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东省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技术方案
培训讲义
广东省公路水路专项调查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
目 录
目 录 2
1 调查基本概念 1
1.1 调查范围 1
1.2 调查对象 1
1.3 调查内容 2
1.4 调查方法 2
1.5 调查时间 3
1.6 工作流程 3
2 调查表的填写 7
2.1 调查表填写总说明 7
2.2 客运船舶调查表(301表) 10
2.3 货运船舶调查表(302表) 16
2.4 货运船舶调查自行记录表(302-1表) 23
2.5 营业性渡船调查表(306表) 25
2.6 水路运输企业增加值核算调查表(308表) 31
3 实际调查示例 33
3.1 调查前的介绍与宣传 33
3.2 营业性客运船舶、海洋货船和渡船的预备调查 34
3.3 营业性客运船舶、海洋货船和渡船的正式调查 35
附件一:营业性船舶预备调查记录表 37
附件二: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国标GB/T 2659-2000) 38
附录三:运输货物的分类和代码 40
1 调查基本概念
1.1 调查范围
水路旅客运输量调查的范围原则上为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的所有船舶。
水路货物运输量调查的范围原则上为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营业性货物运输的所有船舶。
1.2 调查对象
根据船舶用途,调查对象可分为客船、货船和渡船三类。
(1) 客船是指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的船舶,包括客船和客货船。
水路旅客运输量调查对象中不包括以下船舶:
① 海事巡逻、海关稽查等各种专用船舶;
② 供渔民农业生产使用的各种渔船。
(2) 货船是指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营业性货物运输的船舶,包括普通货船、集装箱船、液货船、客货船、驳船、拖船。根据船舶的主要航区分为沿海船舶、远洋船舶和内河船舶。
水路货物运输量调查对象中不包括以下船舶:
① 航道疏浚、公安消防、地质勘探等各种专用船舶;
② 为港口生产服务的专业工程船舶。
(3) 渡船是指在经县级及以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渡口从事渡运的船舶,包括客渡船、车客渡船、汽车渡船和其它渡船。其中,渡口是指设于河流、湖泊、水库、沿海邻近岛屿间专供渡运人、货、车的场所及设施,包括渡运所需的场地、道路、水域、码头、渡船及为渡运服务的其它设施。渡船根据是否在交通部门审批、备案划分为营业性渡船与非营业性渡船。
注意:
①在本次专项调查中,调查对象都是机动船舶(除驳船外)。因此,电瓶船、人力船舶(如竹筏)等不属于调查范围。
②本省对非营业性渡船调查不作要求,各地如果能够调查得到,可并入营业性渡船一并调查。
③本省内河货船的调查由部海事局直接组织实施,各地专项调查办公室不再参与。
1.3 调查内容
本次专项调查的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运输信息、燃油消耗信息、经营情况信息。
主要指标为水路客(货)运量、旅客(货物)周转量、运输结构和燃料消耗。运输结构指标主要包括分船舶航行区域运输量、分船舶类型、分船籍国运输量、分流量流向运输量、分主要货物种类运输量。
本方案所确定的样本量是为了满足推算全国、省级主要指标以及各地市级客(货)运量、旅客(货物)周转量、燃油消耗的需要,但不足以推算地市级运输结构指标和县级主要指标。
注意:
在水路货物运输量调查中,拖船仅调查燃料消耗,不调查货物运输情况;驳船仅调查货物运输情况,不调查燃料消耗情况。
1.4 调查方法
本省对所有纳入调查范围内的客运船舶、海洋货运船舶、营业性渡船以及水路运输企业均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1.5 调查时间
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时间为200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调查对象的调查时间为:
调查对象
调查时间
客运船舶
2008年6月1日至30日;
海洋货运船舶
2008年6月1日至30日;
营业性渡船
2008年6月的某2天;
