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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排管土建工程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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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排管工程作业指导书 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电力 电缆排管工程作业指导书 目录 第一章 施工准备工作作业指导书 第二章 工程定位放样作业指导书 第三章 排管基槽开挖与回填土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四章 排管混凝土垫层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五章 排管模板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六章 排管钢筋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七章 排管混凝土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八章 排管敷设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九章 工井基坑开挖与回填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十章 工井混凝土垫层作业指导书 第十一章 工井模板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十二章 工井钢筋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十三章 工井混凝土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十四章 接地及电缆支架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十五章 电力排管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作业指导书 第一章 施工准备工作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施工作业顺序 1.1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1。2施工现场核查与工程协调 1。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第二节 施工准备工作具体要求 2.1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1.1电力电缆排管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2.1.2当建设、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由错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2。2施工现场核查与工程协调 2.2。1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掌握沿线下列情况和有关资料: 1)各种地下公用事业管线的情况(包括电缆),必要时可采用一起探测或开挖样洞予以核实; 2)地下、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情况; 3)施工范围内的绿化设施或树木; 2。2.2开工前应召开施工配合会议,按有关规定办好各种工程许可执照,经有关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2.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2。3.1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3.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说明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以及确保质量、安全、文明、工期和采用新技术的措施; 2)施工设计图,主要包括平面图、断面图及施工工艺图等; 3)施工计划表,主要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表、机具设备需求计划表、劳动力及技术工种计划表等。 2.3.3对工程关键部位应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 2。3。4施工组织设计并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没有完成审批程序的工程均不得施工. 第二章 工程定位放样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1.2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50228—96 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专业测量员、施工员、质量员、4。5级别以上本工种人员。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排管中心线定位 3。2 基坑抄平 3.3 垫层中心投点的抄平 3。4 支模和浇筑混凝土的测量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采用平行线法进行排管放样,测法是先找出道路中心线,再用经纬仪测投直角,根据设计给定的排管中心线同道路中心线的关系,测定排管中心线。 4。2 基坑(槽)开挖接近至设计标高时,在基坑(槽)的四壁或者坑(槽)底边沿及中央打入小木桩,在木桩上引测同一高程的标点,从这些小木桩向下挖同一深度,修整坑(槽)后进行下一工序作业。 4。3 垫层混凝土凝固后,应进行中心点投测,由于基坑(槽)较深,投测中心经纬仪必须置于基坑旁,照准基础中心线的两端点,用正倒镜法,先将经纬仪的中心导入中心线内,而后进行投点,并弹出墨线. 4。