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税法实务》实训
学时:12
一、性质与任务
《税法实务》实训是税法课程的配套课程,它从会计岗位对税收知识与能力要求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起一套税法课程能力体系.其主要任务是通过一系列能力训练,搭建起走向社会的桥梁,锻炼学生融入社会、开展工作的技能,着重训练学生将所学理论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使学生掌握中初级会计人才从事会计核算,会计事务管理工作和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所必需的税收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较为熟练地处理涉及税收核算的会计业务,初步形成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税收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为增强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和继续学习的能力奠定一定的基础.
操作中注意突出学生计算分析能力与账务处理能力,所用教学资料以现实企业中纳税资料为主,以增强学生感性认识和学习兴趣。
二、实训教学目标
通过实训,使学生在掌握税收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计算分析能力。主要目标如下:
1.准确识别不同税种;
2.正确计算各种常见税种,规范进行纳税申报;
3.正确进行主要税种的会计账务处理;
三、实训教学内容及要求
1、流转税计算与账务处理能力
掌握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的税制要素,并根据资料正确计算出应纳税额,规范填写纳税申报表及进行账处理。
2、所得税计算与账务处理能力
掌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要素,并根据资料正确计算出应纳税额,规范填写纳税申报表及进行账处理.
(一)课内实训:
实训一:
【项目名称】流转税计算与账务处理能力
【实训内容】
1、识别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人;
2、正确计算增值税、营业各、消费税、关税;
3、规范填写纳税申报表;
4、正确进行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会计账务处理.
【实训方式】教师指供资料,学生独立完成,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分组进行调研,收集周边企业相关流转税的资料,各小组之间交流。
【实训地点】教室
【实训资料】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川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罗东辉
企业办税员:段秋莎;企业地址及电话:湖中市路585号 8654726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湖中市路分理处 699998555571111
纳税人识别号:100020003000400050 纳税编码:8111000
1.山川公司2012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给东方商场彩电1万台,单价8 600元(不含税),货款共计8 600万元;货款及税款款已通过银行收到.
(2)向传奇公司购进零部件材料10万件,单价305元(不含税),货款共计3 050万元,认证并申报抵扣,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用支票支付。
(3)向飞快运输公司支付购料运费共计230万元,。由银行存款支付运费(运输费的抵扣税率7%)
要求:(1)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
(2)填写“运输业发票”
(3)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4)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案:销项税额:8600*0。17=1462万元
进项税额:518。5 + 230*7% = 534。6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 1462-534.6=927。4万元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2。 2012年10月发生以下各项业务:
(1)用生产成本为70000元的350盒A系列化护肤品投资某企业,约定按护肤品当月销售平均不含税价格250元/盒进行结算;
(2)将化妆品香粉6000盒与外购的丝绸中国结组成成套化妆品6000套,销售给某商场,每套不含税360元,丝绸中国结的成本为35元/只;
(3)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香粉,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元;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当月已向税务机关申请并通过认证.当月将其中的80%用于连续生产护肤品;
(4)本月附带为一个影视制作公司生产上妆油5000盒,不含税售价为60元/盒;
(5)本期购进酒精一吨,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售价为70 000元;
(6)本期自某县农民手中购进一批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价款150000元,支付运费18000元,取得收据.
(7)本期取得电费和水费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分别为25 800元和19 800元。本期职工食堂和浴室耗用水、电各自占本期购进比例15%。
(关税税率为6%, 消费税税率为30%本期专用发票均通过认证,护肤品当期最高不含税价格295元/盒)
要求:1、分别计算本期公司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2、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答案
(1)进口化妆品的关税=60 000×6%=3 600(元)
(2)进口化妆品的增值税=(60 000+3 600)÷(1-30%)×17%=15 445.71(元)换成含税价
(3)进口化妆品的消费税=(60 000+3 600)÷(1-30%)×30%=27 257。14(元)
(4)销项税=(350×250+6 000×360+5 000×60)×17%=43 3075(元)
进项税=15445。71+70 000×17%+150000×13%+(25 800+19 800)×(1-15%)
=85 605。71(元) 自耗的15%进项税不抵扣
应纳增值税=433 075-85 605。71 =347 469。29(元)
(5)自产产品用于投资,增值税按均价计算,消费税按最高价计税。
应纳消费税=(350×295+6000×360)×30%-27 257。14×80%=657 169.29(元)
3. 2012年11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原材料一批,货款已付并验收人库。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万元.另支付运费10万元,运输单位已开具运输发票.