水路运输企业经营情况
2008年6月1日至30日
1.6 工作流程
结合本省实际情况,针对列入调查范围内营业性客运船舶、海洋货运船舶和渡船的调查,需要严格遵守统一、规范的工作流程,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每一项工作。
专项调查的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省专项调查办公室根据部下发的《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基础信息整理要求》,组织地市、县调查机构整理、建立船舶名录库和渡点信息数据库。采用数据采集系统上报给省专项调查办公室。
其次,省专项调查办公室对地市、县调查机构上报的船舶名录库进行整合并做质量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全省的船舶名录库上报给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并下发给地市、县调查机构。
再次,地市、县调查机构在接收到上级单位下发的船舶名录库后,组织实施预备调查和正式调查工作,在人工审核确认调查表的基础上,进行调查表录入和数据审核上报等工作。
然后,省级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和审核调查数据,并根据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撰写的评估报告和调查数据一并上报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
最后,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全面分析各省上报的评估报告和基础数据,在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和校验的基础上,根据下核一级的原则开展主要指标的推算工作,推算结果在经过专家组综合评估后返回各省。
图1 营业性客运船舶、海洋货运船舶和渡船调查工作流程
1.6.1 前期准备工作
专项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由省专项调查办公室完成,主要包括制定省内调查方案、基础信息整理并建立客船、海洋货船船舶名录库和渡点信息数据库等。
1.6.2 外业数据采集
根据组织方案要求,外业数据采集工作按照“统一时间安排、统一操作流程、统一填表规范”的原则进行,针对各类船舶的外业数据采集方法如下:
(1)预备调查
预备调查主要是为提高船舶全面调查的成功率,避免被调查对象的记忆误差,而增设的一个工作步骤。
各地市级(县级)调查机构在接收到船舶名录库的信息后,协助调查员通过电话或登门拜访的方式联系被调查船舶的经营者,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是向船舶经营者解释专项调查的目的和内容;
二是询问与被调查船舶相关的基本信息,包括船舶类型、船籍港、运营渡口以及被访者姓名、联系电话、被访者身份等信息;
三是向被调查对象发放调查表或自行记录表并解释其填写内容和填写方法。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形成“预备调查记录表”(见附录),并录入统一下发的数据处理软件中,作为正式调查开展的基础。
对于由水路运输企业协助调查的,要在规定调查期之前,向企业发放调查表,解释专项调查的目的和内容,讲解调查表的填写内容和填写方法。
注意:
本次专项调查中调查表填报单位(个人)的确定原则是经营权原则,即由船舶经营者负责填写其自有船舶和有经营调度权的租入船舶(包括光租、期租和程租)所完成的航次信息;而所有以光租、期租和程租形式租出的船舶所完成的航次则不予以填报。因此,在预备调查阶段不仅需要了解船舶经营者的参与调查意愿、船舶基本信息等;此外,还需从经营权的角度,确定船舶经营者应当承担调查的船舶。特别是对于租入,但是没有在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船舶需要予以补充,纳入调查范围。
(2)正式调查
在调查期内,船舶经营者负责填写其所有经营船舶的运输量和燃料消耗信息。具体包括所有航次的起讫港口及代码、运输量、周转量以及对应航次的燃料消耗总量等;如果在同一航次中涉及不同起讫点的旅客(货物)运输或者不同货物种类的货物运输,则需要对航次拆分填写,具体拆分方法参考相应的调查表填报说明。
注意:
在本次调查中,对于营业性的客运船舶、海洋货运船舶和渡船的调查是依托船舶经营者开展调查,由其填写调查表。对于不具备自行记录能力的船舶经营者,可采用电话跟踪方式,要求调查员电话跟踪和询问船舶的经营状况,并由调查员代为填写调查表。
