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表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资 料名 称备 注财务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成本核算方法其它(先进先出法)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会计核算软件企友纳税人经办人:负责人:纳税人(签章)报告日期: 年 月 日税务机关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受理日期: 年 月 日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本表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填表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设置。2.适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
2、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时使用。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帐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3.填表说明: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2)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盘算法、重置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在备注栏注明批准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3)成本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的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或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4)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各种附表,在“名称”栏按会计报表种类依次填写; (5)会计核算软件: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填写记帐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软件启用时间、软件来源、软件开发商、数据库类型、软件通用查询用户(或软件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同时必须提供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