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XXXXXXX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批准:
审核:
编制:
监理单位:XXXX项目监理部(章)
252
目 录
风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 1
第一部分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5
第一章: 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 5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6
第二章: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17
1 范围 17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7
3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17
第三章: 风机基础工程施工 28
1 范围 28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8
3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28
第四章: 电缆线路工程施工 31
1 范围 3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第五章: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 34
1 范围 3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4
第六章: 风电场安全施工工程 40
1 范围 4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0
3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40
第七章: 吊装安全施工工程 58
前言: 58
一、编制主要依据 58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59
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60
(一)、施工人力配备 60
(二)、施工组织设计 61
1、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61
2、 施工准备工作 61
3、安装工艺流程 62
4、 基础环整理 64
5、风机设备(塔筒、机舱、叶片)卸车 64
6、 塔筒吊装 65
7、叶轮组装 68
8、机舱安装(见《机舱吊装立面图》) 69
(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69
1、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岗位职责 69
2、施工技术要求 70
3、安全技术规定 70
附录: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及验收检查表(安装部分) 74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 75
第一章 建筑工程部分 79
1。1 建筑基础工程施工强条 80
1。1.1 土方、基坑工程验收规范 80
1。1.2 桩基础工程验收规范 81
1.1。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6
1。1.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 89
1。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模板工程 92
1.1.6 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98
1.1.7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99
1。1.8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100
1。1。9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范 101
1.2 建筑物定位于施工测量 103
1。2.1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103
1.2.2 建筑物定位与施工测量规范 104
1。3 房屋建筑强条 106
1。3.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06
1.3.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08
1.3。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1
1。3.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4
1.3.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0
1。3。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4
1。3。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27
1。3。8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30
1。3.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4
1。3。10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35
1.4 建筑施工安全强条 136
1.4.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36
1。4.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39
1。4。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43
1.4.4 建筑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150
1。4.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153
1。4。6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156
1.4.7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158
1。4。8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161
第二章 电气工程部分 162
2.1 母线、电缆施工强条 163
2.1.1 母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163
2.1.2 槽板配线规范 164
2。1。3 电缆敷设规范 165
2.1.4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规范 168
2。1。5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设规范 170
2。1.6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规范 171
2。1。7 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规范 174
2.2 变电所电气工程强条 177
2。2.1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177
2.2.2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 179
2.2.3 变压器安装验收规范 180
2。2。4 不间断电源安装规范 181
2.2。5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规范 182
2。2。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 183
2.2.7 电气工程工序交接确认 184
2。2.8 电气工程施工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规定 192
2.2。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断路器 199
2.2。10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规范 200
2。3 接地工程强条 205
2。3.1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变电站设备 205
2。3。2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接地线连接 207
2.3。3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电缆接地 209
2。4 变电站施工安全强条 217
2。4.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217
第三章 输变电工程部分 220
3。1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 221
3。1。1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21
3.2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强条 222
3。2.1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开工前) 222
3.2。2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基础开工前) 223
3。2。3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施工) 224
3.2.4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杆塔开工前) 226
3.2.5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杆塔) 227
3.2。6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架线开工) 230
3.2.7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架线) 232
3。2。8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接地) 235
3。2。9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竣工投产) 237
3。3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工作强条 238
3.3。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238
第四章 道路工程部分 241
4.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42
第五章 吊装工程部分 249
5.1 建筑机械验收强条 250
5.1.1 建筑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250
5。1.2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53
5。1.3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接地) 254
5.1。4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56
5.2 风力发电场及吊装安全强条 257
5。2.1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257
5.2.2 风力发电机组 安全要求 258
风电工程建设
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建设的过程就是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过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与建设工程日常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紧密结合,监督检查应与管理体系合规性检查有机结合,切忌“两层皮”和形式主义,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增加额外的负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参与其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均应贯彻执行。
第二章 强条实施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在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前,应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
第五条 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由项目监理部和各参建单位项目部组成。
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职责为:
1 负责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领导工作,负责技术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安全条款的监督检查,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相关条款的组织实施.
2 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监督实施单位,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强制性条文的监督实施.
3 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单位,负责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并做好自查工作。
第六条 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监理部总监为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本部门人员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在本工程中的实施与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 强条实施依据的管理
第七条 工程建设必须执行以下条例、标准规定的强制性执行条文: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6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 增补版)
8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
9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0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1)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
(2)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
11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2008版)
12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第八条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资料收集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31日,输变电部分(2008版)资料收集截止日期为2010年03月20日,房屋建筑强条汇编(2009版)资料收集截止日期为2010年03月15日,其后发布或修订的新标准也应按规定执行。
第九条 工程建设涉及的强制性标准,由公司风电管理部提供标准清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采购(或网络下载)和发放.各参建单位的强制性标准清单,由本单位负责采购和发放.
第十条 强制性标准执行动态管理,风电管理部应及时掌握标准更新信息并及时传递,保证随新标准发行及时更新,保证强制性条文的现行和有效.
