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所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内部干部工作顺立进行,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和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和完善所人才队伍的结构体系,增强所长远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后备干部是指所中层后备干部.第二章后备干部的选拔标准 第三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具有做无产阶级革命
2、事业接班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成为科技企业的优秀管理人才和经营管理者。(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较强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全局观念.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谋私利,献身铸造事业,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 (五)熟悉科技企业的科研、经营、生产和管理规律,有一定的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领导能
3、力和锐意进取、开拓务实的精神,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 第五条后备干部的资格 (一)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作为分管部门的经理和总监需具备大学本科学位。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中层副职干部,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中层副职干部也可以列为正职后备干部。 (三)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应有部门内部或同行业工作两年的经历,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助理人选也可破格列入副职后备干部。第三章后备干部的职数与结构 第六条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所学专业应基本覆盖本部门的主干专业,除按上述原则选拔后备干部外,还应注意从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和善于管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
4、。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妇女干部以及少数民族干部. 第七条后备干部的结构与职数原则上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后备干部按照现中层正职领导职数1:2的数量确定。 (二)后备干部要形成合理的年龄、性别、专业知识结构。后备干部要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0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近期(1-2年)进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左右. (三)后备干部中,专兼职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应占后备干部总数的二分之一左右。第四章后备干部确定的程序 第八条确定后备干部名单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群众推荐。召开现任中层领导、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工会支会主席参加的大会,在全
5、所范围内按规定的职数进行推荐。党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提出后备干部考察人选,报所党政联席会审批,考察人选数应略多于后备干部人数. (二)组织考察。由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的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对每一名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材料. (三)集体讨论.召开所党政联席会,按照干部职数的要求,讨论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四)专职党务系统的干部可在全所范围内由各党支部(总支)进行推荐,经组织部考察后提交所党委会讨论确定。第五章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 第九条要以识才的慧眼、用才的气魄、爱才的感情和聚才的方法,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满腔热
6、情地扶持年轻干部尽快成长,促使后备干部脱颖而出。 第十条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应坚持“着眼未来、着手当前、全面培养、突出重点、针对不足和因人而异的原则。 第十一条后备干部培养的主要措施 (一)有计划地组织后备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基本政治理论素养。 (二)有计划地组织后备干部学习管理科学、领导科学的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法律、金融等方面的知识,扩大知识视野。有条件的可送他们到有关大学、党校或赴国外考察、进修.正职后备干部两年要有累计一个月以上的培训学习. (三)有计划地安排后备干部到困难较多的岗位或单位去工作,以加强锻
7、炼,增强与职工的思想感情,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 (四)有计划地安排后备干部换岗交流,对后备干部通过转换角色、调整分工、处理复杂问题等来提高干部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促进干部全面发展。第六章后备干部的调整 第十二条为了保证后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和结构的不断完善,后备干部队伍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滚动管理,所和各单位每年对后备干部在年度考察的基础上酌情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年度考察时进行调整: (一)放松世界观的改造,对自己要求不严的。 (二)工作表现一般,发展潜力不大的。 (三)健康状况不佳,不宜担任更繁重工作任务的. (四)从事专业技
8、术工作更能发挥作用的. (五)相容性较差,缺乏全局观念的. (六)缺乏艰苦奋斗精神和奉献精神的. 第十四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调整: (一)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暖昧,经不住考验的. (二)在经济、生活作风方面违反党纪国法,受到纪律处分的.不能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 (三)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伸手要钱、要官、要名的。 第十五条后备干部应保持一定的常数,出现空缺和发现优秀人才时,应随时补充。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今后提拔干部,原则上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一般不搞临时动议。 第十七条所党委组织部应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将后备干部的登记表及历年考察、培养、锻炼和学习情况整理存档,作为提拔使用时的主要依据.第十八条选拔后备干部过程中,要严格按干部工作回避制度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后备干部的情况要注意保密,不得泄露.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所组宣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