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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业务模式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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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简介 目 录 第一部分 PPP模式背景、政策及相关政策文件 第二部分 PPP模式定义、优势和适用领域 第三部分 PPP模式操作流程 第四部分 PPP模式融资方式 第五部分 PPP模式的特别事项 第一部分 PPP模式背景、政策及相关政策文件 一、PPP模式推出的背景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的背景下,以基础设施为代表的公共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和受到约束的供给能力之间的缺口不断扩大,并对公共设施运营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一全新特征将深刻改变我国基础设施供给的基本模式。旧有的完全由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面临改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

2、P)的模式成为我国基建投融资改革的重要方向。 二、 政策及相关文件 (一)国务院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 3.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 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

3、意见(国办发201561号) (二)国家部委文件 1.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第25号令)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445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 (发改农经201548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国家铁路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151610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4、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 7.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8.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10.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 1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 12.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

5、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 13.财政部、环保部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0号) 14.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111号) 15.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财综201515号) 16.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银监会、保监会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

6、号)(以上政策文件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二部分 PPP模式定义、优势和适用领域一、PPP模式定义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各方可以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公私合作中的“公”是指政府机构及其代理,“私”泛指政府机构外的一切,包括营利性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外资、甚至公民个人。二、 PPP模式优势 (一)PPP模式的特征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

7、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基础的现代融资模式,其具有以下特点:1. 通过合理分担风险和责任,借用社会资本的专业经验,获得更高效率的公共服务。 2.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和项目全生命周期运作,形成利益共享、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3.通过长期契约形成伙伴关系。4.项目的产出说明、服务水平和支付机制等可描述可计量。 (二)PPP模式的优势1.对政府而言,PPP拓宽了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有利于增加投资、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帮助政府转移财务、建设、运营等风险,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和债务负担,减轻政府作为多角色决策的负担。 2.对社会资本而言,PPP可以降

8、低其参与公共领域项目的门槛,拓宽了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加资本收益的机会,且在PPP统一机制下,有效降低不确定性风险,同时在达到数PPP项目中能获得“财政补贴”等财政性资金带来的稳定性收益。 3.对社会来讲,通过“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高低效益相配置,产生宏观效益,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三、 适用领域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

9、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第三部分 PPP模式操作流程一、 PPP模式参与主体 PPP模式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政府股权机构、社会资本、融资顾问(委托代理)、银行及金融机构、法律/税务/保险顾问(委托代理)、管理公司(管理合同)、PPP项目公司、项目所对应的咨询公司(咨询合同)、设计单位(设计合同)、工程承包商(承包合同)、供应商(供应合同)和消费者(购买合同),具体关系图如下:二、PPP模式与传统BT、BOT模式的区别1.传统BT模式一般适用于无现金流的非经营性项目,城府承担了债务风险,仅锁定了建设和完工风险,对项目运营和维护没有保障,项目建成后由政府回购,项

10、目超期或超投资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且直接增加了政府债务性负担。2.传统BOT模式从项目操作流程角度来定义,更多的是从融资角度出发,即政府授权企业,而不是采取与政府合作,缺乏合理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3.PPP模式一般适用于有项目现金流的经营性或半经营性项目,可最大限度调动社会资本的投融资、运营管理能力,通过合理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结构设计,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也保证了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三、PPP操作一般流程 1.项目策划(发起、商业计划书,确定参与者)。 2.项目选择准备(项目可研、规划、项目产出说明等,编制PPP初步实施方案)。 3.项目识别(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1、选择采用PPP模式)。 4.项目准备(实施方案编制,部门联审报市政府批准后置,报省入库)。 5.项目采购(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评审,谈判与合同签署)。 6.项目执行(项目公司设立,融资交割、政府支付纳入预算、绩效监测与支付,中期评估)。 7.项目移交(移交标准及准备,性能测试,政府收回项目资产,总结性绩效评价) 操作流程图四、PPP操作模式1.经营性项目(现金流充足)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地方财政可留存一定份额,并通过政府授予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采用BOT、BOOT等模式推进。该类PPP业务的收入完全依赖项目本身的运营管理,在保证特许经营协

