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
通勤车租赁项目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通勤车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NYZJJZ2018-33
采购单位: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
代理机构:南阳信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南阳信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通勤车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ZJJZ2018-33
二、项目名称:通勤车租赁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通勤车租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项),本项目预算金额46.8万元。
四、标书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0日
9:00~11:30 15:00~17:00
六:报名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路209号(原天工集团总公司院内),南阳信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上午 9:00
八: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 上午 9:00
九:投标和开标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路209号(原天工集团总公司院内),南阳信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投标方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业绩信誉和业务能力保证。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它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报名时请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验原件,交复印件。
十二、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方: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15688168055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信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路209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193618
二○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采购人名称
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南阳信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通勤车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NYZJJZ2018-33
批复编号:宛财采购268号
4
采购范围内容
通勤车租赁
5
投标答疑会
不举行投标答疑会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仟元(小写:5000元)
2018年10月11日上午11:00前到账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从投标人账户中转账)
收款人名称:南阳信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阳工行新华支行
账号:1714 1290 0904 5041 853。
7
投标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30日历天
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9
谈判文件
每套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2日 上午 9:00前
11
谈判时间
2018年10月12日 上午 9:00
12
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路209号(原天工集团总公司院内),南阳信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3名,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评标专家2名。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财政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4
中标服务费
按预算金额的1.5%由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现金交纳。
15
公证费
无
16
制定本谈判文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7
采购预算价
46.8万元整
A 说明及注意事项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为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信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单位;
2.3 “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 “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服务等内容和相关的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见谈判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4.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形式提供,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递交或金额不足,其投标方将被拒绝。
5.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需退还原保证金收据同时对开收据并附上账户信息)
(1)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交还原收据和对开收据并附上账户信息)
(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及验收报告原件、交还原收据和对开收据并附上账户信息)。
5.5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人没收;
(1)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三十个工作日)。
(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按约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的。
(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方的行为使招标方遭受损失的。
(4)投标方提供虚假材料,以骗取成交的。
(5)与其他投标方串通投标的。
6. 投标有效期
6.1 从投标截止起,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30天。
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7.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澄清是指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
7.2 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予以澄清;
7.3 在投标截止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7.4 采购人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文件发给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该补充文件将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所修正的部分;
7.5 谈判过程中产生的修改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一样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6 以上所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应告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7.7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投标人,不足2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8. 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参加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9. 投标服务合格文件
9.1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投标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 说明书、样本和资料等。
9.2 投标人认为应对其服务优越性、在行业中的地位或者对行业的贡献等有必要进行补充说明的内容。
9.3 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要求的内容并按照其顺序逐一进行实质性响应。
B 响应文件的编写
10. 一般要求
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10.2 响应文件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字。外语或少数民族文字,必须译成中文汉字;
10.3 响应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10.4 响应文件采用纸质文件。
11. 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构成
11.1 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如下: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投标人企业简介及相关资质、执照等
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 报价单
7、 承诺
8、 投标保证金
11.2 投标人应按上述第11.1条的内容自行制作并打印,按规定签字盖章后,将响应文件胶装装订成册。
12. 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应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12.2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的,则以单价为准;投标报价表与开标一览表不符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副本与正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12.3投标报价风险
投标人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单价将不会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得到调整(设计变更和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风险,确定报价。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
13.2 响应文件必须打印,编制目录及页码,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如响应文件因装订,字迹不清引起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3 投标方应分标段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再另封存一份,(正、副本及开标一览表分别用不透明封装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均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封条上注明XX年XX月XX日XX点前不得开启。
13.4 响应文件不应该有涂改、增删之处。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增删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盖章和签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C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4.2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纵向装订成册,装订必须牢固可靠且不能脱落,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4.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外包封上应标明以下字样:
(1)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投标人名称并盖章
(4)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
1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 响应文件应派专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要求的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保存。
15.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
16. 响应文件的签署
16.1 响应文件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6.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签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方可有效。
16.3 任何手写部分及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
17. 响应文件的撤回、修改、补充
17.1 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修改、补充响应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撤回、修改、补充。
17.2 投标人撤回、修改、补充响应文件时,须向采购人出示加盖有单位公章的公函,或由法人代表本人(出示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人(出示法人代表授权证明)签字。
17.3 投标截止后,开标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和修改补充响应文件。开标后的响应文件不得撤回。但开标前,书面通知放弃投标的响应文件除外。
18. 迟到的响应文件
18.1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响应文件。