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广州海运集团、广东省航运集团所属所有船舶由三大公司直报省专项调查办公室,各地市不必再调查其下属公司及船舶。
1.6.3 内业数据处理
根据组织方案要求,内业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制发数据采集软件、统一传递上报调查数据”的原则,以分级审核、逐级上报的工作方式进行。
(1)调查资料录入、审核和上报
调查表填写完成后,要通过自审、互审和基层专项调查办公室审核小组审核。在完成纸质调查表的审核后,基层专项调查组织机构要应用部下发的数据处理软件进行调查表的录入和审核,一般应由地市级专项调查办公室完成此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县级专项调查办公室进行数据录入工作。审核无误后,上报省级专项调查办公室,由省级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审核并上部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
(2)基础数据评估
为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各级专项调查机构要严格执行组织方案规定的原则和内容,实施逐级数据审核和评估制度,所有最终成果须经本级专项调查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才能上报。
2 调查表的填写
2.1 调查表填写总说明
在本省的水运专项调查中,针对船舶经营者设计了四张调查表:《客运船舶调查表》(表301)、《货运船舶调查表》(表302)、《营业性渡船调查表》(表306)和《水路运输企业增加值核算调查表》(表308);具体如下所示。
表3 水路运输量调查表总目录
表 号
表 名
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运专调301表
客运船舶调查表
所有客运船舶
各地市专项调查办、广远、广海、广航集团
2008年7月15日前
运专调302表
货运船舶调查表
所有核定航区为沿海、远洋的货运船舶
各地市专项调查办、广远、广海、广航集团
同上
运专调302-1表
货运船舶调查自行记录表
所有核定航区为沿海、远洋的货运船舶
各地市专项调查办、广远、广海、广航集团
同上
运专调306表
营业性渡船调查表
所有营业性渡船
各地市专项调查办
同上
运专调308表
水路运输企业增加值核算调查表
所有水路运输企业
各地市专项调查办、广远、广海、广航集团
同上
按照规范的格式,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的调查表主要由表头、表体和表尾三部分组成。下面分别介绍调查表表头和表尾的填写方法,并简单介绍调查表体部分的共性要求,表体部分的填写方法将在以后的章节中按不同的调查表分别进行具体说明。
(1)调查表表头的填写说明
调查表的表头主要包括调查表名称,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机关、批准文号等内容,为了便于对调查表的清点、核查、整理和装订,特将船舶编码、签证站点标识码、渡点编码和企业编码等指标置于调查表的表头部分。
为便于理解,下面介绍一下相应的编码规则。
① 客船、海洋货船、营业性渡船编码构成
船舶编码主要包括客货运标识代码、区划代码、船舶类型代码、航区代码和船舶顺序号组合而成。
图5 客船、海洋货船、渡船编码构成
l 客货运标识代码:指水路客货运的标识,用字母“SK”代表水路客运,用字母“SH”代表海洋货运,用字母“SD”表示水路渡运。
l 区划代码:指船舶管理机构所在地(精确到县、区一级)的行政区划代码。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的最新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为准(网址:
l 船舶类型代码:船舶分类标准与对应代码如下所示。填写最细的分类。
船舶类型
代码
船舶类型
代码
船舶类型
代码
客船
10
滚装船
33
其它液货船
56
普通客船
11
驳船
34
拖船
60
旅游客船
12
其它普通货船
35
拖船
61
高速客船
13
集装箱船
40
推轮
62
客货船
20
液货船
50
渡船
70
普通客货船
21
油船
51
客渡船
71
客货滚装船
22
散装化学品船
52
车客渡船
72
普通货船
30
液化气船
53
汽车渡船
73
杂货船
31
散装沥青船
54
其它渡船
74
散货船
32
油驳船
