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
启阳工程
总承包管理手册
目 录
一、 目标----------------------------------------------1
二、 适用范围------------------------------------------1
三、 进场须知 -----------------------------------------1
四、 教育培训 -----------------------------------------2
五、 组织管理要求--------------------------------------4
六、 现场管理要求--------------------------------------5
七、 施工管理要求--------------------------------------6
八、 函件处理要求--------------------------------------7
九、 质量管理要求--------------------------------------8
十、 技术管理要求--------------------------------------10
十一、 物资管理要求--------------------------------------11
十二、 合约管理要求--------------------------------------11
十三、 安全生产管理--------------------------------------12
十四、 消防、保卫管理------------------------------------17
十五、 文明施工管理--------------------------------------19
十六、 成品保护要求--------------------------------------20
十七、 项目经理部会议安排--------------------------------21
十八、 总包组织机构图及交接统计表
十九、各项协议协议附件
工程名称:青岛万达广场工程
总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青岛万达广场项目部
施工方:
一、 目标
为确保在青岛万达广场项目负担施工任务各分承包施工队伍在各项管理工作中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确保现场施工管理各项工作担心有序,并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标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管理手册。
二、 适用范围
本管理手册适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任何一家分包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管理,除工程款支付等经济条款外,其它条款全部必需实施。)
三、 进场须知
全部分包单位必需持有我项目部签发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1、 办理入场许可证条件:
1.1持有本项目标施工协议(协议)书或业主方委托书(通知)。
1.2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概况介绍
(3)参与本工程组织机构表及通讯联络表(四份)
(4)参与本工程项目人员简历
(5)入场人员花名册(必需盖有单位公章)(四份)
(6)本单位当年年审过安全施工许可证
(7)外省市施工单位进青施工许可证
(8)负责本项目管理人员证件,项目经理证书(或企业委托书)、安全员、质量员证书原件,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9)负责本项目施工特种工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
(10)入场人员6张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用于办理多种证件。费用分包单位自理。
(11)所提交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和协议谈判时一致,不然后果自负。
2、 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负责以下工作:
2.1分包单位在工程部(机电部)指导下有专员负责同相关部门办理入场各项手续,安定后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工作。
2.2分包单位花名册、组织机构图及联络表和像片送交项目综合部办理相关证件。
2.3分包单位花名册、组织机构图和联络表一份送技术部处存档。
2.4分包单位组织机构图和联络表各一份送工程部(机电部)办公室,方便工作联络。
2.5分包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入川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及多种证件连同一份花名册和组织机构图、联络表送交安全监控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并准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 教育培训
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和遵守本项目标各项管理制度及职员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需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1、 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及部门进行教育培
训。分包单位责任人必需组织全体入场人员参与。分包单位由分包单位责任人负责组织,项目内由工程部(机电部)负责组织。
2、 分包单位培训必需实施我项目制订培训纲领。
3、 培训计划由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同相关部门及分包单位责任人共同制订,由
我项目现场经理审批后实施。
4、 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教育培训应做好统计,并报至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备
案,教育内容及课时不少于教育纲领要求。
5、 分包单位教育培训所使用教材必需是符合现行、有效各类法规、规范及文
件。
6、 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对应证件后,报我项目工程部(机
电部)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岗。