4 支模和浇筑混凝土的测量容差(mm)应符合表3—1规定: 表3—1支模和浇筑混凝土的测量容差(mm) 项目 基础定位 垫层面 模板 中心一端点测设 ±5 ±2 ±1 中心线投点 ±10 ±5 ±3 标高测设 ±10 ±5 ±3 第三章 排管基槽开挖与回填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3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木工、4.5级别电工、专业挖机手。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基槽开挖、土方平衡 3。2 支撑列板 3。3 基槽底部处理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沟槽开挖应根据排管管位中心线和沟槽宽度放出沟槽开挖边线,有支撑沟槽宽度为排管横断面设计宽度两边各加0。5m工作面。 4.2 沟槽开挖与支护断面形式的确定应根据地形条件、土质类别和性质、地下水位情况、附近地面建筑物的地下管线的位置及开挖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选择而定。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形空旷、地下水位较低、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沟槽开挖深度不超过3m、有较好的堆土场地时,可不设支撑,采用梯形槽断面. 2)施工环境狭窄、周围地下管线密集的施工场合开挖的沟槽应选择直槽断面,开挖深度小于3m的沟槽应采用横列板支护,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m的沟槽采用钢板桩支护. 4。3 沟槽挖土可采用人工挖土和机械挖土。 4.4人工挖土适用于市区、里弄等场地较小、管线密集的地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人员分布不得过密,以每隔2。5m 的距离为宜; 2)挖土面应形成阶梯型断面,做好自然排水。 4。5机械挖土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遇到地下管线和各种构筑物应尽可能临时迁移,如无法移动,必须人工挖土使其外露,并采取吊托等加固措施; 2)机械挖土时应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严禁站在挖土机臂杆回转半径范围以内; 3)挖土与支撑应互相结合,机械挖土后必须及时支撑; 4)机械挖土应严格控制标高,防止超挖或扰动地基,槽底以上30cm必须人工修整。 4.6 采用梯形槽断面开挖施工时,边坡应稳定,深度在3m 以内的沟槽边坡应符合表4-1规定。 表4—1 梯形槽断面开挖施工时沟槽边坡 序号 土质 边坡(高:宽) 无荷载 坡顶静载 坡顶懂载 1 粉沙、细沙 1:1.25 1:1.5 1:2 2 砂质粉土、粘质粉土 1:1 1:1.25 1:1。5 3 粘土、粉质粘土 1:0。75 1:1 1:1。25 4.7 采用直槽断面开挖施工时,挖土深度载1。2m时必须撑好头道挡板,以后挖土与撑板应交替进行,直至设计标高。地质情况特殊,地下管线复杂时应满堂支撑。 4.8 横列板应采用组合钢撑板,其尺寸为厚6.0—6.4cm,宽16—20cm,长30-400cm。竖列板应采用木撑板,其尺寸为厚10cm,宽20cm,长250—300cm. 4。9 横列板应水平放置,板缝严密,板头应齐整,深度应到达沟槽底部。每块横列板不少于两块竖列板支护,确保受力均匀. 4.10 最下面的一块竖列板应插至沟槽底部,在拆除底档铁撑柱进行排管或工井扎钢筋、立模时,可用砖块或短木垫在混凝土基础与竖列板之间. 4.11 铁撑柱两头应水平,每层高度应一致,每块竖列板上应不少于两只铁撑柱. 4。12 铁撑柱的水平间距应不大于2m,铁撑柱的钢管套筒不得弯曲,支撑应充分纹紧,上下应设安全梯严禁攀登支撑。 4.13 沟槽回填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覆土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严禁带水覆土,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大于10cm的石块应剔除。 4.14 横列板拆版和覆土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逐层进行,拆版和覆土应交替进行,当天拆版应做到当天覆土当天分层夯实。 4.15 挖至排管设计标高后,应在基槽底部的两侧开挖排水沟,保证基槽排水畅通,不积水。 4.16 排管沟槽每间隔35m设置竹箩集水井一座. 第四章 排管混凝土垫层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1。3 《普通混凝土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1。4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例设计规程》JTJ/T55—96 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6 《市政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混凝土工,4。2~4.5级别木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混凝土原材料试验. 3.2 混凝土拌合。 3。3 混凝土运输. 3.4 混凝土浇捣. 3.5 混凝土质量验收。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施工交底等各项施工准备。 4。2 混凝土拌制前,应对材料质量及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材料与否与质量要求和配合比通知单通知单相符,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3 黄砂采用中粗砂,泥土含量不大于3%。 4.4 水泥必须由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试验必须合格。 4.5 粗骨料的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应超过40mm。 4。6 必须具有细骨料、粗骨料试验报告,混凝土的搅拌以材料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材料配合比通知单为准。 