55
l 航区代码:指船舶核定的航行区域,分为三种类型:沿海,代码为1;远洋,代码为2;内河,代码为3。
l 顺序号:在最小分类层中,从001开始逐一顺序编号。
企业编码构成
企业编码主要包括水路运输企业标识代码、注册地区划代码、经营类别代码和企业顺序号组合而成。
图8 企业编码构成
l 企业标识:用字母“QY”作为企业的标识。
注册地区划代码:指企业的注册地行政区划代码。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的最新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为准(网址:
l 经营类别代码:指企业主营业务的类型,共分四类:海洋货运,代码为1;内河货运,代码为2;海洋客运,代码为3;内河客运,代码为4。
l 顺序号:在最小分类层中,从001开始逐一顺序编号。
(2)调查表表尾的填写说明
调查表的表尾由填表人(或调查员)、填表人(或调查员)电话、记录人、记录人电话、审核人、审核人电话、填报日期和填报单位盖章等指标组成,除了填报单位盖章需要盖本单位的公章外,其他指标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填写时必须字迹工整、清晰。
2.2 客运船舶调查表(301表)
2.2.1 填表原则
(1) 所有内河、海洋客船都纳入调查范围,由船舶经营者负责填写,每一艘客船填写一张调查表。
船舶经营者按照经营权原则进行船舶航次信息填报,包括自有船舶和租入船舶(包括光租和期租)所完成的航次;不包括租出船舶所完成的航次。
(2) 本调查表中载客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保留至整数位,其他所有数值类指标都保留2位小数。
(3) 本调查表所涉及的区划代码须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
2.2.2 基本概念
航次 指船舶完成一个完整的运输生产过程,即以上一次旅客下空开始到本次旅客下空为止的整个过程。
注意:
采用航次方法记录船舶的运输情况,最重要的原因在于航次可以将船舶的所有航行信息连接起来,能完整包括船舶的运输量与周转量信息,满足总体的推算需要。此外,采用航次填写方式还可以获得总航行里程和载重航行里程,用于推算里程利用率等运输效率指标。
2.2.3 调查表填写
(1)实际调查期填写
水路旅客运输船舶的专项调查时间为2008年6月1日到30日,要求填报所有纳入调查范围的船舶在6月份完成的旅客运输量和燃料消耗信息。
本调查表中实际调查期的确定原则是以航次结束时间在调查期间的所有航次的实际起止日期为准。
情况一:
客船的每一个航次都可在当日内完成,实际调查期就是本次专项调查的起止日期,即6月1日至30日。
情况二:
客船航次存在跨日完成情况,假设是3天一个航次,则如果有一个航次从5月30日开始至6月1日结束。那么该航次的结束时间在专项调查时间内。因此,这一航次属于本次专项调查的填报范围,则该船的实际调查期就提前开始于5月30日。
情况三:
客船航次存在跨日完成情况,假设是3天一个航次,则如果有一个航次从6月29日开始至7月1日结束。那么由于该航次结束时间在专项调查时间之外。因此,该航次信息不需要填报,则该船的实际调查期就提前截至于6月29日。
(2)基本信息填写
船舶信息与经营者信息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完成了整理,可根据相关信息填写,也可利用数据处理软件提取指标并打印已包含基本信息的调查表。
(3)燃料消耗信息
指实际调查期内船舶所完成航次对应的燃料消耗总量,按柴油、燃料油、煤油和汽油四类进行填写。
(4)运输信息
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实际调查期内所有航次的运输信息。
① 航段:指当船舶在一个航次中涉及到不同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的的旅客运输时,需要对航次按照实际的若干航段进行拆分填写;序号为1航段的起航时间和到达时间要求与航次一致,其它航段序号按照2、3、…进行编号。
② 起航时间、到达时间:指一个完整航次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填写格式为某月某日。如果需要分航段填写,则仅填写序号为1航段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其它航段不用填写。
③ 起航港口名称、到达港口名称:指一个完整航次的起航港口名称和到达港口名称。如果需要分航段填写,则序号为1航段的起航港口名称和到达港口名称应按该完整航次填写;其它航段的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的名称按该航段的实际起讫港口填写。