12、议约定质量基础上,通过提升效率、节约成本来获取盈利,主要由商品或者服务的使用者付费,供电、供水等一般属于此类项目。具体模式图如下:案例分析(污水处理):安徽省池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PPP项目(第一个落地的示范项目),运作结构图如下: (1)项目结构本项目采用“PPP+特许经营”的模式进行运作。具体为:池州市人民政府或授权主体与选定的投资人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池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住建委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权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购买已建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在特许期内投资建设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等;负责运营、维护和更新排水设施及污水处理厂;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

13、将正常运行情况下的上述设施无偿移交给池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由产权所有人与项目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主城区已建的清溪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水设施等转让给项目公司。池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主体根据项目公司提供服务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购买服务费。 (2)项目条件 特许经营期:项目运营至2040年截止,自2015年1月1日起,共26年整。 项目规模:主城区存量项目作为招标条件(资产评估价:7.1亿元)。招标标的:最初备选方案:A、综合收益率(%)B、综合单价(元/立方米);最终确定方案: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元/立方米)及排水设施服务费单价(元/公里/年)。合资公司股权比例80

14、%(投资方)/20%(政府方)A、政府方控股将对合资公司形成重大影响;B、风险与责任共担;C、政府方代表对部分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D、利益共享,项目中后期运营稳定后与投资人共同享受较多的年终分红。招标方式:A、邀请招标(后期以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从安徽省PPP项目推介企业名单中向所有9家水务企业发出邀请函; B、考虑资产将于特许期后收回以及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复杂性,按特许经营权招标程序进行,不以国有资产转让程序进行招标(后期以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形式确定)。2. 准经营性项目(现金流不足) 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

15、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BOT、BOO等模式推进。同时准经营性项目通常分为前补贴(即政府给予项目一次性建设补偿)模式和后补贴(即项目建成后给予的运营补偿)模式。 前补偿模式 后补偿模式 案例分析:公租房 (1)项目背景 2015年4月21日,财政部、住建部等6部门发布的15号文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中阐述,通过PPP模式,发挥政府与社会资本各自优势,把政府的政策意图、住房保障目标和社会资本的运营效率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企业建房、居民租房、政府补贴、社会管理”的新型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有效提高公共租赁住房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2

16、)项目基本条件 已纳入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 项目规划所在区域交通便利,学校、亿元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户型建筑面积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户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左右;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数量稳定; 保障对象按市场租金水平向项目公司缴纳住房租金; 政府按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给予分档补贴及其他政策支持;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期限不少于15年。 (3)基本模式 运用PPP模式推进公租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政府选择社会资本组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和政府签订合同,负责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任务;在合同期内通过“承租人支付租金”及必要的“政府政策支持”获得合理投资回报,依法承担相

17、应的风险; 政府负责提供政策支持,定期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及运营维护质量监督; 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终结,并按合同约定作善后处理(收回资产); 政府可以以土地作价入股方式注入项目公司,不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期间收益分享,对项目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提供担保或承诺,但拥有对资产的处置权。 (4)具体结构3. 非经营性项目(无现金流)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该类项目较多为公益性质的项目,如医院、学校等,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或一般债来偿还相关债务。案例分析

18、:(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 (1)项目概况 客户名称:肇庆新康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品种: 项目贷款 币 别:人民币 贷款金额:62000万元 贷款用途:中山三院肇庆医院项目建设(支付工程款) 贷款期限:5年(自首笔提款日起计)提款期限:提款期2年(按借款合同签订日起计) 宽限期:3年(自首笔提款日起计) 贷款利率:固定年利率7.8%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分期还本。自首笔提款日起计第4年开始每半年还本1.24亿元,第5年每半年还本1.86亿元。 还款来源:专项发债资金 担保方式:肇庆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肇庆市国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重点关注根据国发(20

19、14)43号文件精神及上级财政部门部署的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工作要求,肇庆市财政局将本项目纳入肇庆新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上报省财政厅。在财政债务甄别系统中显示,上报的债务单位为肇庆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债务余额129642万元,债务类型为项目融资,债权人为项目承建单位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系统中的债权人名单可每半年申请修改一次,为锁定还款来源,经与申请人协商,将系统中的债权人修改为我行行作为贷款发放的条件。 4.土储模式PPP (1)背景2016年2月23日,财政部联合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