4.7 混凝土拌合用水要求: 1)拌合水可采用自来水和清洁的天然水; 2)水中不能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或油类、糖类等; 3)污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SO4计超过水重1%的水均不得使用; 4。8 原材料的计量装置应精确,投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5-1的规定。 表5—1 投料的计量允许误差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以重量计) 水泥、外渗混合料、水、外加剂 ±2% 砂、石子、轻骨料 ±3% 4。9 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也不得有漏浆或失水现象,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浇筑时所规定的坍落度。 4.10 应以最少的转运次数,最短的运输时间,将混凝土从搅拌站输送到浇筑地点,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至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标5-2的规定。 表5-2 混凝土浇筑延续时间(min) 混凝土强度等级 气温℃ <25 >25 ≤C30 <120min <90min >C30 <90min <60min 4。11 混凝土垫层施工前必须先验槽,浮土应清除,边坡必须稳定,防止塌方. 4.12基坑(槽)两侧附近如有低于地基的孔洞、沟、井等,应在未做混凝土垫层前加以填实加固。 4.13 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积水状态. 第五章 排管模板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木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模板制作。 3.2 模板安装。 3.3 模板成型后清理. 3。4 模板成型后的测设。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模板拼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保证结构各部位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性; 2)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3)构造简单,便于装卸,并便于钢筋的绑扎与安装及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 4)周转使用多,材料损耗少。 5)模板的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表面平整。 6)木模板的板条宽度不宜大于200mm。 7)配置模板尺寸时,要考虑模板拼装接合的需要,适当加长或缩短某一部分长度。 8)模板配置完成后,要对不同部位模板进行编号,写明用途,分别堆放。 9)模板原料和成品的堆放,应注意防水、防潮、堆放平整,以防腐烂和变形. 4.2 管道模板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支撑的沟槽内,立模前必须在达到设计强度50%的底板两侧用短木方或砖块均匀分布撑牢竖列板等保护结构,方可拆除其上方的水平支撑; 2)模板表面应涂抹脱模剂; 3)模板成型后,内部应无任何杂物; 4)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规定。 表6-1 模板允许偏差 截面内部尺寸 ±10mm 表面平整度 ≤8mm 相邻两板高低差 ≤2mm 相邻两板缝隙 ≤3mm 4.3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达到设计强度75%时方可拆除。 4.4 模板加工、拼装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必须分析原因,并找出治理方法和预防措施: 1)模板位置偏移; 2)模板标高发生差错; 3)模板形状、尺寸有误; 4)模板隔离剂引起的缺陷; 4.5 排管模板安装见图6—1: 第六章 排管钢筋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钢筋焊接及验收过程》JGJ18—96 1。2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27-86 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木工、4。2~4。5级别钢筋工、4.5级别电工及电焊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钢筋检验。 3。2 钢筋制作。 3.3 钢筋绑扎。 3。4 成型钢筋验收.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钢筋的型号、规格、机械性能等应符合设计和建筑施工规范的要求。 4.2 钢筋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4。3 钢筋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不得由绣皮、油渍、油漆等污垢;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曲,调直后表面伤痕及锈蚀不应使钢筋截面积减少。 3)钢筋弯曲成型后,表面不得由裂纹或断裂等现象. 4)钢筋加工允许偏差符合表7-1的规定。 表7—1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检验点数 1 冷拉率 不大于设计规定 用尺量 1 2 钢筋成型长度 +5 —10 用尺量 1 3 箍筋尺寸 0 -5 用尺量 宽、高各计1点 4.4 钢筋接头的方法、形式、部位、数量必须符合建筑施工规范的规定. 4.5 钢筋骨架的绑扎不允许变形,缺扣、松扣不应超过10%,且不应集中。 4。6 受力钢筋的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6mm。 4。7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偏差不应超过±5mm。 4。