19.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性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投标。经谈判小组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或前后不照应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谈判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谈判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D 开标、评标和谈判
20. 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0.2 开标时,由公证部门或投标人代表当众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确认无误后,按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当众拆封唱标。
20.3 谈判
20.3.1谈判小组将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后随机与投标人进行谈判。
20.3.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以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报价为依据,就谈判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问题与投标人磋商;包括:服务、双方权力与义务、验收标准等谈判小组认定谈判的内容,与投标人进行逐个谈判。
20.3.3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答疑和澄清。
20.3.4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答疑书面文件将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0.4 开标时,响应文件中初次报价表内容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5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0.6 谈判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报财政部门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由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20.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一)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 谈判小组组成及职责
21.1 招标方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询价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人单数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分。
21.2 谈判小组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与各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公平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如发现谈判小组的工作明显偏离谈判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解散谈判小组,重新组织谈判。
21.3 行政主管监督部门以及公证部门人员将列席并监督开标、谈判、定标的全过程。
21.4 评标事务由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2. 谈判小组履行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3. 评标
23.1 评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选成交人。
23.2 评标工作程序
评标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响应文件初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有效期、签署)、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名成交候选人。
(四)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6、谈判小组的授标建议。
在评标中,不得改变已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24.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谈判小组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24.2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4.3 投标人不得干扰采购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撤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评标方法及标准
25. 评标方法及标准
1.成交人确定的原则: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成交人。
2.评标步骤:评标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方有资格进第二阶段的竞争性谈判。(首次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轮,经第二阶段谈判后投标人所提交的报价为第二轮即为最终报价。)
3.排序与推荐:以上各个阶段评审完毕后,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列,谈判小组按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最终最低报价相同的,按质量、服务承诺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名次由谈判小组确定。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一) 初步审查(第一阶段)
1.谈判小组根据附表内容逐条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合格投标人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主要审查响应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响应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价、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等是否满足要求等。
2.只有全部满足附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人才是合格投标人。对投标人合格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谈判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通过本阶段审查的为有效投标,反之为无效投标。
(二)竞争性谈判(第二阶段)
谈判小组分别与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人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首次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轮。若投标人未提交报价,则将其前次报价视为其最终报价。)
除谈判过程对谈判文件需求作出改变或谈判小组接受的情形外,投标人的后次报价不得高于其前次报价;若投标人的后次报价高于其前次报价的,谈判小组将确定其前次报价为该投标人的成交报价;若报价人的后次报价高于前次报价,且不接受以其前次报价(低价)成交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报价的校核及对其错误的处理与修正原则
(1)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
a.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按以上所列办法校核、评审或做出必要修正后的价格,为核实价。
如果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6.1 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抭力因素的影响,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有选择和拒绝所有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的权力,投标人不得因此而要求采购人承担任何责任。
26.2 采购人有权根据评标情况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投标。
F 中标及合同签订
27. 中标通知
27.1 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当众宣布评标结果,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7.2 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
27.3 采购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28. 合同签订
28.1 最后签订合同的成交价为投标人最低投标总报价。
28.2 中标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日内。
28.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8.4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答疑文件、投标人在谈判过程中承诺以及确认材料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5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8.6 如果成交人不按其响应文件承诺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 标资格。
28.7 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成交人因自身原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人审查确认因成交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G 法律责任
29. 法律责任
29.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9.2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
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0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H 质疑
31. 质疑
31.1 投标响应文件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列明理由、依据,加盖单位公章;
31.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
31.3 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I 特别要求
32. 特别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此复印件应能清晰地反映企业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不清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评委不予评议。
32.2 合同的签订: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32.3 付款方式:租赁任务完成后支付合同全款。
合同样板:
参照国家相关服务合同(略)
第三部分 工作内容及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本单位担负着南水北调中线渠首水质的监测监督应急职责,位于淅川县九重镇陶岔村,距离南阳市区120公里。
2、 出租方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险、司乘座位险、投保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车辆购置全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出租方负责处理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出租方负责救治和赔偿(座位险:每位乘客伤亡意外险赔付80万元)。
3、 车辆在运营期间出现维修的情况下,出租方须提供同档次车辆进行服务。
4、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一年。
5、 服务地点:南阳市通勤站点(南阳市环境保护局门口)至淅川县九重镇陶岔村。租赁方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乘车站点及行车路线。
6、通勤大客车车辆型号为宇通或金龙任选其一,座位为30座,车辆行驶公里数低于3万公里,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内部无异味,空间宽敞舒适,排座间隔距离较大,有冷暖空调。车辆行驶期间要确保车辆外观、内部干净整洁。每日往返一来回,司机师傅保证随叫随到,中午负责接送职工上下班(单位至宿舍楼约2.5公里),车辆所有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7、通勤小型车辆为越野车,每月工作10日左右,每天行程300公里左右,司机师傅保证随叫随到,车辆所有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8、两名乙方提供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符合准驾车型7年以上的熟练司机,身体健康,无传染突发性疾病,不饮酒,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技术过硬,确保安全、优良的驾驶服务,及时供车、出车。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我方(投标人名称)已详细审查了采购编号为(采购编号)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正式授权我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以本公司名义,全权代表我方自愿参加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人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2、我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采购文件中所提到的无效标条款,并服从有关开标现场的会议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
3、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响应文件经已认真严格审核,内容均为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保留,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
4、我方所提供的一次性投标产品报价均具充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证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合同授予资格。
5、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
6、我方承诺最近三年内无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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