注意:
对于国外港口,除美国洛杉矶、长滩、奥克兰、西雅图、塔科马、纽约、波士顿、萨凡纳、新奥尔良9个港口须填写实际名称外,其它均要求填写港口所在国名称。
④ 起航港口区划代码、到达港口区划代码:指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区划代码(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填写,网址
注意:
对于国外港口,除美国洛杉矶、长滩、奥克兰、西雅图、塔科马、纽约、波士顿、萨凡纳、新奥尔良9个港口外,要求根据《国标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填写港口所在国的代码;将美国9个港口的代码依次分别设定为511~519。
⑤ 总航行里程:指起航港口与到达港口之间的标准航线里程,计量单位为“公里”。如果需要分航段填写,则仅填写序号为1航段的总航行里程;其它航段不用填写。一些港口之间没有标准航线里程,则需根据船舶的实际航行情况进行估算填写。
旅游客船的总航行里程为客船从起点出发到终点(起点与终点可能为同一地点)所航行里程的距离。如存在中途停靠,则需要根据客船航行路线的顺序,将途径的各景点间的航行里程进行加总得到本航次的总航行里程。
⑥ 载重航行里程:指一个完整航次中发生旅客运输的标准航线里程,计量单位为“公里”。如果需要分航段填写,则序号为1航段的载重航行里程等于完整航次的载重航行里程;其它航段的载重航行里程按该航段的标准航线里程填写。
⑦ 客运量:指在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之间完成运送的旅客人数。
⑧ 旅客周转量:指在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之间完成的旅客周转量,用客运量和重载航行里程相乘获得。
旅游客船客运量以销售的客票数量为准。对于存在中途上下船、参观景点的旅游船舶,以销售的套票数量为准。原则为对每一个旅客不得重复计算。
旅客周转量则由每一位旅客与对应的航行里程相乘并汇总进行计算。
注意:如果旅游客船经营的线路为固定线路,中间不存在旅客离船结束旅游的情况,则无需对航次进行拆分填写。
以下给出一些具体的例子,介绍航次的拆分方法。
例1 一艘客船在一个航次结束后,于6月15日承载了50名旅客从港口A出发,并于17日到达港口B,所有旅客下空。其中,AB港口之间的标准航线距离为300公里。
根据上述运输信息,该船本航次的运输过程可以表示如下:
由于本航次中途没有停靠,不存在中途上下客情况。因此,无需对航次进行拆分填写,而直接填写航次信息。具体如下表所示。
航次序号
航段序号
起航时间
到达时间
起航港口名称
起航港口区划代码
到达港口名称
到达港口区划代码
总航行里程
载重航行里程
客运量
旅客周转量
1
1
6-15
6-17
A
B
300
300
50
15000
注意:
表中的起航港口区划代码与到达港口区划代码需根据港口A、B所在地地市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此处省略,下同。
例2 假设例1中的客船16日在港口C做中途停靠,下客30人,并上客40人;最后该船于17日到达港口B,所有旅客下空。其中,港口A、C之间的标准航线距离为180公里。
根据上述运输信息,该船本航次的运输过程可以表示如下:
由于本航次中途有停靠,存在中途上下客情况。因此,需要对航次进行拆分填写。在这一完整的航次中,起航港口为A,到达港口为B。因此,第一个航段的启航港口为A,到达港口为B。起航时间为6月15日,到达时间为6月17日。总航行里程为300公里。此外,由于有20个旅客从港口A到港口B,因此,重载行程为A、B港口之间的标准航线距离,即300公里。
根据是否存在不同港口之间的运输情况作为航段的判别标准,在该航次中,港口A和C之间,以及港口C和B之间存在旅客运输。因此,第二个航段则为港口A至港口C,第三个航段则为港口C至港口B。对应的航行信息根据实际运输情况填写,并且不需填写起航时间、到达时间和总航行里程。
具体的拆分填写结果如下表所示。
航次序号
航段序号
起航时间
到达时间
起航港口名称
起航港口区划
到达港口名称
到达港口区划
总航行里程
载重航行里程
客运量
旅客周转量
1
1
6-15
6-17
A
B
300
300
20
6000
1
2
—
—
A
C
—
180
30
5400
1
3
—
—
C
B
—
120
40
4800
例3 假设另外一艘客船在一个航次结束后,于6月15日从港口A出发,没有承载旅客。在到达港口C后,上客30人,然后前往港口D,并下客10人;最后,该船在18日到达港口B,所有旅客下空。其中,港口C和D之间的标准航线里程为80公里。