20、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机构新增土地储备项目所需资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财政资金中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在国家核定的债务限额内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解决。在中央财政核算的债务限额的背景下,可以通过发行的债券来借钱补充地方的预算开支,而不能再用土地的储备来抵押,过去地方向商业银行贷款,有相当部分都是用储备土地作为抵押,贷款客观上有相当大的风险,而且部分是通过地方平台公司做的贷款,有些贷款资金是投入到有收益的基础设施的项目,而有些资金的使用渠道并不恰当。 (2)未来趋势以前土地储备融资较为常见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

21、种是企业为项目主体,企业自行融资;第二种是储备机构为主体,由储备机构融资;第三种是储备机构为主体,委托企业带资开发。而第一种以企业为项目主体和开发主体的模式,其实是将储备职能全权交给了城投企业,这种模式未来会被禁止,未来土储机构前期开发业务将更加依赖第三种模式。未来土储机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即地方政府需加速支持平台公司的市场化、实体化、规范化和多元化转型,将原土储机构从事的“融资、土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等业务”剥离至平台公司。未来平台公司可单独或联合社会资本作为承担主体,以政府向其采购或购买服务的形式,参与包括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政府进行土地一

22、级开发服务,并获得合同约定的固定报酬。“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将进一步保障平台公司的权益,同时与社会资本联合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将在运作效率、融资、成本控制方面得到有效支持。针对上述情况,未来金融机构对于土地储备项目的融资服务也将随之改变,过去以土地抵押为担保条件,向土储机构或平台公司发放贷款的方式应逐步退出,重点支持平台公司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 第四部分 PPP模式融资方式 一、银行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方案 PPP项目在全生命周期主要包含前期准备、采购实施、建设运营及协议终结四个阶段,其中采购实施和建设运营的对外融资需求较大,也是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并取得综合收

23、益的主要阶段,具体情况如下表:项目阶段步骤业务切入点银行服务端特点前期准备项目识别财务顾问前端服务前期介入、把握先机项目准备采购实施协议编制资本性融资(产业基金、夹层基金)前端服务股权资本筹集、收益较高、(利率)招标采购协议签署建设运营项目建设贷款(项目贷款、银团)后端服务债权融资、收益一般(利率)项目运营资产证券化协议终结项目移交并购贷款后端服务业务延伸由上表可以看出,PPP项目的不同阶段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方式具体为:1.在前期准备阶段,金融机构主要以财务顾问形式为PPP项目提供融资咨询服务,为项目提供结算方式、融资方案设计、相关合同、保险等的咨询帮助,主动在前期对接地方政府PPP项目主推动

24、部门,参与PPP项目筹建,获得业务来源。同时,可利用自身资源,为政府推荐合适的社会资本主体。2.在项目采购实施阶段,金融机构主要提供资本性融资服务,即为项目设计资本筹集方案,满足建设项目资本金需求。现行较为常用的则是产业基金的方式,服务对象既可以是政府相关部门或其指定出资方,也可以是社会资本方,资本性融资服务的目的在于筹集资本的同时也为后续项目建设期的融资打下基础。注意:过去项目的股权、债权融资模式主要由政府主导,以政府的信用背书为保证,而如今主要以政府引导及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进行。运用名股实债(产业基金)方式筹集资本金、进而撬动后续银行贷款的投贷联动模式已在PPP项目的融资上被逐步推广,操作

25、更市场化、形式更多样化、融资利率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其主要特点。3. 在项目建设运营阶段,根据项目运作方式和资产类型的不同,提供贷款(项目贷款、银团等)、资产证券化等服务,以满足项目融资需求。 4.在协议终结、项目移交阶段,若项目资产对应债务尚未偿还完毕且需要资产购买方继续偿还的,可为回购方提供并购融资服务,包括并购贷款、并购债、并购基金等,实现项目的有序移交。二、 PPP模式下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投贷联动)1.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Fund),指对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投资者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股权基金包括产业基金、夹层

