合剂等必须退回到储存点或交到其指定的收集点,禁止随意倾倒、丢弃;产生的废弃物(如油漆桶、油漆刷、涂料刷等)集中回收到指定的收集点,定期交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11 脚手架及操作平台安全管理
Ø 脚手架及脚手板的选材、搭拆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且应有专项施工方案,经业主、监理、总承包项目部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Ø 脚手架搭拆实施挂牌验收管理;所有搭设的脚手架在搭设阶段由专业架子工搭设,搭设架子采取挂红牌只允许架子工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挂绿牌架子才允许投入使用;其中架子验收人员应为方案编制人、搭设负责人(架子班班长)及安全管理人员。
Ø 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子工,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经过体检合格.安全经理/施工经理监督检查施工分包商上报架子工的上岗证,审核脚手架的搭设、拆除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分包商按照经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方案组织施工。
Ø 脚手架、操作平台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维护,要经常检查剪刀撑、连墙件、跳板等关键部件是否被拆,并及时进行维修。在暴风、台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有关人员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Ø 钢管脚手架搭设后应及时设置接地线.
12 安全检查
总承包项目部有权对施工分包商的安健环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有权查阅施工分包商在本工程现场安健环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文件等资料;施工分包商应予以接受和配合。
总承包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有即刻安全风险的违章作业,施工分包商应无条件立即执行。
总承包项目部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下发“安全停工令",在接到停工令后,施工分包商应立即停止规定范围内的施工活动,组织安全整改、停工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施工分包商承担。
总承包项目部组织的安健环检查活动包括定期(每月和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等。施工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要求参加总承包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活动。
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于需要重点关注或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总承包项目部以“施工现场安全整改通知单"及时通知责任施工分包商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施工分包商在收到《施工现场安全整改通知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总承包项目部对施工分包商反复出现的违章行为及不安全状态会进行安全处罚,下发《安全罚款通知单》。
13 事故报告
现场发生的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如实报告总承包项目部,总承包项目部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单位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不得瞒报。
施工分包商发生危害事件但未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当事人应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件发生的施工分包商要写明该事件发生的经过,报总承包项目部.
发生事故导致员工中断工作、受轻伤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尽快送伤者就医,同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总承包项目部.
若发生人身死亡及以上事故,施工分包商除要报告总承包项目部外,还应负责按照国家、行业和本单位上级公司的要求,上报事故。
14 应急响应
总承包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现场综合应急预案》规范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响应,以预防或减少伤亡和损失.
施工分包商应建立各类专项应急响应预案,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救护预案、响应预案、防台预案、消防预案等,并提交总承包项目部审核、备案。
施工分包商须组织内部员工进行培训,熟悉施工现场应急响应流程和各种应急通讯方法(火警电话、保卫电话)要求,并编制应急预案和进行培训、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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