根据上述运输信息,该船本航次的运输过程可以表示如下:
由于本航次中涉及中途停靠,并且有上下客情况。因此需进行拆分填写。但是由于在本航次中,仅在港口C和B、C和D之间存在旅客运输。因此,填写第一个航段时,重载航行里程为港口CB、CD之间的标准航行里程的最大值。而由于不存在从起航港口A至到达港口B的客运量,因此对应的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则为0。其它航段的填写方法与上述例子类似。
根据上述分析,具体的拆分填写结果如下表所示。
航次序号
航段序号
起航时间
到达时间
起航港口名称
起航港口区划
到达港口名称
到达港口区划
总航行里程
载重航行里程
客运量
旅客周转量
1
1
6-15
6-18
A
B
300
120
0
0
1
2
—
—
C
D
—
80
10
800
1
3
—
—
C
B
—
120
20
2400
(5)客货船的客运信息与货运信息的填写
在方案中船舶的划分依据主要是船舶的用途。从船舶类型上说,客货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既能运载旅客也能运载货物。因此在调查客货船时,要将客运信息与货运信息分开填写。即客货船的客运信息使用《客运船舶调查表》填写,而货运信息使用《货运船舶调查表》进行填写。
2.3 货运船舶调查表(302表)
2.3.1 填表原则
(1) 由船舶经营者或调查员负责填写,每一艘海洋货船填写一张调查表。数据来源基于自行记录表(302-1)。
船舶经营者按照经营权原则进行船舶航次信息填报,包括自有船舶和租入船舶(包括光租和期租)所完成的航次;不包括租出船舶所完成的航次。
(2)本调查表所涉及的区划代码须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
(3) 客货船的货运信息要填报本表。
2.3.2 基本概念
航次 指船舶完成一个完整的运输生产过程,即以上一次货物卸空开始到本次货物卸空为止的整个过程。
注意:
针对进行循环运输的集装箱船,航次的确定可依据最远距离原则或者最终目的港原则进行划分,具体根据企业日常统计方法进行选择。
例1 假设一艘集装箱船在上一个航次结束后,装载集装箱从港口A出发,前往目的港C。在中途港口B接受了一批集装箱(其中部分需要在港口D卸载)。该船在到达港口C后,卸下所有从港口A承载的集装箱。然后前往港口D,卸下部分从港口B承载的集装箱,并最终运载剩余的集装箱返航,回到港口A。
根据上述运输信息,该船本航次的运输过程可以表示如下:
从该船的航行过程看,始终不存在卸空的情况。因此,无法用卸空至卸空的方法去寻找航次。对于集装箱中普遍存在的上述现象,可以依据最远距离原则或者最终目的港原则进行划分。
方法一,依据最远距离原则划分:从航行距离看,港口D距离港口A最远,并从港口D返航。因此,可以认为存在一个从港口A至港口D的航次,对应的起航港口为A,到达港口为D。
方法二,依据最终目的港原则进行划分:根据航行的目的,从港口A出发时的目的港口为港口C。因此,可以认为存在一个从港口A至港口C的航次,对应的起航港口为A,到达港口为C。
2.3.3 调查表填写
(1)实际调查期填写
沿海、远洋货船的专项调查时间为2008年6月1日到6月30日,要求填报所有纳入调查范围的船舶在6月份完成的货物运输量和燃料消耗信息。
本调查表中实际调查期的确定原则是以航次结束时间在调查期间的所有航次的实际起止日期为准。
参照2.2.3节客运船舶调查表中相关内容填写。
注意:
如果船舶运载货物到港后由于装卸的原因,在港口内停留的了几天才卸完,那就以货物卸空时间作为航次结束时间。
(2)基本信息填写
船舶信息与经营者信息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完成了整理,可根据相关信息填写,也可利用数据处理软件提取指标并打印已包含基本信息的调查表。
(3)燃料消耗信息
指调查期内船舶所完成航次对应的燃料消耗总量,按柴油、燃料油和煤油三类进行填写。
(4)运输信息
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实际调查期内所有航次的运输信息。
① 航段:指当船舶在一个航次中涉及到不同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的货物运输或者不同货物种类代码的货物运输时,需要对航次按照实际的若干航段进行拆分填写;序号为1航段的起航时间和到达时间要求与航次一致,其它航段的序号按照2、3、…进行编号。
② 起航时间、到达时间:指一个完整航次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填写格式为某月某日。如果需要分航段填写,则仅填写序号为1航段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其它航段不用填写。