8 箍筋、构造筋的间距偏差不应超过±20mm。 4。9 严禁钢筋绑扎使单孔构成铁磁回路。 4.10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见表7-2: 表7—2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C25 高于C25 I级钢筋 35d 30d 25d 月牙纹 II级钢筋 45d 40d 35d III级钢筋 55d 50d 45d 冷拨低碳钢丝 300mm 注:1.受压钢筋的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的0.7倍; 2。当II、III级钢筋直径d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采用; 3.当螺纹钢筋直径d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减少5d采用; 4.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20时,I、II级钢筋的搭接长度按表中C20的数值相应增加10d,III级钢筋不宜采用。 4。11 钢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均必须进行分析原因,并找出治理方法及预防措施: 1) 条料弯曲; 2) 钢筋表面损伤; 3) 剪断尺寸不准; 4) 钢筋调直切断时被顶弯; 5) 钢筋连切; 6) 箍筋不规方; 7) 成型尺寸不准; 8) 成型钢筋变形; 9) 钢筋代换后根数不能均分。 4。12 采用绑扎接头时,受拉区域内的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作弯沟。 4。13现场绑扎钢筋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规定的尺寸、兼具定位和绑扎; 2)绑扎的铁丝头应向内弯; 3)钢筋的交叉点可每隔一根相互程梅花式扎牢,但在周边的交叉点,每处都应绑扎; 4)箍筋转角与钢筋的交叉点均应扎牢,箍筋的末端应向内弯; 5)钢筋的底部和侧部均应安置水泥砂浆垫块; 6)绑扎好的钢筋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绑好的钢筋上下不得践踏或放置重物。 4.14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5mm. 第七章 排管混凝土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1。3 《普通混凝土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1.4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TJ/T55—96 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6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混凝土工,4。2~4.5级别木工、4。2~4。5级别钢筋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混凝土原材料试验. 3。2 混凝土拌合. 3.3 混凝土运输。 3。4 混凝土浇捣。 3.5 混凝土质量验收。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施工交底等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4.2 混凝土拌制前,应对材料质量及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材料是否与质量要求和配合比通知单相符,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3 水泥必须由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试验必须合格。 4.4 黄砂采用中粗砂,泥土含量不大于3%. 4.5 粗骨料的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截面最小尺寸1/4,且不应超过40mm. 4.6 必须具有细骨料、粗骨料试验报告,混凝土的搅拌以及材料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材料配合比通知单为准. 4。7 混凝土拌合用水要求: 1)拌合水可采用自来水和清洁的天然水; 2)水中不能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或油类、糖类等; 3)污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SO4计超过水重1%的水均不得使用; 4)在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不得用海水拌混凝土。 4。8 原材料的计量装置应精确,投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5-1的规定. 标5-1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以重量计) 水泥、外渗混合料、水、外加剂 ±2% 纱、石子、轻骨料 ±3% 4。9 排管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施工规范的规定,必须具备混凝土施工记录,其中包括混凝土的配合比,试块数量(不少于2组,每组3块),编号及试压结果报告. 4。10 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也不得漏浆或失水沼由分层离析现象,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浇筑时所规定的坍落度。 4.11 应以最少的转运次数,最短的运输时间,将混凝土从搅拌输送到浇筑地点,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至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表8—2的规定. 表8—2 混凝土浇筑延续时间(min) 混凝土强度等级 气温℃ <25 >25 ≤C30 <120min <90min >C30 <90min <60min 4.12 混凝土的浇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对模板。