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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妇幼保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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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大名县妇幼保健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部署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五个大名"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院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干部职工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我院安全稳定,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工作重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确打击。 1. 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 2. 在我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3. 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我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4. 我院内部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 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四。工作措施 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扫除黑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挖根打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按照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舆论宣传。我院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我院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办案纪律。参与办案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我院干部职工共同推进专项斗争。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化。 五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加强我院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我院扫黑除恶行动的进展情况. 附:大名县妇幼保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附: 大名县妇幼保健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长:卢广旭 院长 副组长:林 彬 书记 程国海 副院长 王占营 副书记 王 乾 副院长 蔡 冬 副院长 彭 刚 副院长 郝献芬 副院长 马东华 工会主席 成 员:魏艳丽 办公室主任 马 青 党办室主任 肖 华 医务科科长 齐书玲 护理部主任 赵淑娟 院感科科长 宋亚龙 总务科科长 李明虎 客服部主任 王继旺 儿保保健部主任 郭金顺 社区保健部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相关的政策、措施,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指导督促,研究解决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彬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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