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对混凝土搅拌站的质量要求
一、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
1、水泥
混凝土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所选水泥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应对强度、安定性、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检),并得到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如在过程中更改水泥厂家也必须得到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2、细骨料
采用中砂,含泥量≤2%,粗细率2.6~2。8(考虑Φ125管径泵送施工要求),其他要求要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的规定。
3、粗骨料
骨料不得含有机杂质,含泥量≤1%,最大粒径25mm(考虑Φ125管径泵送施工要求),不得使用碱活性的骨料,其他要求要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B/T14685—2011)的规定.
4水
拌制混凝土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外加剂
混凝土外加剂选用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使用前应得到甲方认可.外加剂应有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应复验合格。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应由法定检测部门出具.并应检验外加剂均质性与水泥的适应性。
结构后浇带的膨胀混凝土,强度比同部位高一个强度等级,对于混凝土限制膨胀率,在水中养护14天0。035%—0.045%。膨胀剂厂家应具备技术服务能力,应能根据现场使用的不同品牌的水泥等材料相应调整膨胀剂的掺量,并提供相应的配合比;
6、掺合料
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法定检测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进场应复验合格.并符合第一条有关规定、规范、标准.
二、混凝土中碱含量的控制
混凝土最大碱含量≤3。0Kg/m3,由混凝土搅拌站做试配并合格,并送实验中心复验。
三、混凝土配合比的一般要求
混凝土中各种材料掺量应通过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经过试验确定,一般胶凝材料不少于300 Kg/m3,砂率控制在30%~45%,掺合料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30%。
四、氯离子含量要求
基础承台、地下室外墙的耐久性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中使用年限为50年,环境类别为二类。b的规定-—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2%;地上结构外墙环境类别为二类。a的规定-—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3%;其他室内环境类别按规范环境类别规定为一类规定——最大氯离子含量为1%.
五、砼坍落度及初凝时间的控制
供方应根据至施工现场的交通状况在砼中适当添加缓凝剂,并考虑途中失水的情况,坍落度要符合要求,并要保证混凝土拌合物的粘聚性和保水性;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混凝土到场应按规定对每车砼进行坍落度的检查,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坚决清退。
除底板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为6~8h,其它部位的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为4~6h。
六、环境污染控制
用于本工程的混凝土,其砂、石、水泥等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七、其它要求
需符合《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0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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