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禹州市神垕镇西南环勘察设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禹州市神垕镇西南环勘察设计项目
采购编号: YZCG-T2017462
采购代理机构: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监督机构: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一月
谈判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总则
B 谈判文件
C 响应保证金
D 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E 谈判
F 授予合同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样本)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 分 谈判邀请函
禹州市神垕镇西南环勘察设计项目
邀 请 函
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禹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禹州市神垕镇西南环勘察设计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2、项目名称:禹州市神垕镇西南环勘察设计项目
3采购编号:YZCG-T2017462
4、项目需求:神垕镇西南环勘察设计(详见谈判文件)
5、采购预算:20.8085万元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4、被委托人是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及文件费用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4、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8年1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谈判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六、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代理机构: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17房间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74-2077111
(二) 采购单位: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13937416633
2018年 1月11 日
前 附 表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编号
YZCG-T2017462
2
项目名称
禹州市神垕镇西南环勘察设计项目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
采购单位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5
采购代理机构
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6
谈判响应保证金
叁仟元整
7
保证金开户单位
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8
开户银行帐号
中国银行禹州支行(261143066024)
注: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9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1月18日10:00
10
交货及安装工期
以签订合同为准
11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天
12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
正、副本可分开密封,亦可不分开密封
14
响应文件递交至
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1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月18日10:00
16
谈判开始时间
2018年1月18日10:00
17
投标人信用信息
查询截止时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资格性审查结束
18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
19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使用规则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
20
谈判地点
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21
投标人代表出席谈判会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现场签到,否则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2
响应文件内容
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先后顺序不作为无效标依据。
23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20.8085万元。投标商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公告中所述的货物、服务及工程。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2“招标人”系指委托本次招标的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2.3“谈判响应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的企业。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谈判费用
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B 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构成
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所需的货物及服务,以及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谈判邀请函;
5.1.2供应商须知;
5.1.3项目要求及其它要求;
5.1.4合同样本;
5.1.5附件。
谈判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因阅读不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6、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对谈判文件有疑义的投标人,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在规定的质疑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质疑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谈判文件的修改,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6.3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需按照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谈判,供应商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C 谈判响应保证金
C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7.2投标人按要求提交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人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7.4 提交投标保证金
7.4.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投标人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缴纳凭证“许昌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投标文件中。同时开标现场提供一份“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以备查询。
投标人可根据提示情况决定是否重新缴纳。
保证金缴纳绑定问题咨询电话:0374-2961598。
7.4.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公司注册银行账户转出并不接受现金方式缴纳,否则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4.3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要一次足额缴纳并成功绑定。
7.4.4 提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异地、跨行等带来的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7.4.5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招标项目有多个标段或者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7.5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区别中标与否,按不同时序由银行按来款途径退还原账户。
7.5.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1.5.2自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以上事项,请投标人仔细研读,未按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6 特殊情况处理
7.6.1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信息发生变化,不能原帐户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到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0374-8112523)。
7.6.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保证金上缴财政。
7.7发生以下情况谈判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7.7.1谈判开始后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7.7.2成交方未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7.7.3缴纳谈判响应保证金后无故未参加谈判的。
8、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8.1从谈判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天。
8.2根据需要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谈判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响应保证金予以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
D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用以阐明采购内容及服务项目,投标、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
9.1确认函
9.2谈判书
9.3法人代表授权
9.4第一次报价一览表
9.5工作方案
9.7谈判响应保证金
9.8售后服务承诺
9.9投标人资格文件
9.10其它。(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与采购内容有关的相关资格文件)
10、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0.1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谈判邀请函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0.2供应商应按附件中响应文件的顺序和要求提交,以A4幅面装订成册(胶装),编排目录和连续页码,不接受散页、活页装订,份数一正两副,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谈判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等字样、且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包括封面)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0.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0.3.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3.2未按本章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10.4响应文件书写、计量单位使用等。
10.4.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次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的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0.4.2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5谈判报价
10.5.1每次报价均为完成该项目的完整价格。
10.5.2允许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
10.5.3报价货币均以人民币报价。