钢筋等进行检查; 2)混凝土的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m,大于2m时应采用滑槽或导管; 3)在采用插入式振捣时,混凝土浇筑的厚度时振捣器作用部分的1.25倍; 4)排管部分的混凝土必须分层浇筑。 4.13 混凝土振捣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振捣应避免碰撞模板、钢筋与预埋件; 2)捣固时间应控制在25-40s,应是混凝土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 3)插入式振捣器应垂直或略微倾斜插入,快插慢提,边振边提; 4)插入式振捣器应采用220VΦ25mm或Φ35mm手提式振捣器,用220V手提式振捣器或用直径不大于Φ35mm的插入式振捣器对排管混凝土进行有秩序的振捣,确保混凝土的密实,不得漏振。 4.14 冬季施工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4。15 使用混凝土泵车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强模板刚度和支撑强度; 2)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时间宜控制在25s内。 4。16 混凝土浇筑层的厚度见表8—3 表8—3 混凝土浇筑层厚度 捣实混凝土的方法 浇筑层的厚度 插入式振捣 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4.17 混凝土如不能一次浇筑完毕,必须留施工缝,但每段排管中分层浇筑混凝土必须一次完成。当重新分层排管浇筑混凝土时,应对前次施工留有的施工缝进行清理,接水泥浆后才能继续施工。 4.18 拆模后排管混凝土垂直标高偏差不应超过=15mm,—0mm. 4。19 拆模后排管混凝土水平尺寸偏差不应超过+25mm,-10mm。 4。20 拆模后混凝土的表面质量为:1)主筋露筋长度(每分项工程)≤20mm; 2)孔洞面积(每分项工程)≤10000mm2; 3)蜂窝面积(每分项工程)≤100000mm2。 4.21 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终凝后,用湿麻袋或草包遮盖,并经常撒水养护,如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撒水养护不得少于七昼夜; 2)冬季低温施工时,混凝土浇筑结束后,应立即进行覆盖保温,但不得洒水; 3)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1.2Mpa后,方可允许人员在其上走动; 4)混凝土养护一般为自然养护。 4.22 排管混凝土成型后其强度达到规范规定的费承重结构75%、承重结构100%时方能拆模。 第八章 排管敷设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管道敷设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管材检验。 3.2 管道敷设。 3.3 管道疏通检验。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管材敷设前要检查管材是否有损坏,管材内应清洁无杂物。 4。2 为保证管材间隔一致,应采取设计所规定的管枕,且保证每根管材下的管枕不得少于3块。 4。3 管枕不得放在管材的接头上,管材间上下两层的管枕应错开放置,混凝土垫块与接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mm. 4.4 接头应按规定转配密封橡胶圈,避免泥浆、杂物及混凝土进入管内引起堵塞. 4.5 如遇地下管线或其他障碍无法直行通过时,两节管材允许有不大于2o30’的转角,但相邻管材只能向一个方向转弯,不允许由“S”形的转弯。 4.6 排管所采用的管枕,其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7 管道敷设完毕后,必须用管道疏通器官进行检查: 1)Φ175内径的管材用Φ159*700疏通器双向通过. 2)Φ150内径的管材用Φ127*700疏通器双向通过。 4.8 管道接入工井时,管道边与工井顶板、底板、墙身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应不小于20cm。 第九章 工井基坑开挖与回填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3 《市政工程使用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木工、4.5级别电工、专业挖机手.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基坑开挖、土方平衡. 3.2 支撑列版或钢板桩。 3。3 基坑底部处理。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根据施工图的要求,在基坑的两边各增加1。0米的作业面(可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尽可能的满足作业面的要求)开挖至设计标高。 4。2 开挖深度3。0m以内时采用铁回林板(厚50mm*宽200mm*长4000mm)或木板(厚50mm*宽200mm*长4000mm)作卧板,木质柱板支撑.当施工场院地狭小或土体较差时,应采用20以上的槽钢作为坚式支撑,槽钢插入土体的深度一般为工井净高1/3。 4。3 挖至工井设计标高后,应在基坑底部两侧,开挖排水沟,设立集水井,保证井底排水畅通、不积水。 4。4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m的沟槽采用钢板桩支护,其沟槽宽度再另加0.25m。 4。5 沟槽挖土可采用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 4。6 人工挖土使用于市区、里弄等场地较小、、管线密集的地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人员分部不得过密,以每隔2.5m的距离为宜; 2)挖土面应形成阶梯型断面,做好自然排水. 4。7 机械挖土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遇到地下管线和各种构筑物应尽可能临时迁移,如无法移动,必须人工挖土使其外露,并采取吊托等价格措施; 2)机械挖土时应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严禁站在挖机臂杆回转半径范围以内; 3)机械挖土应严格控制标高,防止超挖或扰动地基,槽底以上30厘米必须人工修整。 