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北京市昌平区老城区排水管网调查及检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CYX-201511—ZB-95号
招 标 人: 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盖执业专用章)
日 期: 2015 年 11 月
投 标 文 件 初 审 表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废标)
2
投标人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3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2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服务项目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3
投标总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或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
4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5
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
《废标条款一览表》中涉及的内容没有实质性满足的
8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带”*”号项要求
9
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式和要求完整填写投标文件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报材料、品牌、型号的
10
《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
11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 标 信 息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规则
权重
评分方式
1
价格
以有效报价算数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0
—
2
技术服务部分
40
—
2.1
项目技术方案
对方案管网普查、管道检测工作工艺流程、技术方法的完整性、先进性等情况等。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10分;评价为良得5—7分;评价为中得3—6分;评价为差得0-2分数。
10
专家打分
2.2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
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1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实验室检测人员上岗证(考核合格项目中须包含“管道检测”)的得3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提供开标前连续2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6
专家打分
2。3
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
1)拟派本项目组成员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人员大于或者等于20人得5分,每减少一人,扣0.5分。
2)拟派本项目组成员分别具备测绘、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或以上得2分,缺少一个专业得0分。
3)拟派本项目组成员具备实验室检测人员上岗证(考核合格项目中须包含“管道检测”)大于或者等于10人得3分,每减少一人,扣0。5分.
注:提供证书及本单位人员的开标前连续2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10
专家打分
2。4
设备情况
1)投标人分别具备地下地质雷达、地下管线探测仪2套,得2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5台或以上GPS的得1分。
3)投标人为本项目分别配备QV潜望镜2台、CCTV检测设备2台、声呐设备1台或以上得3分。
注: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6
专家打分
2.5
项目工期及具体措施
根据投标人工作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进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结合项目需求针对性强、保证措施完善的评价为优得4分,评价为良得3分,评价为中得2分,评价为差得0分。
4
专家打分
2.6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质量保证体系与保证措施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保障措施全面到位、科学合理、制度健全的评价为优得4分,评价为良得3分,评价为中得2分,评价为差得0分.
4
专家打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40
-
3.1
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同时具有国家乙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资质得4分;
2)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单位得2分,无0分.
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6
专家打分
3。2
信誉情况
近五年,投标人信誉
1)具有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4分,省级(直辖市)的得2分。
2)具有行业连续5年以上省级(直辖市)诚信单位称号的得4分,五年以下2分。
3)在科技创新、优质服务、质量管理方面受过相关管理部门受过表彰的得4分,无0分。
注:提供近相关证书复印件.
12
专家打分
3。3
相关认证情况
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4
专家打分
3。4
类似项目经验
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排水管网普查、隐患排查、管道检测项目单个合同200万元或以上的每个2分,本项最多10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10
专家打分
3。5
自有知识产权情况
投标人有自行开发的管线数据采集、编绘、数据处理等系统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得4分,无得0分.
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4
专家打分
3。6
节能环保
投标人具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相关省市级财政部门制定的节能环保采购清单产品每个得1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被查。
4
专家打分
16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就北京市昌平区老城区排水管网调查及检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HCYX—201511—ZB-95号
2、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老城区排水管网调查及检测
3、标的内容: 详见第二章 项目需求
4、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可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期间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或测绘乙级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采购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6、资质查验: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答疑事项:2015年11月30日17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将书面质疑文件发送至以下:
地 点: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31号“华诚永信”公司二层
联系人:宿颖 联系电话:010-80101136
书面质疑文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一份电子版的质疑文件,以便采购人对投标人的书面质疑文件给予解答。投标人书面质疑文件可发送传真至010-80101136,电子版质疑文件发送至邮箱:colauu@(注:传真和E—mail必须同时发送,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疑问,两者如有不一致处,以传真文件为准).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上午09:30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09:30,在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31号“华诚永信"公司二层)开标。
10、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保证金为一万元(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相关要求);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8280 10400 00079
开户银行:昌平农行科技园区支行(行号:22)
13、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1)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31号体育局北侧“华诚永信”二楼
3)联系人:宿颖
4)咨询电话: 010-80101136
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
2015年11月19日
第二章 项目需求
说明:
1、若授权公司、被授权公司参与同一采购标的投标,则被授权公司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2、属同一公司的二个以上分公司,或一公司与其分公司就同一采购标的分别投标的按无效标处理。两公司法人相同者,亦同。
3、根据《政府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第8条规定,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投诉.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采购单位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参照品牌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产品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由评标委员会评判.
5、招标文件中打“*”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内的,经查实后将按废标处理.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 容
说明及规定
1
采购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
2
招标控制价
6775070。62元
3
质量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业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验收,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或更高。
4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否 (评定分离详见“通用条款第八章")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定标方法
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7
中标供应商数量
1家
8
投标币种
人民币
9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10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12
投标预备会
(现场答疑会)
时间:本项目不安排
地点:本项目不安排
1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答疑的期限
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上网浏览有关本项目的补充公告等信息。
14
投标文件的投递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报送到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31号体育局北侧“华诚永信"二楼
15
履约担保金额
见商务需求中有关要求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专用条款为准.
