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新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的修订内容.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4008881 上传时间:2024-07-2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75.0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的修订内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新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的修订内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为指导后续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我监理组工地试验室特组织试验室内部人员对《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进行学习. 学习人员签名: 日期: 新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的修订内容 1. 提高了基层用粗集料的压碎值指标要求,增加了软石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粉尘含量等指标. 指标 层次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极重、特重交通 重、中、轻交通 I类 Ⅱ类 I类 Ⅱ类 I类 Ⅱ类 压碎值(%) 基层 ≤22 ≤22 ≤26 ≤26 ≤35 ≤30 底基层 ≤30 ≤26 ≤30 ≤26 ≤40 ≤35 针片状颗粒含量(%) 基层 ≤18 ≤18 ≤22 ≤18 - ≤20 底基层 — ≤20 — ≤20 — ≤20 0.075mm以下粉尘含量(%) 基层 ≤1。2 ≤1。2 ≤2 ≤2 - — 底基层 - — - — — — 软石含量(%) 基层 ≤3。0 ≤3 ≤5 ≤5 - - 底基层 - — - — - — 2. 增加了细集料技术要求。 项目 水泥稳定 石灰稳定 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 水泥粉煤灰综合稳定 颗粒分析 公称粒径(mm) 通过率(%) 公称粒径(mm)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3—5 100 90—100 0—15 — - - - - 2。36—4。75 0—3 — 100 90—100 - - — — 0-15 0—2。36 0—5 100 90—100 - - — — — 0-20 0-4.75 塑性指数 ≤17 15~20 12~20 - 有机质含量 <2 ≤10 ≤10 <2 硫酸盐含量 ≤0。25 ≤0。8 - ≤0。25 3. 增加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路面基层混合料生产时材料分档的数量要求和规格要求. 层 位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极重、特重交通 重、中、轻交通 基 层 ≥5 ≥4 ≥3或4 底基层 ≥4 ≥3或4 ≥3 粒径尺寸与筛孔尺寸对应表 粒径尺寸(mm) 4。75 9.5 13.2 16 19 26。5 31.5 37。5 筛孔尺寸(mm) 5.5 11 15 18 22 31 36 43 4.提出采用间断、密实型的级配构成原理,改进无机结合料稳定级配碎石或砾石等材料的级配设计方法. ①无机结合料材料的组成设计包括原材料检验、混合料的目标配合比设计、混合料的生产配合比设计和施工参数确定四部分。 目标配合比设计中应选择不少于5个结合料剂量,分别确定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并测定技术性能(90d或180d龄期弯拉强度和抗压回弹模量、7d无侧限抗压强度),确定满足设计要求的最佳剂量. ②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或砾石级配范围 筛孔尺寸(mm)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C-B—1 C-B-2 C—B—3 C—C—1 C-C-2 C-C—3 37。5 - — — 100 - — 31。5 — - 100 100—90 100 — 26。5 100 — - 94-81 100—90 100 19 86—82 100 68-86 83-67 87—73 100—90 16 79-73 93—88 - 78-61 82—65 92-79 13。2 72—65 86—76 — 73—54 75-58 83—67 9。5 62-53 72—59 38—58 64—45 66—47 71—52 4.75 45-35 45-35 22—32 50—30 50—30 50—30 2。36 31-22 31—22 16-28 36-19 36—19 36-19 1。18 22—13 22—13 — 26—12 26—12 26—12 0。6 15—8 15—8 8-15 19—8 19—8 19—8 0.3 10-5 10—5 - 14-5 14—5 14—5 0.15 7—3 7-3 - 10—3 10—3 10—3 0.075 5—2 5-2 0—3 7-2 7—2 7-2 注:在不影响混合料性能的前提下,允许有2%—3%的超粒径含量。 4. 增补了水泥粉煤灰稳定材料的技术要求。 5. 补充完善了级配碎石材料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 6. 