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个人防护制度一、一般防护1、工作人员操作前,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手套。2、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等。3接触标本后,不得随便乱碰乱摸,离开实验室必须摘掉手套并洗手。4、接触标本后,不得随便接听电话.5、遇有可疑或传染性标本必须执行严格的生物防护措施。6、遇有可疑或传染性标本必须上报,不得延误或隐报。二、特殊防护1、佩戴N95级或12层以上棉纱口罩,按照操作者鼻部的尺寸调整口罩的鼻金属夹,保证呼出和呼入气体确实经过口罩过滤。2、佩戴可以遮盖脸部的防护面罩,或防护眼罩.3、佩戴外科手术帽,并遮盖住双侧耳部。4、佩戴双层乳胶手套,每完成一次可能会有可能会有病原体的样品操作后,应立即更换外层手套,再进行下一步的操作。5、穿着实验室的工作服,工作服外再穿手术衣或连体隔离服(最好为防水材料)。双上肢佩戴袖套,并用乳胶手套袖端将袖口覆盖、绷紧。6双下肢穿着裤套,双脚穿着鞋套,并且鞋套上部橡皮筋将鞋套下段绷紧。卫生部对二级生物防护实验室安全设备、个体防护、实验室操作要点有明文规定,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