二、废标条款一览表
序号
条款内容
1
具有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初审表》任何情形之一
2
不具备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人资质要求"所列条款之一
3
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6
投标人在“投标关键信息"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与投标函中声明的报价、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不相一致时,评委会按算术错误更正方法无法厘清的
7
在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不响应询标的,或在询标过程中评委会要求补充证明材料且未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的
8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和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情形的
9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他条款的
10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带条件
三、招标项目概况
昌平区老城区大部分排水管网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时的设计标准低,施工质量存在缺陷,现今管道陈旧老化、年久失修,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通过隐患排查,以便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项目管理要求
1、技术要求:
(1)查明昌平区老城区排水设施范围内所有承担公共功能的排水管线的平面位置、高程、埋深、走向、规格、材质、权属单位等;同时查明管道淤积、堵塞、破损和错接乱排接入及地陷隐患、空洞等情况.
(2)对辖区内市政排水管网、暗渠化河道、箱涵的平面位置、走向、高程、管径等进行核查,并在其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重点对地铁轨道站点、沿河两岸和新开发建设区域的管网进行修补测。
(3)结合地陷防治工作要求对可能存在地陷隐患的辖区范围内排水管道进行技术检测。根据管网运行现状调查结果,综合分析、查找可能存在隐患的排水管段,利用内窥检测设备(QV或CCTV)、地质雷达等技术手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技术检测评估。
(4)承建单位须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并确保排查工作到位,消除隐患。
(5)外业工作完成后,应分别对管网普查和地陷检测的成果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为下一步开展治河治污、地面坍塌隐患治理,以及加强排水管网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意见。
2、工作范围:
涵盖市政排水系统、暗渠化河道、箱涵,昌平区老城区排水设施,以及轨道施工影响范围的地下空洞、深基坑影响范围的地下空洞等,通过采取人工排查、专业装备勘测等手段对上述地下管网及设施进行梳理、排查隐患,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治,及早消除地陷灾害隐患.
3、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水电水利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 SL197—97);
(2)《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4)《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
(5)《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CJJ7-2007;
(6)《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SL326-2005);
(7)《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
(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9)《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1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1)平面采用深圳独立坐标系,高程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
4、项目服务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专项整治中排查服务工作,并提交所有成果.
(2)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配合采购方完成后续隐患整治工作.
5、组织实施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含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2)中标单位要按国家及深圳的有关法规、技术规范,以及约定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果,对所提交成果的质量负责。
(3)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对中标单位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中标单位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由采购人组织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6、成果要求
(1)地面坍塌专项整治中排查的管网调查、检测的成果图、成果表,及检测评估报告。
(2)根据项目进度分片、分期提交成果资料.
7、人员及设备要求
各投标单位需高度重视,保证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排查任务,查明险情,保障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8、服务要求和期限
(1)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要求
① 承接方应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
② 承接方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③ 承接方应配备固定办公场所、车辆、技术人员。
(2)后期服务期限
本项目提交最后成果,并经采购方审查合格后即进入后期服务期,要求由技术服务承接方提供1年的成果应用技术服务支持。
9、其他约定
(1)当中标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工作量时,以经用户单位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2)当中标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超过合同工作量,超出部分金额在合同价的10%以内,且结算总金额没有超过本项目的预算控制金额时,经用户单位同意,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超出部分的工作量,按补充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五、商务需求
1、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
*2、报价要求:
本项目排查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基准单价计算,投标人按基准单价下浮率进行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范围为0%—20%,基准单价定为“1”,投标人投标报价=1-下浮率,综合单价包干。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暂定款的30%作为预付款,外业工作全部完成经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款的30%作为进度款,成果资料全部提交并经甲方审查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款的10%作为进度款,余款待审计部门完成审计工作后结清。
4、履约担保金:
本项目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
5、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对视实际情况,给予乙方不少于暂定合同价5%—10%处罚。
6、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六、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应是列出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有专业类别的格式合同范本请选择相应的合同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
采购人:
供应商: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HVYX-5015-11-ZB-95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确定由 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和 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 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荷载试验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
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
2、
3、
4、 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
1、合同签订 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
2、
3、
4、
第四条 咨询服务资料归属
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
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 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验收相关标准.
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 套,一套电子版文件.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十条 甲方的责任
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一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二条 人员要求
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2、 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
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
第十三条 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
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
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
第十四条 保密要求
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验收
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 三个阶段:
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
3、验收依据为 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风险责任
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 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7天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与 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人民币帐号: 人民币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废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承诺函
(5)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6)开标一览表
(7)供应商情况介绍
①供应商一览表
②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③近三年业绩、已做项目简介
④纳税情况
⑤社保情况
(8)项目实施方案
(9)售后服务方案
(10)商务条款偏离表
(11)投标人解决深圳户籍人口就业的情况介绍
(1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参考备用)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投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要求投标人提供有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和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方为有效;2、提供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三、投标函
致: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投标文件正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要求规定提交现金或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四、承诺函
致: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
1、对本招标项目投标方案中的有关数据、证明文件等资料真实可靠。我公司已清楚,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单位确认为虚假资料的,愿承担一切处罚结果。
2、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我公司已清楚,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单位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3、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期间,我公司没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内的记录。
4、除招标文件已规定外,所投产品均为非进口产品.
5、未为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方案和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
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致: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
我公司承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二)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七)恶意投诉的;
(八)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九)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十)履约检查不合格或者评价为差的;
(十一)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我司存在以上情形,我司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六、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万元)
完工期(天)
备注
注: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完工期”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要求.
3、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七、供应商情况介绍
(一)供应商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及说明
备注
一
营业执照
提供复印件
1
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
2
注册资金(万元)
3
经营场所
4
有效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