4.8 采用梯形槽断面开挖施工时,边坡应稳定,深度在3米以内的沟槽边坡应符合表10—1规定。 表10—1深度在3米以内的沟槽边坡规定. 序号 土质 边坡(高:宽) 无荷载 坡顶静载 坡顶懂载 1 粉沙、细沙 1:1.25 1:1。5 1:2 2 砂质粉土、粘质粉土 1:1 1:1。25 1:1。5 3 粘土、粉质粘土 1:0.75 1:1 1:1.25 4。9 采用钢板桩支护时,其入土深度(T)与沟槽深度(H)之比a大于等于0.35。 4.10 钢板桩支撑的水平间距不大于2m。 4。11 沟槽的回填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覆土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严禁带水覆土,不得回填与你、腐植土及有机物质,大于10cm的石块应剔除。 4。12 钢板桩应在填土达到要求后方可拔除,拔桩时应间隔拔除。 4。13 为防止够擦开挖时出现流沙现象。可用井点降水降低地下水位。 4。14 采用井点降水施工应根据地质钻探报告并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章 工井混凝土垫层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1.3 《普通混凝土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1。4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TJ/T55-96 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6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混凝土工,4。2~4。5级别木工、4.2~4。5级别钢筋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混凝土原材料试验。 3。2 混凝土拌合。 3.3 混凝土运输. 3.4 混凝土浇捣。 3.5 混凝土质量验收.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施工交底等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4。2 混凝土拌制前,应对材料质量及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材料是否与质量要求和配合比通知单相符,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3 水泥必须由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试验必须合格。 4。4 黄砂采用中粗砂,泥土含量不大于3%。 4.5 粗骨料的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截面最小尺寸1/4,且不应超过40mm。 4.6 必须具有细骨料、粗骨料试验报告,混凝土的搅拌以及材料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材料配合比通知单为准. 4.7 混凝土拌合用水要求: 1)拌合水可采用自来水和清洁的天然水; 2)水中不能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或油类、糖类等; 3)污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SO4计超过水重1%的水均不得使用; 4)在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不得用海水拌混凝土。 4。8 原材料的计量装置应精确,投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11-1的规定。 表11-1 投料的计量允许误差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以重量计) 水泥、外渗混合料、水、外加剂 ±2% 纱、石子、轻骨料 ±3% 4。9 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也不得漏浆或失水沼由分层离析现象,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浇筑时所规定的坍落度。 4.10 应以最少的转运次数,最短的运输时间,将混凝土从搅拌输送到浇筑地点,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至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表11-2的规定。 表11-2 混凝土浇筑延续时间(min) 混凝土强度等级 气温℃ <25 >25 ≤C30 <120min <90min 〉C30 <90min <60min 4.11 混凝土垫层施工前必须先验槽,浮土应清除,边坡必须稳定,防止塌方。 4。12基坑(槽)两侧附近如有低于地基的孔洞、沟、井等,应在未做混凝土垫层前加以填实加固。 4。13 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积水状态。 第十一章 工井模板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混凝土工,4.2~4.5级别木工、4.2~4。5级别钢筋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模板制作。 3.2 模板安装。 3。3 模板成型后清理。 3.4 模板成型后的测设。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模板拼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保证结构各部位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性; 2)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3)构造简单,便于装卸,并便于钢筋的绑扎与安装及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 4)周转使用多,材料损耗少. 