7、 任何教育培训全部必需组织考试,尤其是相关安全、消防方面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8、 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必需清退出现场,不然对分包罚款300元/人。
9、 培训纲领
入
场
教
育
内 容
课时
教育部门
考评方法
参 加 人 员
现
场
教
育
教育制度
1
总包工程、机电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消防保卫
1
总包综合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全体人员
质量管理
2
总包质检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计划管理
1
总包工程、机电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生产管理
1
总包工程、机电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文明施工管理
1
总包工程、机电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成品保护
1
总包工程、机电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现场物资
1
总包物资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技术管理
2
总包技术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技术资料管理
2
总包技术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后勤管理
1
总包综合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工程款结算
1
总包商务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经营人员
安全教育
各类安全要求
4-8
总包安全部
考试验证
分包全体人员
特殊作业要求
4
各分承包方
施工中教育
制度教育
各项
每个月一次
分包自学由总包工程、机电部检验
考勤
分包全体人员
技术培训
分项工程开工前
总包技术部
制作样板
分项施人员
新工艺新技术
总包技术部
现场操作
专业施工人员
安全教育
周一安全例会
1
总包安全部
考勤
分包全体人员
各分包安全会
1
分包自行组织
考勤
分包全体人员
10、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每个月30日搜集,分包单位本月教育统计,并进行检验讲评,分包单位责任人必需参与,无教育、无统计或责任人不参与罚款每次500元。
五、 组织管理要求
1、 所进场参于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配置,其素质、数量必需同协议
或协议要求相符。
2、 经我项目确定认可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需常驻现
场,不得兼其它职务。
3、 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需清退出现场。
4、 分包单位现场责任人必需常驻现场,推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同意不得
更换,不然罚款1万元。
5、 现场管理必需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需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不然每缺1人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人/次。
6、 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需在现场组织监督
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常常(每七天3次,月累计超出8次)不在现场人员罚款100元/人。分包单位必需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需达成我项目要求。
7、 分包单位任何人员必需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50—300元/人.次,并对分包单位处罚500—3000元/次。
8、 分包单位管理混乱,常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要求事件,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
者,对分包单位现场责任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
9、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需按时参与我项目组织相关会议或活动,对
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与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方法、方案等文件,不然罚款200元/次。如有异意可用回函处理。
11、分包单位领导每个月必需参与项目组织例会,不然对其队伍任何违纪事件全部加倍处罚。
12、分包单位和工程相关事情全部必需首先同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联络处理,需我项目其它部门处理问题,由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同其它部门联络处理。
13、分包单位人员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须报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14、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同意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需事先取得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同意。
15、对于我项目安排任何工作指令,不管结果怎样须在2小时之内向下达者回复。
16、必需严格实施我项目各项管理制度,立即填报多种表格及报表。
17、任何施工现场部署必需有方案、计划并经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18、任何施工洽商发生如有经济变更,应和之同时。
