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化景观、亮化方案设计要点(草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营造更加宜居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市规划局结合工作职责,参照相关规范规定,整理出建设项目绿化景观、亮化方案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一、 总体要求 1、应按第三条报送成果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应由持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相应的设计内容; 3、报审方案应与规划建筑方案同步调整同步报审; 4、相关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二、 专项设计要求1、绿化景观设计 (1)设计范围为规划设计条件所要求配套建设的景观范围;(2)设计前认真调查分析地块区位、场地状况及周边的历史
2、文脉,设计要能体现地方特色;(3)综合考虑景观与建筑风格、色彩的协调、统一;(4)景观轴线突出,景点主次分明、主题明确,着重考虑中心景区、主次出入口、道路交叉口等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景观设计;(5)设计满足功能性、生态性、观赏性、多样性要求;(6)交通组织合理,路网等级划分明显,道路、广场系统符合安全和无障碍设计要求;(7)结合地块现状和规划功能合理适当进行竖向设计;(8)考虑地面停车、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室采光通风井、综合管线、窨井盖、垃圾房、配电房等细微处的景观修饰处理;(9)苗木优先选用抗性强、花期长、无毒刺、少落果的本地植物,合理配置芳香植物,且苗木的选择应规格适中,确保成活率;(10)
3、切实考虑树种习性、姿态、色彩、季相、质地、体量、芳香等属性特征;(11)合理安排常绿和落叶植物以及乔、灌、草的种植比例;(12)根据树形、冠幅(蓬径)和习性合理安排植物种植密度;(13)坚持常绿与落叶、绿叶与彩叶、不同季相、色相的植物搭配,做到绿化、彩化、香化,保证四季常绿、四季有花(果);(14)建筑南侧常绿树木的配置应充分考虑北侧建筑的采光需要;(15)乔、灌木的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亮化设计(1)沿主要道路、河道、重要地段及重要节点两侧建(构)筑物立面进行夜景造明设计,采用适当的照明方式展现建筑的轮廓与特色,避免大面积的色彩对比和存有盲区;(
4、2)用地及周边配建范围内应结合景观绿化进行夜景照明设计,避免光污染对观赏和周围环境的影响;(3)夜景照明装置的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4)选择使用节能产品,照明功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节能指标.三、 报送成果要求1、设计成果主要内容包括说明、图纸、造价估算三个部分。(1) 文字说明 包括项目背景、设计理念、设计构思、设计特点、植配说明等。(2) 图纸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报审方案总平面图、鸟瞰图;景观功能分析图;竖向设计图;交通组织图(规划道路、消防道路、园路、地下车库出入口等);沿主要道路、河流,主要出入口,中心景区及重要节点平面图、效果图及夜景照明效果图;灯光布置平面、立面图;铺装设计图(重点表示铺装形状、材料类型); 公共设施系统(配电房、公厕、物管用房、社区用房、围墙、地下车库出入口、标志牌、垃圾桶、座椅、窨井盖等)平面布置图、效果图或意向图;苗木种植位置图和所有苗木清单、规格、数量;(3) 工程造价估算表2、成果提交形式(1)方案文本:按A3规格装订成册;(2)电子光盘:全套设计资料(含CAD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