5)模板的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表面平整。 6)木模板的板条宽度不宜大于200mm。 7)配置模板尺寸时,要考虑模板拼装接合的需要,适当加长或缩短某一部分长度。 8)模板配置完成后,要对不同部位模板进行编号,写明用途,分别堆放。 9)模板原料和成品的堆放,应注意防水、防潮、堆放平整,以防腐烂和变形。 4。2 模板安装应根据先底板后墙身的浇筑程序进行施工,并符合以下要求: 1)有支撑的沟槽内,墙身板立模前必须在达到设计强度50%的底板两侧用短木方式或砖块均匀分布撑牢钢板桩或其他垂直支护结构,方可拆除其上方的临时横当支撑。 2)安装墙模板,应当先立模,对墙身腋角的水平施工缝进行清理,钢筋绑扎检验后再立外模. 3)墙模板可用Φ12mm以上的对梢螺丝加以固定。螺母拆除后的孔穴应用砂浆填实抹平。 4)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1规定。 表12-1 模板允许偏差 截面内部尺寸 ±10mm 表面平整度 ≤8mm 标准偏差 ±20mm 相邻两板高低差 ≤2mm 相邻两板缝隙 ≤3mm 4.3 模板加工、拼装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必须分析原因,并找出治理方法和预防措施: 1)模板位置偏移; 2)模板标高发生差错; 3)模板形状、尺寸有误; 4)模板隔离剂引起的缺陷; 4。4 预埋铁件及预留孔的数量、规格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5 预埋铁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的规定。 表12—2预埋铁件的允许偏差 中心线位移 ≤15mm 深度偏差 ≤5mm 垂直度偏差 ≤5mm 4。6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达到设计强度75%时方可拆除。 4.7 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隔离剂涂刷均匀,模板成型后,内部应无木块、纸屑等任何杂物. 4.8 模板拼装时,相邻模板间的高低差不应超过3mm,表面整体不整度偏差不应超过5mm,标高偏差不应超过±20mm,壳体偏差不应超过设计要求的±3mm。 4.9工井模板安装见图12-1: 第十二章 工井钢筋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钢筋焊接及验收过程》JGJ18—96 1。2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27—86 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木工、4。2~4。5级别钢筋工、4。5级别电工及电焊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钢筋检验。 3。2 钢筋制作. 3。3 钢筋绑扎。 3.4 成型钢筋验收.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钢筋的型号、规格、机械性能等应符合设计和建筑施工规范的要求。 4。2 钢筋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4.3 钢筋接头的方法、形式、部位、数量必须符合建筑施工规范的规定. 4。4 钢筋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不得有锈皮、油渍、油漆等污垢;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曲,调直后表面伤痕及锈蚀不应使钢筋截面积减少。 3)钢筋弯曲成型后,表面不得有裂纹或断裂等现象。 4)钢筋加工允许偏差符合表13—1的规定。 表13—1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检验点数 1 冷拉率 不大于设计规定 用尺量 1 2 钢筋成型长度 +5 —10 用尺量 1 3 箍筋尺寸 0 -5 用尺量 宽、高各计1点 4。5 钢筋骨架的绑扎不允许变形,缺扣、松扣不应超过10%,且不应集中. 4.6 受力钢筋的绑扎间距偏差:±16mm。 4。7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偏差:±5mm。 4。8 受力钢筋的绑扎长度偏差:±10mm。 4.9 箍筋、构造筋的间距偏差不应超过±20mm. 4.10 配置工井底板和部分墙板钢筋,拉环坑附近的钢筋应向四周拉开,不得截断.遇集水井坑处的钢筋,可截断后弯90℃直角周如集水井坑壁内。 4。11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见表13-2的规定: 表13-2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C25 高于C25 I级钢筋 35d 30d 25d 月牙纹 II级钢筋 45d 40d 35d III级钢筋 55d 50d 45d 冷拨低碳钢丝 300mm 4。12 钢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均必须进行分析原因,并找出治理方法及预防措施: 1) 条料弯曲; 2) 钢筋表面损伤; 3) 剪断尺寸不准; 4) 钢筋调直切断时被顶弯; 5) 钢筋连切; 6) 箍筋不规方; 7) 成型尺寸不准; 8) 成型钢筋变形; 9) 钢筋代换后根数不能均分。 4。13 采用绑扎接头时,受拉区域内的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作弯沟。 4.14现场绑扎钢筋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规定的尺寸、兼具定位和绑扎; 2)绑扎的铁丝头应向内弯; 3)钢筋的交叉点可每隔一根相互程梅花式扎牢,但在周边的交叉点,每处都应绑扎; 4)箍筋转角与钢筋的交叉点均应扎牢,箍筋的末端应向内弯; 5)钢筋的底部和侧部均应安置水泥砂浆垫块; 6)绑扎好的钢筋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绑好的钢筋上下不得践踏或放置重物. 4.15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5mm。 第十三章 工井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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