19、任何施工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20、不管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责任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需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处理。
六、 现场管理要求
1、 全部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需统一戴安全帽、佩带胸卡、编制号码,其
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必需有显著区分并给予保持。
2、 现场内部署必需经过我项目审批,全部标牌、标志张贴悬挂,必需符合我
企业要求。
3、 分包单位所建临时设施必需符合我项目总平面部署图及相关要求。施工
前必需得到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同意。不然勒令拆除,违者罚款10000元。
4、 全部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需着装整齐,头发理顺不得留长发,
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急跑(尤其是在办公区)。
5、 分包单位对我企业函件必需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而且有负责
人签字或单位公章,不然我项目拒收。
6、 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违者罚款50-500元/人/次。
7、 进入施工区域必需戴好安全帽,并符合相关要求违者罚款50元/人/次。
8、 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元/人/次。
9、 珍惜现场内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相关CI标牌等,违者每起罚款
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10、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不然每起罚款50元/人/次。
11、进入现场车辆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停在现场内道路上,不然罚款50元/次,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12、必需确保所张贴悬挂标牌完好,标识颜色清楚无退色。所堆放物品不管堆放时间长短,必需堆放整齐。
13、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带有金钱性质赌博、酗酒行为,不然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14、现场使用权限(仅限于):
14.1分包人对本工程现场使用仅限于为本工程多种目标,不许可分包人将现场用于非本工程或和本工程不相关工作;
14.2分包人工作空间仅限于现场计划红线或临时边界线范围内;分包人应最大程度地降低对周围毗邻地域和公共区域干扰;
14.3总承包人有权依据工程需要对本工程现场进行调整,分包人需主动配合,相关费用及工期已包含在协议总价和协议总工期之内;
七、 施工管理要求
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全部必需含有经过同意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同意、安全设置齐备无隐患。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不然不得开工。
2、全部施工全部必需按着规范要求程序、标准进行,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多种齐全、有效资料,不然一切损失自负,违反此条罚款3000元。
3、全部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必需经我项目同意后方或上报监理、甲方。
4、分包单位必需明确一名计划、统计员负责施工计划统计、计量工作编制周、日报工作,并立即报我项目,然后统一由我项目报出,不然罚款1000元,所配人员必需能胜任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工作。
5、因为分包单位本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置不立即、不足,我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我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分包单位不得拒绝,不然将分包单位完不成部分,我项目另行分包,并对分包单位造成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我项目代为配置部分费用将加倍由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支付,该费用计算不受定额和协议价限制。
6、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我项目必需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赶工及技术方法,所增加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需立即配置。
7、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工程师负责协调、监督、处理非修改方案或设计技术性问题。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处理,任何人无权私自修改方案和设计,得到我项目标书面确定后方可修改。
8、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给商必需是严格按报验手续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不然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必需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汇报其处理结果及去向。
9、分包单位要主动配合我项目其它分包单位施工,不得无故拖延,不然罚款5000元,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10、对于我项目临时安排紧急工作必需主动认真按时、保质完成。
11、我项目安全主管直接向分包单位发出整改指令必需无条件立即实施,不然造成一切后果自负,并负担所造成法律责任。
12、分包人对分包人、供给商和其它分包人责任及照管
12.1 分包人须对本协议下整个工程负责,包含指定供给材料、物品或工程设备和自己分包人完成工程或工作和自己供给材料、物品或工程设备。
