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德亭镇卫生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等各项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我院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负责对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分诊台应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卫生院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首先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就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三、经预检怀疑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接诊医师应及时将病人分诊至分诊点就诊,同时对病人接触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对就诊的传染病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认真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上报.
五、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六、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等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的检查措施.
七、由于我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应当及时将病人专车转诊到上级定点医院诊疗。
八、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后,按照要求对使用车辆进行规范消毒.
九、对分诊点应采取严格防护措施,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十、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十一、对医务人员应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手足口病门诊预检分诊流程(试行)
患儿就诊
↓
预检分诊
↓
筛查有发热和疱疹或皮疹的患儿
↓
指定窗口挂号
↓
手足口病门诊诊室就诊
↓
↓↓
诊断病例,报疫情卡 重症病例收治住院,隔离治疗
↓↓↓
普通患儿,就诊后居家 留观患儿,到专门留观室观察 重症患儿,定点医院直治疗,治疗,做健康宣教,嘱随诊↓ 接办理住院;非定点医院,
按规定转定点医院治疗
↓↓
离院←好转 加重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