(2)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货款已付并验收人库.
(3)销售化妆品香水一批,取得产品销售收人245.7万元(含增值税),向购货方收取手续费11。7万元(含增值税)。
(4)将公司闲置的一套设备出租,取得租金收人1万元.
消费税税率为30%,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
1、分别计算本期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
2、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答案:(1)增值税
外购材料的进项税额=30万+10万×7%=30。7万元
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2。2万
售化妆品收货款、手续费(销)=(245。7万+11。7万)/1。17×17%=37.4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37。4-30。7-2。2=4.5万元
(2)消费税=(245。7万+11.7万)/1.17×30%=66万元
(3)取得租金收入,营业税=1万×5%=500元
4.2012年3月份销售汽油10吨,柴油9吨,另提供本公司基建工程车辆、设备使用柴油1吨,试计算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汽油、柴油的消费税税率分别为每升0.2元,0。1元;汽油每吨约为1388升,柴油每吨约为1176升).
要求:
(1)换算计量单位
(2)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
(1)换算计量单位
汽油 =1 388×10=13 880(升)
柴油 =1 176×(9+1)=11 760(升)
(2)汽油应纳消费税税额=13 880×0.20元=2 776(元)
(3)柴油应纳消费税税额=11 760×0。10元=1 176(元)
(4)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2 776+1 176 =3 952(元)
5. 2012年7月业务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
2)本月外购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购其他准予抵扣增值税的货物,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税款为51万元,发票均已经税务机关认证。采购烟丝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有发票)
3)上月收购的烟叶一批,委托甲企业加工烟丝,烟叶成本20万元,支付加工费8万元(不含增值税),甲企业开具了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收到缴了消费税,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
4)卷烟厂将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50%本月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另50%本月生产领用。
5)月末库存外购已税烟丝2吨,每吨单价0。8万元。
6)本月内销卷烟1000箱,不含增值税销售额800万元,零售卷烟20箱,取得含税收入23.4万元,本企业厂庆活动使用自产卷烟4箱,生产成本2万元,对外销售5万元(不含税).
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比例税率为36%,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150元.
答案:消费税率烟丝30%,雪茄36%
1。不用计算
2。增值税进项:(50*0.8)*17%+51+2*7%=57。94 万
3.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8)/(1-30%)*30%=12 万
增值税进项:8*17%=1。36 万
4。直接销售的50%部份不用缴纳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25*17%=4。25 万
可抵扣的消费税:12*50%=6 万
5。可抵扣的消费税:期初库存+本期购入-期末库存
(8+0。8*50—0.8*2)*30%=13.92 万
6。增值税销项:[800+23.4/(1+17%)+5]*17%=140.25 万
消费税:(800+23。4/1.17+5)*36%+(1000+20+4)*150/10000=312.36 万
应纳增值税:4.25+140.25—57.94-1。36=913 200
应纳消费税:312.36-6-13。92=292。44 万
对酒类产品和卷烟的消费税计税办法进行调整,从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训要求】
学生独立完成流转税类的识别、计算、账务处理、纳税申报;
实训二:
【项目名称】所得税类计算与账务处理能力
【实训内容】
1、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2、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并进行账务处理;
3、规范填写纳税申报表;
【实训方式】教师提供资料,学生独立完成.
【实训地点】教室
【实训资料】
1。东华出版社是一家从事图书出版发行的国有企业。2009年12月向作者易文支付稿酬.易文书稿按照出版合同相关规定计算,应付稿酬6 315元.