12.2施工现场平面管理是分包人责任和义务;分包人须制订对应管理措施确保分包人、分包人自己分包人和供给商、指定供给商全部能遵照实施,以确保现场一直处于整齐状态。
12.3分包人应有序、科学利用现场场地,分阶段绘制严谨总平面图及物资进场计划;合理调配,做到现场物资堆放范围清楚、有序,场地不空、不拥挤;
12.4 分包人还须自费为本身依据有效进度计划进场材料、物品和设备提供足够期限和面积临时仓储用地和用房;
13 响应市政府相关要求
分包人确保主动对应政府各个部门相关要求并严格落实,成立专题小组负责处理和市政府相关事宜,下达政府部门工作任务和指示,努力帮助、出人出力做好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违反市政府相关要求。
14 承包方应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及协议要求,自行判定是否需要安排场外临时施工用地。假如需要,除非协议中另有约定,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并应认为对应费用已含在承包方协议价格中。
15 工人雇佣
15.1对雇佣工人要求
分包人和全部分包人为本工程目标雇佣工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含有政府相关机构要求任何有效证件;
(2) 特殊工种含有特殊工种上岗证;
(3) 其中包含人数足够、在各自专业中技术熟练和经验丰富且经过一定职业培训或取得一定资格证书班组长或管理助手,方便更有效地对工作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4) 合格技术工人和壮工。
15.2 雇佣工人费用
分包人须负责为她所雇佣任何工人办理政府相关机构要求上述证件和其它一切必需证件,并负担相关费用。
15.3 雇佣工人解聘
总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立即将她认为不能规范自己行为或不能合适推行自己职责或不称职或其雇佣是不正当或不适宜任何现场人员开除出现场;未经总承包人许可,被开除人员不得再从事任何和本工程相关工作;任何被开除人员须立即以称职人员替换,替换者资格和经历须报总承包人审批。
15.4 工作时间和劳动工资
15.4.1 总承包人拥有限制或严禁分包人进行任何可能造成扰民加班工作权力,总承包人将不受理任何和这类限制或严禁相关费用或工期延长索赔。
15.4.2 在工程开工前,分包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总承包人汇报分包人计划工作时间和班次安排,这类安排应首先确保在各方面已依据了《劳动法》要求并有可靠和具体方法,确保不会给总承包人带来因扰民而引发任何损失或损害;为便于总承包人工作安排,假如分包人计划改变正常工作时间,分包人须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总承包人,假如分包人这类改变包含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分包人须提前48小时通知总承包人。
15.4.3 分包人应在她协议价格中包含必需加班费用,以确保工程能在不迟于协议文件要求完工日期完工;在整个协议履约期内,分包人不得以加班为由,提出任何相关费用索赔。
15.4.4 分包人对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条件设置、雇佣工人和其它工作人员、劳动工资待遇,必需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分包人雇佣工人和其它工作人员任何费用支付全部由分包人负责。
15.4.5 分包人已在她协议价格中包含了因总承包人要求工期所必需加班而造成无法避免施工扰民赔偿费用和分包人采取合理方法费用;总承包人有义务和责任帮助分包人处理和协调好本工程周围关系,分包人则必需确保总承包人不会遭受任何和施工扰民或民扰相关费用和工期索赔。
15.4.6 拖期支付责任: 分包人应按劳动协议约定立即全额支付分包人应得工程款及支付民工工资。分包人未按协议约定,立即全额支付分包人应得工程款及支付民工工资,由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查处,或总承包人给予查处,并按以下标准处理:
(1) 因为分包人未按协议约定立即全额支付分包人应得工程款及支付民工工资,经举报且情况属实,由总承包人责令承包商于约定时间三个月内还清,逾期天天罚款壹万元。
(2) 建立分包人每个月上报立即全额支付分包人应得工程款及支付民工工资情况制度。分包人于当月25日,将所在工地每个月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汇报上交总承包人,发觉谎报、漏报及未按月支付者,漏一罚十,总承包人采取每个月审查制度。
(3) 分包人应该确保免去总承包人因为其拖期支付分包人应得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对总承包人带来责任和影响。
16 工人劳保、卫生和安全
16.1 分包人须在整个履约期内严格遵守相关工人劳动保护、身心健康、预防传染病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等等,并保障总承包人免于因分包人不能依据或完全依据上述全部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等可能给总承包人带来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如总承包人依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而依法负担责任,则分包人须对总承包人所以造成损失给予赔偿。
16.2 分包人须以自己费用采取合适方法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安全,结合并遵照当地卫生保健部门要求,确保在施工全过程中,在工地、宿舍、工棚备有医疗人员、抢救方法等,并为预防传染病及一切必需福利和卫生要求做出必需安排。万一出现任何含有传染性疾病时,分包人须遵守并实施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上述传染病而可能制订规章命令和要求。
(d) 分包人在申请完工验收之前,应根据相关管理机构要求和政府相关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和装订全套完工资料(含完工图),并确保其正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分包人应在申请完工验收同时,将完工资料提交给总承包人。除非协议另有约定,准备、编制、整理和装订完工资料(含完工图)费用有分包人负担。
八、 函件处理要求
1、 我项目技术部(机电部)统一负责对分包单位函件收发工作,全部经济函件
由商务部统一发放。
2、 分包单位必需重视我项目所发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要求时间内给予回复。