10.6响应文件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11、响应文件的递交
11.1所有响应文件及谈判文件内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原件都必须一并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至谈判现场。
11.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及谈判文件内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原件。
E 谈判
12.谈判
1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进行身份的符合性检查,即出席代表是法人或法人授权书中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相符合,否则谈判小组拒绝其参加谈判。
12.2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该项目的性质和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12.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中相关资质证件复件印与资质原件不一致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6)经谈判小组确认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2.4.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2.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响应文件的审查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技术等综合实力审查。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响应性评审,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证据。
14.响应文件的澄清
14.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谈判响应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14.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
14.3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15.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谈判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6.谈判原则
16.1按照“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坚持谈判文件中的所有相关规定,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向落标方解释未中标原因。
16.2反对不正当竞争,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如有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7、 谈判方法
17.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审查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附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被委托人社保、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4)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由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查询)
17.2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按顺序述标,主要阐述对本次谈判文件的响应情况,同时接受谈判小组的质疑。
谈判小组可请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并作出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必须经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些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确定进入下一轮报价的供应商。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谈判将被拒绝。
17.3为保证供应商所投产品能有效响应采购需求,谈判小组可请采购单位对谈判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17.4供应商对谈判小组质疑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予以书面答复,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答复无异议后,供应商进行第二次谈判及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若谈判小组和招标人变更技术要求的除外)。
17.5谈判轮数为两轮。
18、谈判办法及评分标准
18.1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和商务条款规定的为无效投标。
18.2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和备选成交供应商。
18.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产品的证明材料)。第六条规定,联合协议中的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及产品的证明材料)。
18.4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投标产品如果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优先予以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18.5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投标人产品如果是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优先予以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18.6 投标产品如果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有可能低于其成本,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9、保密
19.1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19.2供应商不得干扰整个谈判活动,否则将废除其谈判资格。
19.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F 授予合同
20、成交通知
谈判结束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或不能供货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21、签定合同
21.1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指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1.2采购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定合同的依据。
21.3成交人须向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交纳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无产品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和其他要求
一、招标内容:禹州市神垕镇西南环勘察设计
二、编制要求:
1、该项目位于禹州市神垕镇,起点位于神垕钧瓷文化墙,终点位于平禹煤电六矿,二级公路标准,全长11.5公里,计划总投资1800万元。
2、设计单位需高效完成项目勘察设计,为甲方提供优质的设计服务,提供的设计方案必须满足工程等级标准,工程投资标准。
3、工期要求:一个月。
4.成果要求:符合业主要求。
三、特别别示:
1、以上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商不得低于以上要求,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2、投标商须有合理的工作方案,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
3、投标人应就该项目完整投标(报价含运输费、税费等综合费用),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4、投标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随时接受谈判小组询问,并予作出书面解答。
5、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向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如果货物需求中有分项的话)一览表电子档,并同时通知采购中心。邮箱:ztbjyglzx@。
6、本次招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项目名称),己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4.承包人项目经理(建造师):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第四部分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附件1
确 认 函
致: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已收到 项目的谈判文件, 经过认真详细审阅,确认对下列事项全部认可并且无异议:
1、谈判文件要求不存在不合理性、限制性条款。
2、谈判文件中各项技术参数要求,不存在倾向性、唯一性、排他性。
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签字:
( 投标人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谈 判 书
致: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采购编号为YZCG-T2017 号的谈判邀请函,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谈判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谈判总价为人民币 ,即(大写) 。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如果在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后,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收到的任何谈判。
7、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无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8、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3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书
本人 (法人姓名)系 (谈判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谈判响应供应商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5
第一次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谈判总报价
维保期
备注
大写: 小写:
谈判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工作方案
附件6
谈判保证金
(谈判响应供应商银行转账或者电子转账凭证)
附件7
服务承诺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自身条件编制)
附件9
投标人资格文件
相关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4、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非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报告相关材料
(1)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投标提供)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投标提供)
(3)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不再提供(1)、(2)相关材料,但须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和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供应商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投标人及被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用工合同复印件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人信息记录查询(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
九、投标人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包括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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