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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改善工程(一标段word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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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广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改善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年三月目 录目录2投标邀请书3第一章 投标须知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二、投标须知修改表6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8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8第三章 合同条款14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67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76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77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78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广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改善工程(一标段、二标段)项目施工公

2、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意:1.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2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

3、室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30103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8栋9层联 系 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020-38730952注:本投标邀请书使用GZZB200612-019-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0612-019-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

4、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22.2工程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改善工程(一标段、二标段)32.2建设地点广州市中心城区42.2建设规模预计发包价:一标段1375.19万元;二标段1184.53万元5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2.2

5、质量标准合格72.2招标范围实施内容是对包括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等五个行政区道路指路系统改善,以及环城高速、内环路、海珠区道路指路系统疏理改善。(具体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82.2工期要求 2010 年 4 月 20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50日历天。93.1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2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13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1416.1投标担保 25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 开标之前155踏勘现场在本工

6、程开标时间前,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168投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2010年 月 日 时前。传真:38731486并Email至:gdynjlzb答疑会时间:2010 年 月 日 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1711投标文件的组成组成二(不要求编制技术标)1817.1投标文件份数办法二(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5份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2包。1919.1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收件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 月 日 时截止时间:2010年

7、月 日 时2020.1开标时间方式二(不要求编制技术标):开标时间:2010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2126开标评标办法办法二(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2229.1履约担保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 %。其中5以支票的形式提交,另5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5评标参考价候选下浮率评标参考价下浮率从0、0.5%、1%、1.5%、2%、2.5%、3%中随机抽取26评标

8、委员会人数组成人数二: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综合评标委员会可全部由经济评委组成。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0612-019-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载查阅。条款号: 组成二11.2.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经济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现文:经济投标书及附表(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要求填写)。条款号: 组成二11.2.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

9、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现文: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格式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格式填写)。条款号:组成二11.2.4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3)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

10、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条款号: 组成二11.2.5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现

11、文:(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条款号:组成二11.2.7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条款号: 13.5.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现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结算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2。条款号: 19.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

12、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现文: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年度保证金卡原件递交

13、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条款号: 29.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现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下无正文)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0612-019-1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

14、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载查阅。条款号:办法二40.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现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开标顺序按标值(最终公布的投标最高报价值)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条款号:办法二40.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计算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并按照投标人总得分高低确定评审排序,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开标的前一天广州城市建设网站和市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排名为准。其中,市政公用工程的招标项目以市政公用工程企业排名为

15、准,其他的以施工企业排名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现文:按总报价的评分从高到低,确定评标排序;条款号:办法二42.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评审排序现文:评审排序,评标顺序按标值(最终公布的投标最高报价值)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条款号:办法二42.2.1.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开标后,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现文:开标后,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若投标单位

16、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5家时,直接对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取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条款号:办法二42.2.2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42.2.2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42.2.2.1权重分配:报价得分权重8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20%;42.2.2.2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条款号:办法二42.2.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按照投标人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评标的先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施工项

17、目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现文:按总报价的评分从高到低,确定评标先后次序。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施工项目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条款号:办法二42.4.5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所有暂定金额、预留金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

18、修正;现文: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所有暂定金额、暂列金额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费率)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费率)进行修正;条款号:办法二42.4.7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现文: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其最终投标报价为修正后报价,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签订合同及结算的依据;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其最终报价为原报价,即以原报价及原工程量清单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同时须在合同上注明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

19、差额,在进度款计量支付及结算时按“差额/修正后报价100%”的比例扣除。条款号:办法二42.5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现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正式中标人,并编制评标报告。条款号:附表三 序号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现文: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条款号:附

20、表三 序号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未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现文:未提供响应招标文件所附经济投标书、技术投标承诺书及附件的条款号:附表三 序号3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没有载明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条款号:附表三 序号4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2)没有明确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条款号:附表三 序号5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

21、工总承包招标项目);(2)没有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条款号:附表三 序号7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的;现文: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内容没有明确所投标段、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的,或投标文件没盖骑缝章的条款号:附表三 序号12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进行浮动或改变;(以下无正文)此文档仅供学习和交流附表三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工程名称:序号 投标单位评审内容1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22、2未提供响应招标文件所附经济投标书、技术投标承诺书及附件的3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内容没有明确所投标段、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的,或投标文件没盖骑缝章的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6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7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8投标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9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 或以上误差的10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为准);1