3、 我项目技术部(机电部)所发指令性函件必需立即落实实施,并在接到函件两
小时之内给予回复方便我项目掌握情况。
4、 分包单位必需制订文件管理制度确保函件流通、渠道通畅,因分包单位文件
管理原因造成一切后果分包单位自负。
5、 我项目要求增加投入,修改方案、计划降低协议预算价款函件,索赔额确定
函件,如不在要求时间内回复,视为分包单位确定接收,我项目不再另外发函要求确定。
6、 分包单位全部相关图纸、方案质疑、进度计划表、材料审批申请、索赔、决算
书,全部必需以书面形式报至我项目技术部、工程部(机电部)不然一律无效。所造成损失自负。
九、 质量管理要求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确保成城市合格工程,一次验收成优率95%以上,所以分包单位必需依据此目标制订确实可行质量确保体系和质量控制创优方法,而且报我项目确定,方可实施。无此方法不得进行施工。
2、各分承包施工队伍必需加强职员质量教育,牢靠树立“过程精品”意识。
3、分包单位必需确保所制订质量确保体系运转正常,所制订创优方法能够实施。
4、认真组织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学习我项目下发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作到心中有数,并在施工中认真实施。
5、必需认真组织人员学习《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所做资料必需按要求标准实施。
6、任何质量验收表格、完工资料完全由分包单位编制,立即上报总包。
7、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需对作业人员作书面技术交底。
8、本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
分级控制:分包单位质量控制,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质量控制,项目质检部进行质量控制。
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有分包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我 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质量监督,施工完成后,我项目质检部把关验收。
统一申报:由我项目质检部统一向监理、甲方申报。
9、分包单位实现不了我项目质量目标严格按协议实施处罚。
10、我项目将常常检验分包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步骤掌握情况,达不到要求一律清退出现场,所造成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
11、分包单位质量员必需主动组织验收工作,配合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验收工作,不然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有权不验收,所造成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并对分包单位质量员处以50元/次罚款,累计超出三次者清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需另外安排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12、分包单位质量员必需配合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质检部组织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不然对分包单位质量员处以50元/次罚款。
13、未经我项目工序检验合格工程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然必需拆除重新施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14、本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程序是:(“分包三检制”+总包“三检制”+“监理验收”)首先分包单位要作内部自检、互检、交接检,表格由分包单位自己制订必需正规,,严格实施“三检制”。
1) 其次由分包单位组织内部质量验收,其质量员验收达成优良标准后,且资料齐全者才可报到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验收,分包质量人员必需严格按标准把关。
2) 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在审核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属实以后,到现场验收,分包单位必需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工程部(机电部)验收,成优后方可报项目质检部验收。
3) 我项目质检部在审核所报资料齐全有效,符合程序后,进行现场验收。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及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必需参与。质检部人员验收成优后统一报监理企业。
4) 监理企业验收时,分包单位及我项目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有问题立即整改。通常不推行此程序,资料不齐全或不组织人员参与验收一律不进行质量验收,所造成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
(1)质量验收要达成一次成优率95%以上,以我项目质检部统计为准,不然对分包单位处以3000元/次罚款,对分包质量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三次将分包质量员驱出现场。一项质量验收两次达不到合格标准,对分包质量员和工长分别处以50元和100元/次罚款。
(2)对我项目管理人员及监理企业所提质量问题,不主动组织整改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负,并对分包相关质量员、工优点以100元----300元/次罚款。
(3)分包单位必需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需向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汇报,不然对分包单位处以5000元/次罚款。
(4)任何质量问题修复、纠偏等全部必需有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同意,不然不得进行修复、纠偏工作。违者罚款5000元/次,对相关人员处以500元/次罚款。