26、基金、并购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主要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如资本金、股东借款)等,可以用于产业投资、夹层融资、杠杆收购和风险投资、成长资本、以及其他形式。一般交易结构如下图: 2.产业基金 (1)概念和要素政府或相关企业通过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引进社会资本的方式为项目融资,其资金主要用于国企改革、产业发展、园区建设、BT、BOT等项目的资本金(回购式股权、明股实债),项目公司再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款。合作期限:通常为1-10年预期收益:约6-8%/年还款来源:政府预算;项目现金流;回购、补贴及其它还款措施;自投资金等。增信措施:报省一级政府,通过发债方式还款;土地等抵押、土地出让金;地方

27、大型企业担保;自投劣后份额等。退出机制:股权回购,或还款注销企业等方式。 (2)PPP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模式模式一:由省级政府层面出资成立引导基金,再以此吸引金融机构资金,合作成立产业基金母基金。各地申报的项目,经过金融机构审核后,由地方财政做劣后级承担主要风险,母基金做优先级,杠杆比例大多为1:4,且项目需要通过省政府审核。这种模式下政府对金融机构存在隐性的担保。模式二:由金融机构联合地方国企发起成立有限合伙基金,一般由金融机构做LP优先级,地方国企或平台公司做LP的次级,金融机构指定的股权投资管理人做GP,这种模式下整个融资结构是以金融机构为主导的。模式三:有建设运营能力的实业资本发起成立

28、产业投资基金,该实业资本一般都具有建设运营的资质和能力,在与政府达成框架协议后,通过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有限合伙基金对接项目。 (3)具体案例 模式一:2014年12月,河南省政府与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签署“河南省新型产业投资基金”战略合作协议,总规模将达到3000亿元,具体可细分为“建信豫资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交银豫资产业投资基金”和“浦银豫资城市运营发展基金”。以单只基金的总规模为1000亿元为例,母基金按照子基金10%的规模设计,金融机构与省财政分别出资50%,省财政出资部分由河南省豫资公司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即母基金规模100亿元,金融机构和省豫资公司各出资50亿元,按承

29、诺分期同步到位。功能类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具体为母基金占比10%、地方政府占比20%、金融机构占比70%。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目前已在郑州航空港区项目的子基金中出资19.98亿元,将全部用于产业园区的棚户区改造。子基金设立前将由市县政府和省级投资公司进行项目推荐,随后交由金融机构和省豫资公司履行调查程序。一旦出现风险,将采取优先劣后的退出机制,保证金融机构的本金和收益。模式二:2015年2月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市轨道交通集团签署了厦门城市发展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基金总规模达100亿元,将投资于厦门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该基金采用PPP模式,由兴业基金全资子公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设立专

30、项资管计划,与厦门市政府共同出资成立“兴业厦门城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兴业财富和厦门轨道交通集团各出资70%和30%,分别担任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和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按协议定期支付收益给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并负责在基金到期时对优先级合伙人持有的权益进行回购,厦门市政府提供财政贴息保障。 模式三:某建设开发公司与某银行系基金公司合资成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担任GP,某银行系基金公司作为LP优先A,地方政府指定的国企为LP优先B,该建设开发公司还可以担任LP劣后级,成立有限合伙形式的产业投资基金,以股权的形式投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业主方(政府)签订相应的财政补贴协议,对项目的回

31、报模式进行约定,业主方根据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并提供担保措施。 (4)三种产业基金模式优缺点比较类型优点缺点省政府发起1. 省政府发起母基金、提高社会资本信心,扩大资金规模;2.地方项目需上报省级部门,项目筛选更严格;3.省政府可以统筹全省各地区(经济落后地区)的项目建设。1. 社会资本基于对省级政府的引导而投入资金,对地方政府可能缺乏充分了解;2.具体项目运作涉及省政府、地方政府和两级的社会资本参与方,沟通成本较高。金融机构与政府发起1. 金融机构直接和地方政府洽谈项目,沟通成本较低;2. 相比省级母基金模式,地方成立产业基金的操作更加灵活。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相差较大,相对落后地