第十一条 公司应保证强制性条文执行的经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资料购置费、培训费、检查费、奖金等。
第四章 强条实施依据的培训
第十二条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在工程中的贯彻落实,公司项目部和各参加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宣贯与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熟悉并掌握其内容和要求,正确理解与执行。各专业人员对本专业有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必须做到应知应会,知行合一.
第十三条 培训一般采用外出培训、内部培训、现场培训、集中培训、自学、研讨等方式,时间一般安排在开工前,新标准培训应随时进行。
第五章 强条实施的执行
第十四条 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1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罚,即“事前查处”.
第十五条 在无充分理由且未经规定程序评定时,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内容也应认真执行,不得突破。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后,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也将作为判定责任的依据,即“事后处理”。
第十六条 执行中应高度重视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时效性,现行强制性条文应该是2009年版和新发布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综合体。
第十七条 现行强制性条文并不能覆盖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一些推荐性标准所覆盖的领域、环节中可能也有直接涉及质量、安全、环保人身健康和公众利益的技术要求。作为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外,还应积极采用国家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一旦写进合同,必须严格遵守。
第十八条 在强制性条文执行中,要及时向强制性条文相应部分的管理委员会进行咨询和反馈信息。当遇到有争议的具体问题时,最好的办法是及时地向强制性条文相应部分的咨询委员会进行咨询。
第十九条 各参建单位应抵制与反对不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的法定义务。
第六章 强条实施的执行检查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电监会和建设部“8号文”和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的要求,公司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主要考核以下八个方面:
1 各项目部应建立本工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计划,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工作要求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应有记录( 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 掌握强制性标准)。
2 对贯彻强制性条文有相应经费支撑。
3 建立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并有负责机构和人员。
4 能及时采用现行标准,建立有效的技术标准清单。
5 规划、勘查、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6 工程采用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7 工程项目建筑、安装的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8 工程中采用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风电管理部、项目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强条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方式一般为:
1 重点、关键部位的日常检查:对有关单位的每周一次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2 阶段性自查与专项检查:可在中心站各专业阶段性监检前15天内进行.
3 电力质量监督中心站及地方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阶段性检查: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其监督检查,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4 主管上级的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二条 在各标段编制的强条实施计划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提出整个工程的强条检查计划,报强条执行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 强条实施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 强条执行情况的考核与奖罚,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规定》等要求执行。
第二十四条 前款的考核处罚不能代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按《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进行的考核处罚.
第二十五条 凡是在各种监督检查中确定为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问题,都属于必须整改的问题;项目部出具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由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整改落实,由项目部负责整改验收与评定,实现闭环管理。
第一部分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第一章: 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
1 范围
1。0。1 为加强风力发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条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0。2 本计划适用于国家风电场工程建设的各项施工质量管理.
1。0.3 本计划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 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02 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45—200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JGJ 12 -2006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52 -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和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55 —2006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63 —2002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 81 -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 98 —200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102 —200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13 —200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3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0.1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编制《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报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3.0.2 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见表3.0。2
表3。0.2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01
升压站土建工程
01
综控楼工程