③ 起航港口名称、到达港口名称:指一个完整航次的起航港口名称和到达港口名称。如果需要分航段填写,则序号为1航段的起航港口名称和到达港口名称应按该完整航次填写;序号为2及以上航段的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的名称按该航段的实际起讫港口填写。对于国外港口,除美国洛杉矶、长滩、奥克兰、西雅图、塔科马、纽约、波士顿、萨凡纳、新奥尔良9个港口须填写实际名称外,其它均要求填写港口所在国名称。
④ 起航港口区划、到达港口区划:指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或者国家名称。如港口所在地为国内,则填写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区划代码(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填写,网址
注意:
对于国外港口,除美国洛杉矶、长滩、奥克兰、西雅图、塔科马、纽约、波士顿、萨凡纳、新奥尔良9个港口外,要求根据《国标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填写港口所在国的代码;将美国9个港口的代码依次分别设定为511~519。
⑤ 货物种类代码:填写每个航段完成运送的货物分类代码,编码如下:
货物种类
代码
货物种类
代码
煤炭及制品
01
盐
10
石油、天然气及制品
02
粮食
11
金属矿石
03
机械设备、电器
12
钢铁
04
化工原料及制品
13
矿物性建筑材料
05
有色金属
14
水泥
06
轻工、医药产品
15
木材
07
农、林、牧、渔业产品
16
非金属矿石
08
其它货类
17
肥料及农药
09
⑥ 总航行里程:指起航港口与到达港口之间的标准航线里程,计量单位为“公里”。如果需要分航段填写,则仅填写序号为1航段的总航行里程;其它航段不用填写。一些港口之间没有标准航线里程,则需根据船舶的实际航行情况进行估算填写。
⑦ 载重航行里程:指一个完整航次中发生货物运输的标准航线里程,计量单位为“公里”。如果需要分航段填写,则序号为1航段的载重航行里程等于完整航次的载重航行里程;其它航段的载重航行里程按该航段的标准航线里程填写。
⑧ 货运量:指在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之间完成运送的货物重量(包含集装箱转载的货物重量与集装箱箱体的重量)。
⑨ 货物周转量:指在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之间完成运送的货物周转量,用货运量和重载航行里程相乘获得。
⑩ 箱运量:指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之间完成运送的标准集装箱个数(TEU)。换算系数为:45英尺为1:2.25TEU;40英尺为1:2.00 TEU;35英尺为1:1.75 TEU;20英尺为1:1.00 TEU;10英尺为1:0.50 TEU。
⑾ 集装箱周转量:指在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之间完成运送的集装箱周转量,用箱运量和重载航行里程相乘获得。
例1 一艘货船在一个航次结束后,于6月15日从港口A出发,承载了500吨金属矿石,并于17日到达港口B,将所有金属矿石卸空。其中,AB港口之间的标准航线距离为300公里。
根据上述运输信息,该船本航次的运输过程可以表示如下:
由于本个航次不涉及中途停靠,并且承载的货类为单一货类。因此,无需对航次进行拆分填写。具体的填写结果如下。
航次序号
航段序号
起航
时间
到达
时间
起航港口
名称
到达港口
名称
货物种类代码
总航行
里程
(公里)
载重航行
里程
(公里)
货运量(千吨)
货物
周转量
(千吨公里)
箱运量
(TEU)
集装箱
周转量
(TEU公里)
1
1
6-15
6-18
A
B
03
300
300
0.5
150
0
0
例2 假设例1中的货船在本航次中还装载了10个20英尺集装箱,每个箱子的重量(含内装货重及自重)为15吨,并且在港口B都卸空。
根据上述运输信息,该船本航次的运输过程可以表示如下:
由于该航次涉及了集装箱运输和普通货物运输。因此,需对航次进行拆分填写。根据要求,集装箱货物种类统一作为其它货类处理。因此,根据货类代码顺序,将金属矿石的运输信息填写在第一个航段信息中,将集装箱运输信息填写在第二个航段中。具体的填写结果如下所示。
航次序号
航段序号
起航
时间
到达
时间
起航港口
名称
到达港口
名称
货物种类代码
总航行
里程
(公里)
载重航行
里程
(公里)
货运量(千吨)
