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规定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期转发的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以及苏天能20053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干部下井指标按(2005)071号文件规定:1、矿长每月10个,书记每月8个,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每月15个,副书记、经营副矿长、后勤副矿长每月8个,副总工程师每月16个。2、安、生、技正职每月不低于16个、副职每月不低于18个,现场管理人员每月不低于22个(调度座机人员每月不低
2、于15个).3、一、二线单位行政正职及技术人员每月不低于18个,支部书记每月不低于15个;一二线单位带班副职每月不低于22个;二线其他副职每月不低于18个.4、挂钩科室负责人每月下井不低于6个。二、下井时间及带班规定:1、矿大值班实行井下带班作业制度,主值班带中班或夜班,副值班带其它两班,带班作业要与工人同上同下,升井后必须本人填写各项记录及交接班情况,由调度室汇总存档。矿级干部其他下井时间不低于4小时。2、安、生、技正、副职非值班期间入井时间不得低于4小时,井下头面非正常状态要按包保范围及岗位职责做好头面跟班,安全、生产现场人员应同职工同上同下。3、一线单位正职下井不低于6小时,每月带中、夜
3、班各不少于三次,单位跟班副职与职工同上同下.4、机电、运输、通风、溜子队单位正职下井不低于5小时,每月带中、夜班各不少于三次,跟班副职与职工同上同下。5、挂钩科室负责人下井不低于4小时。三、下井及带班职责:1、矿大值班主持矿三班工前会,对当班安全生产重点进行布暑,科室及工区跟班、带班参加工前会。2、矿大值班带班人员是全矿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切实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区域头面、关键环节的巡视检查、指挥、协调,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现场安全问题,对当班安全生产突发问题以最快速度拿出处理措施。3、区、队带班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按当班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要严格落实不安全
4、不生产的原则,杜绝违章。4、安全生产现场人员要盯好当班重点头面,做好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协调,并按调度室或大值班指令应急处理好当班安全生产问题。5、挂钩科室要深入挂钩头面,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指导。四、考核和管理:1、凡管理人员下井入井前一律到矿调度室签名,并注明入井时间及所去的区域或头面,升井后应在第一时间到信息站填写信息卡(未穿工作服和代写的视为无效),填写内容包括升井时间、所去的区域或头面、发现隐患问题及现场落实的措施。2、带班人员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
5、记录。3、带班干部及安全、生产现场员实行班前、班中、班末汇报制度,非带班人员实行井下汇报制度,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4、调度室对当日管理人员下井签名、井下汇报、井上填卡等进行核对,缺一项视为下井无效。每月3号前公布,并将考核对象下井个数及班次报政工科和安全站(矿级领导5号前由安全站上报公司)。对每个下井及带班人员要建立档案.5、各级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井下要注重实效,要明确目的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带着问题下井,力求现场解决问题,切忌走马观花。6、矿大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休班、因工出差应提前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替班.区队、科室要合理排班,严禁出现空班.7、因出差、培训、集休、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末能完成规定下井指标的,本人须提出书面说明,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酌情予以减免. 8、政工、纪检、安监部门每月组织监督检查,把干部带班情况与个人经济收入、评先、晋升等挂钩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给予严肃处理。五、奖罚按苏沛煤(2005)071号文规定:1、完成规定指标,兑现月度安全目标奖。2、未完成规定指标且无正当理由的扣除月度安全目标奖,连续两个月未完成规定指标的罚月度安全目标奖等同数额,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规定指标报安全办公会研究处理。六、本规定自二六年元月一日执行。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