提高了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强度标准,增加了目标配合比和生产配合比设计内容与要求. ① 在目标配合比设计中,增加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验证所用材料的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与90d或180d龄期弯拉强度关系。 ② 在生产配合比中,拌合设备的调试和标定应包括料斗称量精度的标定,结合料剂量的标定和拌和设备加水量的控制。按各档材料的比例关系,设定相应的称量装置,调整拌合设备各料仓的进料速度。通过混合料中实际含水率的测定,确定施工过程中水流量计的设定范围。 7. 提高了基层和底基层施工压实度标准。 基层材料压实标准 公路等级 水泥稳定材料 石灰粉煤灰稳定材料 水泥粉煤灰稳定材料 石灰稳定材料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98 ≥98 ≥98 -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稳定中、粗粒材料 ≥97 ≥97 ≥97 ≥97 稳定细粒材料 ≥95 ≥95 ≥95 ≥95 注:采用每天现场取样的室内重型击实试验确定的最大干密度作为压实度评价标准密度,不少于3次平行试验,且相互之间的最大干密度差值不大于0。02g/cm3. 底基层材料压实标准 公路等级 水泥稳定材料 石灰粉煤灰稳定材料 水泥粉煤灰稳定材料 石灰稳定材料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稳定中、粗粒材料 ≥97 ≥97 ≥97 ≥97 稳定细粒材料 ≥95 ≥95 ≥95 ≥95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稳定中、粗粒材料 ≥95 ≥95 ≥95 ≥95 稳定细粒材料 ≥93 ≥93 ≥93 ≥93 8. 提高了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拌合设备和工艺要求。 ① 装水泥的料仓应密闭、干燥,同时内部应装有破拱装置.对高速公路,水泥料仓应配备计重装置,不宜通过电机转速计量水泥的添加量。 ② 气温高于30℃时,水泥进入拌缸温度宜不高于50℃;高于5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气温低于15℃,水泥进入拌缸温度应不低于10℃。 ③ 加水量的计量采用流量计的方式.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水的流量数值应在中央控制室的控制面板上显示. ④ 高速公路基层的混合料拌合时,宜采用两次拌合的生产工艺,也可采用间歇式拌合生产工艺,拌合时间应不少于15s. ⑤ 在拌合过程中,应实时监测各个料仓的生产计量,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每10min打印各档料仓的使用量.某档材料的实际掺加量与设计要求值相差超过10%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原因,正常后方可继续生产。 9.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养生方式和周期,明确了层间结合处理的工艺措施及要求。 ①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养生期宜不少于7d,养生期宜延长至上层结构开始施工的前2d。 ②无机结合料稳定层之间的处理,在上层结构施工前,应将下层养生用材料彻底清理干净。应采用人工、小型清扫车以及洒水冲刷的方式将下层表面的浮浆清理干净。下承层清理后应封闭交通,在上层施工前1—2h,宜撒布水泥或撒铺水泥净浆。 ③基层在养生过程中出现裂缝,经过弯沉检测,结构层的承载能力满足设计要求时,可继续铺筑上面的沥青面层。 10.补充了再生材料在各级公路路面基层中使用的基本要求。 11。基层施工质量的控制措施和指标要求.(施工过程控制分为前后场,详见规范P56—P65,技术及试验人员须认真学习新规范内容。) ①施工过程中的压实度检测,应以每天现场取样的击实结果确定的最大干密度为标准.每天取样的击实试验应符合规定;击实试验应不少于3次平行试验,且相互之间的最大干密度差值应不大于0.02g/cm3, ②规定的龄期内取芯: 用于基层的水泥稳定中、粗粒材料,龄期7d; 用于基层的水泥粉煤灰稳定中、粗粒材料,龄期10—14d; 用于底基层的水泥稳定材料、水泥粉煤灰稳定材料,龄期10—14d; 用于基层的石灰粉煤灰稳定材料,龄期14-20d; 用于底基层的石灰粉煤灰稳定材料,龄期20—28d。 ③ 设计强度大于3MPa的水泥稳定材料的完整芯样应切割成标准试件,检测强度应符合规定: 1. 标准试件的高径比1:1; 2. 记录实际养生龄期; 3. 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确定试件强度的评价标准; 4. 同一批次强度试验的变异系数应不大于15%; 5. 样本量宜不少于9个。 ④ 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基层、底基层,应在养生7-10d内检测弯沉;不满足要求时,应返工处理。 ⑤ 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7—10d龄期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代表弯沉值宜为:对极重、特重交通荷载等级,应不大于0。15mm;对重交通荷载等级,应不大于0。20mm;对中等交通荷载等级,应不大于0.25mm。 ⑥ 每个工地试验室要求试验操作人员不少于8人。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施工管理/施工技术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