(5)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我项目管理人员提出后应该立即组织整改或回复,不然假如在验收时出现对分包单位工长和质量员处以100元和50元/次罚款。而且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质检部有权不进行验收。
(6)分包单位必需认真对待我项目所出质量整改通知,在要求时间内组织完成整改,不然一切后果自负。
A在本工程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需坚持以样板引路标准,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要先做好样板,填写样板统计单,经我项目验收同意后方可大面积施工,不然不得进行施工所造成一切损失自负。
各分包单位在大面积施工前,要先做样板,总包部和业主、监理对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工艺步骤,工程质量,工作效率,各专业协调配合人员是否一致,各工种交接处是否留有缺点。从而确定整体工艺步骤,质量标准样板,用以指导大面积施工。没有进行样板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
B多种质量确保资料必需和施工同时进行,不得后补,资料要齐全有效。
C分包单位必需做好进场物资质量验收工作。
D分包单位必需制订验收计划,全部验收工作必需提前48小时报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不然造成不能按时验收责任和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E分包单位所用多种验收评定表格必需符合我项目要求,不然我项目不予验收。
十、 技术管理要求
1、分包单位任何技术问题需我项目处理时,全部必需经过我项目技术部或机电部。专业分包商须在进场前将其承包范围内施工组织设计报于技术部,由项目总工审核,企业技术部审批后方可依据施工。分包人须对整个现场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方面责任。
2、分包人应配置足够各专业设计人员组成设计组。设计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审图、和设计单位联络沟通、提出建设性意见、深化设计、绘制详图等。设计组责任人,要含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并含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设计组组员要含有审图、设计能力并含有丰富施工经验。全部深化设计文件及图纸需经我项目部转交设计院签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3、分包单位在首次报批方案及技术文件时应一式三份(并附指示页),待正式审批整改后按一式六份报审。(并附电子文档)
4、每七天五下午15:00之前,上报下周施工计划,每个月24日,上报下月施工计划,一式六份。
5.在施工过程中报验资料:1)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按一式三份;材料进场检验统计表按一式三份;物资内容按一式二份(可用复印件,盖精装单位红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等)报到总包技术部。2)工程隐蔽统计:按一式五份;检验批一式三份,报到总包质检部。
6、必需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施工错误一切后果自负。在工程施工阶段,分包人须完整保留相关设计变更、过程质量控制、工序验收、材质证实、产品合格证、施工日志等正确质量统计,统计内容和格式应满足中国和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相关要求;除监理工程师在检验审批后自留任何复写件外,这类资料应以最少两套复写件形式,由分包人随工程进度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要求逐步归类整理并存放在符合存档要求现场办公室,以供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随时查阅;这类资料组成工程完工资料关键部分,除非总承包人另有要求,这类资料须在工程完工前按要求装订成册并提交给总承包人。
7、分包单位计量工作必需符合我项目要求,要有专员负责,所用检测工具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然不得使用。
8、资料编制和整理根据青岛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进行整理,分承包方完工图及施工资料应在指定期限内自行编制完,符合相关要求,经项目技术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完工结算。
9、完工资料:
9.1工程使用说明书
分包人须准备好对应《工程使用说明书》,包含维修手册和操作说明等;维修手册和操作说明应作为完工培训关键参考文件。分包人须根据业主要求编写《工程使用说明书》,分包人编写《工程使用说明书》必需真实、完整、详尽地反应本工程实际情况。分包人必需在完工验收前将其编写《工程使用说明书》初稿报给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分包人应认真修改、整理《工程使用说明书》,并将修改后《工程使用说明书》报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使用说明书》最终稿必需经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业主、业主四方共同签字确定,分包人必需在四方签字确定后一周内将正式《工程使用说明书》一式八套(包含电子版)移交给业主。
9.2完工图和完工资料
9.2.1完工图应基于协议图纸、变更指令、经审批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和配合图和过程质量统计等进行准备和制作;这类图纸应以监理工程师同意格式进行准备和递交。分包人应提供完工图电子文档一套、晒印蓝图最少八套,所提供完工图图纸数量应满足总承包人要求。
9.2.2 在工程实际完工前,分包人须向总承包人提交二套完工图晒印蓝图供审核。在总承包人审核后,分包人须依据总承包人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供完整完工图给总承包人。完工图应在完工移交证书颁发前提供,且全部完工图费用已包含在协议总价中。
9.2.3工程完工交验资料准备完全是分包人责任;分包人须在整个过程中严格依据政府相关法规、规章和本协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质量确保、材料进货检验、分部分项工程隐预检等和质量统计和完工资料搜集整理相关工作。
十一、 物资管理要求
1、 分包单位全部进场物资全部必需是经过我项目物资部、总工、机电经理同意认可。