32、区较难找到社会资本参与。实业资本发起实业资本具有运营管理能力,可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提供有益的管理经验。实业资本对于项目收益率的要求比较高,而且偏好经济发达地区的项目。 3.夹层基金 (1)概念和要素 企业通过设立夹层基金,为项目前期或建设投入筹集资金,基金通过股权,或股权+债权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放款,款项用于项目资本金、支付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或项目建设等。夹层基金较多用于房地产土地拍卖、三旧改造等项目。合作期限:通常为1-3年预期收益:6-12%/年营销要点:还款来源;担保条件;自投资金比例;资金用途。增信措施:股东担保(或回购);土地等资产抵质押;自投资金等。退出机制:回购或还款等

33、。 (2)一般交易结构 (3)具体案例(广物恒健基金)4.并购基金 (1)概念和要素 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主要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或再出售。合作期限:通常为1-3年预期收益:6-15%/年营销要点:还款来源;担保条件;自投资金比例;资金用途。增信措施:股东担保(或回购);土地等资产抵质押;自投资金;股票或股权质押等。退出机制:回购或还款等 (2)交易结构 5.小结 (1)产业基金、夹层基金、并购基金等都是股权投资基金,主要通过资本金、股东借款的方式放款。(2)银行参与的股权投资通常是带回购式的,实质是

34、“明股实债”,以股权的方式参与、参照债权的方式控制风险。(3)股权基金、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都是“通道”,关注重点是合作项目、投资资金的收益与风险。(4)股权融资具有杠杆效应,可再撬动银行贷款,实现“投贷联动”。第五部分 PPP模式的特别事项 一、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大力推动融资平台公司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

35、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 二、PPP项目项目来源 金融机构可关注国家发改委、各省级发改委门户网站上的PPP项目库专栏,了解分析已入库的PPP项目并进行筛选,同时可各地方政府的财政、交通、水利等相关管理部门的信息关注PPP项目的推进情况。 三、金融机构参与PPP针对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机构在营销过程中应抓准业务切入点进行捆绑式营销,在项目的前端融资服务上使用产业基金为项目筹集资本金,并利用此契机将后端融资服务(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一并纳入谈判内容,力争将P

36、PP项目的全流程融资服务锁定。 四、PPP与产业基金的区别 需要明确的是,产业投资基金PPP,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PPP项目的政府补贴需纳入财政预算并经同级人大批准,是相关文件规定的“明渠”,而政府给产业投资基金出具的保底承诺,是“暗道”。在国家“修明渠,堵暗道”的大格局下,产业投资基金的保底承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判断政府的信用支持是否足够,需要从能力和意愿两个方面分析,能力是其财政实力,意愿则是项目的重要性,即违约导致项目失败的负面影响。 五、产业投资基金参与PPP的还款来源 1.经营性项目:经营性项目的收入完全来源于项目运营,主要依赖项目本身的运营管理,在保证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质量基础上,

37、通过提升效率、节约成本来获取盈利,主要由商品或者服务的使用者付费,供电、供水等一般属于此类项目。 2.准经营性项目:使用者付费不足以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的回报,政府会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给与补贴收入,如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中,政府通过补贴的方式来保障参与项目的社会资本达到合理的收益。 3.公益性项目: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没有收入或者只有很少收入,社会资本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资产服务购买收入,如需要政府支付服务费用或购买资产。 六、PPP模式下产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 1.项目清算:项目清算退出是指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投入到PPP项目公司后,在项目投资公司完成项目任务(或阶段性投资任务后)后,通过项目投资公司清算(或注册资本减少)的方式,返还产业投资基金应当获取的股权收益,实现投资的退出。 2.股权回购/转让:股权回购/转让退出是指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投入到PPP项目公司后,在项目投资公司完成项目任务(或阶段性投资任务后)后,由政府、开发运营公司进行股权回购;或将股权转让给政府、开发运营公司或其它投资者。 3.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退出是指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投入到PPP项目公司后,在项目运营成熟后,通过将项目公司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或海外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资产证券化方式,获得投资收益,实现投资的退出。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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