要求:计算个人所得税
易文应纳个人所得税=6315×(1-20%)×20%×(1—30%)=707。28元
2。山川公司经营各种干红、干白葡萄酒,2012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 取得产品销售净额40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300万元;
(2) 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3200万元,与租金收入有关的费用支出220万元;
(3) 应缴纳的消费税75万元、营业税15万元,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税附加12万元,合计102万元;
(4)发生财务费用5万元;
(5) 发生管理费用350万元(其中支付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
(6) 发生销售费用140万元
(7) 发生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含通过境内非营利团体向福利性老年活动场所捐款10万元,);
(8) 营业外收入60万元(其中含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20万元);
(9) 2012年1至3季度已预缴所得税80万元。
要求:根据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计算2012年汇算清缴应入库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1)计税收入:4000+300=4300(万元)
(2)准予扣除项目:
①产品销售成本320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220万元;
②销售税金=75+15+12=102(万元)
③财务费用准予扣除数额:5(万元)
④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0*60%=12(万元)
税前扣除的管理费=350-(20-12)=342 (万元)
⑤销售费用: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140(万元)
⑥营业外支出中:向福利性老年活动场所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以税前全额扣除,
(3)营业外收入为60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4300—3200-220—102—5-342-140—30+60=313(万元)
(5)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13+8)×25%= 80.25(万元)
(6)汇算清缴应纳企业所得税= 80。25-80=0.25(万元)
3. 2011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 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1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80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已验收入库;
(2) 生产领用外购化妆品700万元,其他生产费用330万元,生产成套化妆品15万件,;
(3) 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12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3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2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585万元;每件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90元
(4) 转让自行开发的专利技术使用权,取得收入100万元。
(5) 发生产品销售费用480万元 、财务费用28万元、管理费用640万元(其中含交际应酬费用16万元);
(6) 7月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的外购化妆品3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10月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
(7) 营业外收入40万元
(注:化妆品、成套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30%,)
要求:
(1) 分别计算该企业2011年度缴纳的各种流转税;
(2) 汇算清缴2011年度该中外合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假设地方附加税免征)
【答案】
(1) 增值税
销项税额 = 3000×17%+585÷(1+17%)×17% = 595(万元)
进项税额 = 136—30×17% = 130。9(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额 = 595-130.9 = 464.1(万元)
(2) 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额=[3000×30%+585÷(1+17%)×30%]—700×30%=840(万元)]
(3) 营业税:应缴纳营业税额=100×5%=5(万元)
(4) 应扣除产品销售成本=(12+2)×90=1260(万元)
(5) 应扣除的费用:应扣除的交际应酬费 = 16*60% = 9(万元)
(6)应扣除的销售税金=840+5=845(万元)
(7) 营业外支出=30×(1+17%)—5=30.1(万元)
(8)营业外收入 均属计入所得额的项目。
(9)应纳税所得额 = 356.9+6.4=363.3(万元)
(10)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63.3×25%=90。825 (万元)
4. 2012年12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支付价款480万、增值税81.6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支付运费48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
(2)在国内销售摩托车70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50万元;
(3)应扣除的摩托车销售成本3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9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2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0万元;
(4)因自然灾害损失当月外购的不含税的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9万元。
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
要求:
(1)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纳增值税、消费税;
(2)计算该企业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编制利润表
答案:
(1)12月份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81.6+48x7%—(32.79—2.79)x17%-2.79/(1—7%)x7%= 79。65 (万元)
(2)当月应缴纳增值税=550x17%— 79。65= 13.85(万元)
(3)1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550x10%=55(万元)
(4)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50x0.5%=2.75(万元)〈20x60%=12(万元)
所以业务招待费可扣除的限额是2.75万元。
12月份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300+55+(90—20+2.75)
+40+32.79+(5。1+0。21)(损失材料的进项税额)
=515.85(万元)
(5)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50-515.85)*25%=44.15*25%=11.0375(万元)
5。 2012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通过认证后,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共计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
(2)当期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卷烟120标准箱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经批准销售卷烟8标准箱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期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120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广告费8万元);
(6)营业外收入27万元,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
(注: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45%,每标准箱卷烟定额征收150元消费税。)
要求:
(1)计算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计算本期应缴纳的汇算清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3)编制“利润表”及“地言税收综合纳税(费)申报表”
答案:
(1)销项税额=51+23。4/(1+17%)x17% =54.40(万元)
进项税额=6。8+2.7x7% =6.94
应纳增值税额=54。40—6.94=47。46
(2)应纳消费税额
=300x45% + 23。4/(1+17%)x45% + (120+8)x0.015—45x30%=132.42(万元)
(3)应纳城建税=(47。46+132.42)x7%=12.59 (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47。46+132。42)x3%=5。40(万元)
合计12。59+5.4=17.99 (万元)
(4)该企业2008年收入总额 =300+23。4/(1+17%)=320(万元)
(5)业务招待费限额:320x0。5%=1。6(万元)〈4x60%=2.4(万元),准予扣除1.6万元,实际发生4万元,应调增2.4万元。
广告费限额=320x15%=48(万元),实际发生8万元,可据实全额扣除8万元.
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
(6)会计利润总额
=320-120—132。42-17.99-10-20—10-30+27
=6。59(万元)
(7)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6。59+2.4+6 =14。99(万元)
(8)应纳所得税额=14.99*25%=3.7475(万元)
【实训要求】
学生根据所提供的资料,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及财务处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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