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生在校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寄宿生管理,是指学校对住校学生在校内思想、行为、住宿、就餐、安全、晚自习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第三条 对寄宿生的管理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育人为目的,管理与教育、服务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家庭、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团结互助精神,提高自理和交往能力。第二章 管理组织 第四条 校长对寄宿生工作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寄宿生管理工作。
2、第五条 建立健全寄宿生管理组织,设置好学校寄宿生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处室、班主任、生活管理人员和学生自治管理组织等梯级管理网络。第六条 要配备一定数量有一定管理能力,能认真指导住校学生生活的寄宿生管理人员或生活指导,原则上小学50名、初中50100名寄宿生配1名生活指导,小学50100名、初中100200名寄宿生配2名生活指导,小学100名以上、初中200名以上酌情考虑,高中学校按实际需要酌情配备,中学要配备一定的女生生活指导教师.第三章 设施设备第七条 学校应科学规划好教学、活动、生活等功能小区,寄宿制学校所有闲置场地不得随意租借他人.第八条 学生住宿须绝对保证安全,房舍结构必须牢固,破旧校舍
3、不得充当学生宿舍。学生宿舍要设置传达室或寝室管理员值班室,宿舍楼要安装通讯设施,供学生或寝室管理员应急联系。宿舍大门设置要符合消防要求,宿舍要安装好防盗防火安全设施.第九条 男女生宿舍原则上要分幢住宿,确有困难只能分层住宿的,必须有一定的隔离设施.第十条 宿舍楼要努力配套好盥洗室(至少每层一个)、橱桌、鞋柜、大平面镜、晾衣架、面盆架等设施设备,保证室内物具安放整洁有序。第十一条 学生寝室走廊和宿舍大门等关键部位要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要连接到宿舍管理人员值班室,寝室学生床铺要牢固,上铺床位要安装好安全护栏。第十二条 被套、床单、茶杯、面盆等学生主要住宿用品有条件的学校努力做到统一.第四章 制度
4、管理第十三条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学校应健全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宿舍管理等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住退宿制度、作息制度、卫生值日制度、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寝室纪律制度、学生内务整理制度、财产损坏赔偿制度、住校生和寝室长会议制度、用餐制度及生活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关工作档案,每一项制度都应有配套的检查考核措施,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第十四条 建立住宿审批制度。学生无重大疾病,家校距离初中在5公里以上、小学在3公里以上或有特殊原因需要住宿的学生,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寄宿手续.开学前后学校要对寄宿生进行全面摸排,对患有先天性疾病或不适宜寄宿的特殊体质学生,学校要尽量劝其走读,如确需
5、寄宿的,家长需要提供风险承担责任书。第十五条 建立宿舍区门卫、值班制度。学校应健全宿舍区门卫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制定学生出入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校外人员出入登记或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并加强检查,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动物和强制管制器具等带入宿舍区。第十六条 建立学生宿舍值班巡查查铺制度.学校应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建立领导值班巡查制度,每天必须有一位行政领导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检查并督促相关人员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和值班。建立夜间巡查制度,学校要安排夜间巡查人员,每天做好对寄宿生情况的巡查。建立对寄宿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做到寄宿生住宿情况个个落实。第十七条建立安
6、全隐患排查制度.学校要定期对宿舍、楼梯走道、食堂餐厅、各类服务场所及水暖电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清理,危险地方应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每月要召开不少于1次的寄宿生管理工作情况分析会,研究对策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第十八条 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度。学校应制定管理工作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管理责任,实行岗位责任管理,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依法给予严肃处理.选聘责任心强、有爱心的人员担任寄宿生的服务管理工作。第十九条 建立寄宿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注明学生详细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建立校讯通等
7、家校联系平台,及时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课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在校期间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的信息告知其监护人;同时,应将学校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第二十条 建立卫生检查、检疫制度.学校应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定期对学生个人卫生、宿舍卫生、食堂卫生及其它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学生聚集场所等进行清洁消毒。学校应设立医务室或卫生室,规模大的学校要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人员,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应加强学生饮食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两证齐全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学校应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食堂饭菜
8、和饮用水的检验、检疫,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第二十一条 建立课外活动管理制度。学校要加强对寄宿生在返校后、熄灯后等时间点的管理,寄宿制学校应保证学生有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要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的组织管理,落实学生课外活动管理责任,确保学生安全.第五章教育管理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寄宿生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指导学生进行事故预防、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加强对寄宿生管理服务人员的管理、培训、教育、考核,每月要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生活指导教师专项培训,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安全教育
9、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坚持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之中,充分利用班会、墙报、校园广播等各种途径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疫及防自然灾害等各类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应帮助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相关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增强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结合本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集中开展专题安全教育活动,认真落实“11530”工程,做好校内安全教育,禁止攀爬围墙、栏杆、窗户、落水管等危险性动作。做好学生安全回家返校教育工作,要教育学生不乘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第二十五条学校应针对本校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特点等,积极组织学生进行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
10、组织一次寄宿制学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增强学校及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第二十六条学校要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校纪、校规的要求,加强对寄宿生的教育和培养,大力倡导文明行为,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举止。第二十七条 学校要重视对寄宿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根据行为表现等对寄宿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摸排,要特别重视对小学低龄恋家学生、特殊家庭学生的关爱和心理疏导,做好因心理问题发生意外的预防工作。第二十八条 学校要开展“快乐住校工程,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的兴趣爱好.教育寄宿生坚决拒绝毒品,不吸烟、不喝酒,不参与赌博活动,不进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和网吧,不进赌博性的电子游戏室。第二十九条 学校要构建寝室文化,强化环境育人,将寝室办成学生之家、学生乐园,充分发挥育人的功能.第六章 考核评比第三十条 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明确寄宿生行为规范要求,强化对学生个人卫生、礼仪习惯的检查考评。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构建好优秀寝室长评比、单项优胜寝室、文明寝室评比制度,并将寝室管理与文明班级评比、班主任工作考核挂钩,把对寄宿生的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之中,每年进行总结表彰。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各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教体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