○
○
●
01
地基与基础
○
●
表4.0。2
01
定位及高层控制
●
○
02
土石方开挖
●
○
03
土方回填
●
○
02
建筑混凝土基础
○
●
表4。0。2
01
垫层
●
○
02
基础模板
●
○
03
基础钢筋
●
○
04
基础混凝土
●
○
03
主体结构
○
●
表4.0。2
01
模板
●
○
02
钢筋
●
○
03
混凝土
●
○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01
01
04
砌体工程
○
●
表4。0。2
01
砖砌体
●
○
05
建筑装饰工程
○
●
表4.0。2
01
地面
●
○
02
楼面
●
○
03
抹灰与勾缝
●
○
04
门窗
●
○
05
吊顶
●
○
06
饰面板(砖)
●
○
07
幕墙
●
○
08
涂饰
●
○
09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
●
○
10
护栏与扶手制作安装
●
○
06
建筑屋面
○
●
表4.0.2
01
屋面找平层
●
○
02
屋面保温层
●
○
03
屋面卷材防水层
●
○
04
金属板材屋面
●
○
05
屋面工程细部构造
●
○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01
01
07
建筑给水与排水
○
●
表4。0。2
01
室内给水系统
●
○
02
室内排水系统
●
○
03
卫生器具安装
●
○
08
建筑电气
○
●
表4。0。2
01
电气动力、照明安装
●
○
02
防雷与接地装置安装
●
○
03
盘、柜基础型钢安装
●
○
09
其他工程
○
●
表4。0。2
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工程
●
○
01
配电室土建工程
02
配电室工程
○
○
●
01
地基与基础
○
●
表4。0。2
01
定位及高层控制
●
○
02
土石方开挖
●
○
03
土方回填
●
○
02
建筑混凝土基础
○
●
表4。0。2
01
垫层
●
○
02
基础模板
●
○
03
基础钢筋
●
○
04
基础混凝土
●
○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01
02
03
主体结构
○
●
表4.0.2
01
模板
●
○
02
钢筋
●
○
03
混凝土
●
○
04
砌石工程
●
○
04
砌体工程
○
●
表4.0.2
01
砖砌体
●
○
05
建筑装饰工程
○
●
表4。0。2
01
地面
●
○
02
楼面
●
○
03
抹灰与勾缝
●
○
04
门窗
●
○
05
吊顶
●
○
06
饰面板(砖)
●
○
07
幕墙
●
○
08
涂饰
●
○
09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
●
○
10
护栏与扶手制作安装
●
○
06
建筑屋面
○
●
表4.0。2
01
屋面找平层
●
○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01
02
06
02
屋面保温层
●
○
03
屋面卷材防水层
●
○
04
金属板材屋面
●
○
05
屋面工程细部构造
●
○
07
建筑给水与排水
○
●
表4。0。2
01
室内给水系统
●
○
02
室内排水系统
●
○
03
卫生器具安装
●
○
08
建筑电气
○
●
01
电气动力、照明安装
●
○
02
防雷与接地装置安装
●
○
03
盘、柜基础型钢安装
●
○
09
其他工程
○
●
表4。0.2
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工程
●
○
03
开关场设备基础
开关场设备基础
○
○
●
01
地基与基础
○
●
表4。0。2
01
定位及高程控制
●
○
02
土石方工程
●
○
02
构支架基础
○
●
表4.0.2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01
03
02
01
垫层
●
○
02
模板
●
○
03
钢筋
●
○
04
混凝土
●
○
03
设备基础
○
●
01
垫层
●
○
表4。0。2
02
设备基础模板
●
○
03
设备基础钢筋
●
○
04
设备基础混凝土
●
○
05
设备基础二次灌浆
●
○
04
独立避雷针基础
○
●
表4.0。2
05
主体结构
○
●
表4.0。2
01
构架制作安装
●
○
02
支架安装
●
○
03
钢结构焊接
●
○
04
钢结构零部件加工
●
○
05
支架组装
●
○
06
设备支架安装
●
○
06
避雷针制作安装
○
●
表4。0.2
01
钢结构焊接
●
○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01
03
06
02
紧固件连接
●
○
03
避雷针组装
●
○
04
构件预拼装
●
○
05
避雷针安装
●
○
07
围栏
○
●
表4。0。2
01
围栏制作
●
○
02
围栏安装
●
○
04
01
01
屋外电缆沟
○
●
表4。0.2
地基工程
●
○
01
定位及高层控制
●
○
02
土石方工程
●
○
02
电缆沟结构
○
●
表4。0。2
01
垫层
●
○
02
模板
●
○
03
钢筋
●
○
04
电缆沟混凝土
●
○
05
沟道砌筑
●
○
03
沟道装饰装修
○
●
表4。0.2
01
抹灰
●
○
04
盖板制作、安装
○
●
表4.0。2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01
04
01
04
01
模板
●
○
02
钢筋
●
○
03
混凝土
●
○
04
沟道盖板安装
●
○
05
附属工程
○
○
●
01
消防水池
○
●
表4。0.2
01
地基处理
○
●
表4。0。2
01
定位及高程控制
●
○
02
土石方工程
●
○
03
基坑支护
●
○
04
地基处理
●
○
02
水池结构
○
●
表4.0.2
01
垫层
●
○
02
模板
●
○
03
钢筋
●
○
04
混凝土
●
○
03
地下防水
○
●
表4.0.2
02
站内电系统建、构筑物
○
○
●
01
站用电室
○
●
表4。0。2
02
站用变压器基础及构支架
○
●
表4.0.2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01
05
03
围墙及大门
○
●
表4。0。2
围墙基础及排水沟
○
●
表4.0。2
01
定位及高程控制
●
○
02
土石方工程
●
○
03
石砌体基础(挡土墙)
●
○
04
站外护坡
○
●
表4。0。2
01
定位及高程控制
●
○
02
砌石护坡
●
○
05
站内道路
○
●
表4.0.2
01
道路基础
○
●
表4.0.2
01
定位及高程控制
●
○
02
土石方工程
●
○
03
路基
●
○
02
道路结构
○
●
表4。0。2
01
基层
●
○
02
面层
●
○
03
路缘石
●
○
06
室外给水管网
○
●
01
室外给水管道安装
●
○
表4。0.2
02
消防水泵结合器及室外消防栓安装
●
○
03
室外给水管沟及井室
●
○
07
室外排水管网
○
●
表4.0。2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01
05
07
01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
●
○
02
室外排水管沟及井室
●
○
● 为该项强制性条文执行的责任单位,并负责填写相应表格
○为该项强行性条文相关责任单位
表4.0。2 建筑施工验收管理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20300-2001)
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规格.
4.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6. 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关资料.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有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施工执行标准
施工执行标准为:
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验评表编号:
验收人员资质
证件编号:
质量验收程序
试件(块)见证取样情况。
见证取样记录:
结构安全及使用工程检测
检测报告编号:
检测单位资质
资质证件:
观感质量检查
验收记录:
5.0。7 通过返修货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质量检测
检测报告编号:
第二章: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1 范围
1.0。1 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风力发电场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0.2 本计划适用于国家风电场工程建设的各项施工质量管理。
1.0。3 本计划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 50168―2006 电气装饰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3―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3-2005 110KV-500KV 架空线路送电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0。1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编制《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报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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