货物
周转量
(千吨公里)
箱运量
(TEU)
集装箱
周转量
(TEU公里)
1
1
6-15
6-18
A
B
03
300
300
0.5
150
0
0
1
2
—
—
A
B
17
—
300
0.15
45
10
3000
例3 假设例1中的货船从港口A出发,装载了500吨金属矿石和10个20英尺标准集装箱(每个箱子转载的货物重量和箱体自重为15吨),前往港口B。在途径港口C时卸下4个集装箱,并装上200吨水泥。其中,港口A和C之间的标准航线距离为100公里。
根据上述运输信息,该船本航次的运输过程可以表示如下:
由于本次航次涉及了不同装卸港口和不同种类的货物运输。因此,应对航次进行拆分填写。具体的填写结果如下所示。
航次序号
航段序号
起航
时间
到达
时间
起航港口
名称
到达港口
名称
货物种类代码
总航行里程(公里)
载重航行里程(公里)
货运量
(千吨)
货物
周转量
(千吨公里)
箱运量
(TEU)
集装箱
周转量
(TEU公里)
1
1
6-15
6-18
A
B
03
300
300
0.5
150
0
0
1
2
—
—
A
B
17
—
300
0.09
27
6
1800
1
3
—
—
A
C
17
—
200
0.06
12
4
800
1
4
—
—
C
B
06
—
100
0.2
20
0
0
例4 一艘油船在一个航次结束后,于6月15日从港口A空船出发,并于17日到达港口B,装柴油500吨,然后20日到达港口C,将所有柴油卸空。其中,AB港口之间的标准航线距离为300公里,BC港口之间的标准航线距离为500公里。
根据上述运输信息,该船本航次的运输过程可以表示如下:
由于本次航次涉及了不同装卸港口和不同种类的货物运输。因此,应对航次进行拆分填写。具体的填写结果如下所示。
航次序号
航段序号
起航
时间
到达
时间
起航港口
名称
到达港口
名称
货物种类代码
总航行里程(公里)
载重航行里程(公里)
货运量
(千吨)
货物
周转量
(千吨公里)
箱运量
(TEU)
集装箱
周转量
(TEU公里)
1
1
6-15
6-20
A
C
02
800
500
0
0
0
0
1
2
—
—
B
C
02
—
500
0.5
250
0
0
2.4 货运船舶调查自行记录表(302-1表)
2.4.1 填表原则
(1) 为了方便船员记录302表所需要的一些信息内容,本方案增设此表。在确定了调查样本的基本信息后,应由调查员或企业管理人员于5月提前发放自行记录表,并指导被调查者进行填写,每一艘船舶填写一张调查表。
(2) 船舶按照经营权原则进行船舶航次信息填报,包括自有船舶和租入船舶(包括光租和期租)所完成的航次;不包括租出船舶所完成的航次。
(3)本调查表所涉及的区划代码须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
(4) 客货船的货运信息要填报本表。
2.4.2 基本概念
参照2.3.2节302表的有关内容要求填写。
2.4.3 调查表填写
(1)实际调查期填写
沿海、远洋货船的专项调查时间为2008年6月1日到6月30日,要求填报所有纳入调查范围的船舶在6月份完成的货物运输量和燃料消耗信息。
本调查表中实际调查期的确定原则是以航次结束时间在调查期间的所有航次的实际起止日期为准。
参照2.2.3节客运船舶调查表中相关内容填写。
注意:
如果船舶运载货物到港后由于装卸的原因,在港口内停留的了几天才卸完,那就以货物卸空时间作为航次结束时间。
(2)基本信息填写
船舶信息与经营者信息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完成了整理,可根据相关信息填写,也可利用数据处理软件提取指标并打印已包含基本信息的调查表。
(3)燃料消耗信息
指调查期内船舶所完成航次对应的燃料消耗总量,按柴油、燃料油和煤油三类进行填写。
(4)运输信息
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实际调查期内所有航次的运输信息。
参照2.3.3节302表的有关内容要求填写。
⑧ 货运量:指在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之间完成运送的货物重量(包含集装箱转载的货物重量与集装箱箱体的重量)。
⑩ 箱运量:指起航港口和到达港口之间完成运送的集装箱个数,选择相应的箱型填写。
如果不了解集装箱所装载的货物是什么,就填写“其它”。
2.5 营业性渡船调查表(306表)
2.5.1 填表原则
(1) 由船舶经营者负责填写,每一艘营业性渡船填写一张调查表。
船舶经营者按照经营权原则进行船舶航次信息填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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