2、 全部进场物资必需经过我项目验收,并报出对应材质合格证、许可证、出厂
证实等资料,不然不得进场。
3、 我项目指定物资供给,分包单位必需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并做好量控
制。
4、 物资进场后必需主动进行取样、复试工作,需要复试不经复试不得使用,因
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
5、 物资进场堆放必需经过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同意,不经同意不得进场。
6、 分包单位物资进场后必需向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和物资管理部出书面汇报
单。
7、 分包单位现场物资堆放、保管管理必需符合我企业物资管理要求,所做标识
必需正规、有效符合我企业要求。
十二、 合约管理要求
1、 相关经济文件审批表:
1.1承包方报送全部经济文件必需附统一格式经济文件审批表;
1.2经济文件应分类别编号,(变更、暂估价价差、材料设备认价)分专业编排,序号按次序编制。不能漏号、反复。分包工程编号以下:
比如:QDWD—××分包—变更—001
1.3经济文件名称应简述经济文件包含关键内容或洽商编号;
1.4全部经济文件应有申报单位签章,申报人项目经理签字。
2、经济文件报送:
2.1经济文件申报应包含:目录表(假如有)、编制说明、造价汇总表、后附依据性文件,如业主需要,需提供电子版;
2.2上述提到依据性文件包含:洽商变更、工程量确定单、暂估价材料设备确定单、会议纪要、施工方案;
2.3每份洽商单申报一份经济文件;且洽商是唯一工程变更计价依据性文件;
2.4材料价格确实定根据指定表格申报;
2.5经济文件申报一式五份,留存单位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企业、业主
2.6全部经济文件不需装订,用长尾夹按次序固定。
3、工程款申领
3.1工程量统计及工程款申请支付工作,必需严格根据双方协议中要求工程量及
价格进行计算。并根据总包要求格式及申报时间要求。
3.2因为分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不能按时结算一切后果自负。
3.3分包单位工程款支付必需根据协议中工程量清单格式,一式五份。
3.4每个月分包工程款申请必需按当月分包工程进度上报。
3.5工程款申请支付 要求程序、时间、格式。
(1)工程量统计
分包单在每个月20日前,对所承包项目当月完成部分工程所对应工程量做计量统计。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完成项目及部位签认
分包单在每个月20日,请项目主管分包单位现场区域责任人(部门经理)对其当月完成工程项目及施工抵达部位进行签认,填写《完成工程项目及工程量确定单》。
(3)编制统计报表
分包单在每个月20日,依据分包单位协议中确定计价方法及签认完成项目部位,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编制《月度计量统计月报》(预算书),必需采取协议工程量清单约定格式。
(4)部门验收意见会签
分包单在每个月20日,到项目商务部领取《预、结算验收意见会签单》,根据会签单要求到所属各部门签署意见。
(5)月度计量统计表申报
――上报时间:每个月21日前
――报送部门:项目商务部
――所含资料:完成工程项目及工程量确定单 、日工程量清单
(6)月统计表审核
项目商务部依据分包单位协议确定价格,结合分包单位项目实际完成情
况,参考完成工程项目及工程量确定单,对分包单位上报统计月报进行审核。
并上报监理、建设单位。
4、其它
4.1工程结算必需在向业主交付工程后,根据分包协议约定进行。
4.2全部洽商索赔、协议外工程签证必需符合双方约定及总包方项目管理要求,否
则不予办理。
4.3工程款支付实施质量、安全、成本一票否决制,只要这三个部门在会签时有一
个部门打分为零,我项目将拒绝支付工程款。
十三、 安全生产管理
1、 各分包单位必需达成青岛市安全文明工地,不然按相关条例实施。
2、 日常安全教育
分包单位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统计,其班、组长存档备查,立即反馈到项目工程部(机电部),由工程部(机电部)转交安全监控部。
3、 各分包单位不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提供要求安全资料,对分包单位安
全员处罚款50元/次。
4、 各分包单位不组织和不参与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对分包单位处于1000元/次罚
款。
5、 各分包单位拒不参与项目组织安全检验和综合大检验,对分包单位处于1000
元/次罚款。
6、 各分包单位进场人员没进行安全教育,发觉1人,处罚50元。
7、 项目经理部对各分包单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职员给50元--500元/次处
罚。
1) 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作业未按要求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2) 二米(含二米)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
3) 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高处施工作业 。
4) 无动火证动火者。
5)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6) 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7) 未实施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8) 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9) 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
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
电。
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和安全要求。
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4)破坏现场多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安全部、工程部(机电部)责任师同意,随意挪动和拆除。
8、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给 处罚100~1000元/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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