23、1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注:1.本表使用GZZB200612-019-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签名:附表六经济标评分表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PT(元)计算参考数据招标控制价: 元; 招标控制价的80%: 元;评标参考价(PC): 元偏差(PT-PC)/PC)(%)减分(A)得分(I=100-A)得分排名次序评委签名:附表七算术复核表工程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原投标报价(A)算数复核后投标报价(B)

24、误差率(r=|A-B|/A*100%)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其最终投标报价为修正后报价,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签订合同及结算的依据;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其最终投标报价为原报价,即以原报价及原工程量清单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同时须在合同上注明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在进度款计量支付及结算时按“差额/修正后报价100%”的比例扣除。评委签名: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25、、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总工期 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鉴于发包人拟修建 工程,并通过 年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商以人民币 ¥ 元(大写) 元为本工程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所做的投标,含发包人暂列金额 元。本项目进度款计量支付及结算时的费用扣除比例R= %(具体见评标报告及中标通知书),工程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造价(1-R)。六、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

26、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上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 特殊合同条款(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等)(9)工程量清单(10)投标文件及其附件(11)合同附件(工程量质量保修书、机械及人员表等)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

27、支付合同价款及按合同规定支付的其他款项。十、承包人与发包人签定合同时使用的“开户银行名称、帐户名称(简称户名)及帐号”必须与技术投标书附表中所填写的“开户银行名称、帐户名称(简称户名)及帐号”一致、且帐户不能是临时帐户,合同签定后不得变更,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合同授予、有权停止工程款的拨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 本合同双方约定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 系 人: 联 系 人: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28、行: 开 户 银 行:帐 号: 帐 号:第二部分 特殊合同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专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特殊条款内约定。以下的条款只供参考)1.项目建设管理1.1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书面函件送达的地址:电话:1.2设计咨询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咨询单位是:书面函件送达的地址:电话:2.工程范围3.承包方式第2章(二)专用合同条款第 条“承包方式”增加以下内容:综合总价包干的项目(包括本工程所有项目)有:综合单价包干仅限于以下项目:4.合同价格第2章(二)专用合同条款第 条“合同价格”增加以下内容:4.1 合同价格4.2 履约保证金4.3 预付款4.4

29、 定额选用5.合同工期 6.材料供应7.合同变更调价原则8.驻地监理工地住宿与办公的标准9.其他规定: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建工程项目综合管理规定。10工程分包 若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承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的要求时,业主有权对承包人的部分工程进行指定分包,并有权从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并直接支付给指定分包人,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分包价格按定额预算价计算,无定额时按实际发生计算,承包商必须按实支付,承包人应按业主要求提供已有的临时设施(如便道、电力线路等)供指定分包人使用,承包人不得为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所有分包的项目,由所在合同段的承包人负责该

30、部分项目原始资料的存档和竣工资料的统一编制等工作。为保证本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业主有权对指定分包工程的分包实行支票交换的支付方式,即承包商收取工程款时,在业主监督下,向分包商支付分包款。支付资料中,须附有分包商收到支票的证明。11风险提示根据项目特点、市场风险、施工要求、设计情况等对投标人特别提示。1)主要材料涨价的风险2)其他材料涨价的风险3)本项目工期紧的风险4)对于保险事项按照穗建督200672号文件执行,仅限于为本工程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承包人须充分考虑承受其他的风险,自主购买材料和设备险、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险种。12.廉政合同(附后)13.安全生产合同(

31、附后)14.项目经理委任书(附后)15.安全管理责任状(附后)16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状(附后)12.廉政合同格式(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不需填写)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一、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2. 严格执行 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

32、、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 发包人的义务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

33、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 发包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 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三、 承包人义务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2.

34、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 违约责任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

35、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五、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六、 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七、 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八、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包人

36、: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 (签名盖公章)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 地 址: 嘉业大厦15-16楼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3630103 电 话: 传 真: 020-83630200 传 真: 13.安全生产合同(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不需填写)为在 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

37、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和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 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

38、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

39、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 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

40、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

41、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包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 (签名盖公章)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 地 址: 嘉业大厦15-16楼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3630103 电 话: 传 真: 020-836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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