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仁怀市周林学校
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总则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遭遇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处置中措施得力,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影响和损失。学校所在区域内发生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周 莉
副组长:袁友明
成员:陈龙、杨远霞、朱季声、王志奎、余冬、甘霖、彭善进及各班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中心,日常工作由行政中心承担.
(二)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立现场处理、疏散引导、安全防护等若干小组。
1、事故现场处理小组
2、通信联络小组
3、疏散引导小组
4、安全防护小组
5、救护小组
6、后勤保障小组
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一)类别
1、火灾事故;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
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
4、校园爆炸事故;
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
6、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
7、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活动安全事故;
8、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
(二)等级确认与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2、重大事件(Ⅱ级)
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较大事件(Ⅲ级)
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损害,对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产生影响的事故灾难。
4、一般事件(Ⅳ级)
对个体造成损害的,对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难。
(三)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后,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安保组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根据事件程度,在第一时间亲临一线指挥,启动相应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2、及时在事故现场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3、对肇事者或直接责任人,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或送公安机关处置。
(四)注意事项
1、发生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后,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师生通报有关情况,正确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凡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外事部门报告。
3、凡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积极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4、事故灾难发生后,要考虑可能引发的继发性伤害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要定期全面检查相关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发现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完善和补救,最大限度杜绝事故灾难的发生。
6、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事故案件的侦破调查工作.
7、要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反映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师生安全常识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一)类别
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二)等级
确认与划分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对学校教学、生活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Ⅳ级。
1、Ⅰ级事件
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
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
对个体造成损害的,对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应急处置程序
1、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学校所在区域的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2、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发布停课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灾害发生后,学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同时,将学校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各单位要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处置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单位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救.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学校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道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学校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师生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和社会治安。
(7)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校园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资金: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1)接受外援:协助有关部门接受和安排紧急救援物资。
(12)宣传报道:按照有关规定,由党委工作部统一归口向社会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3)涉外事务:按有关规定做好外籍教师和外国留学生的安置工作。
(四)善后与恢复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再次发生衍生事故.
4、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自然灾害事故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仁怀市周林学校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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