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心理咨询热线接待工作制度.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4007275 上传时间:2024-07-2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1.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心理咨询热线接待工作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心理咨询热线接待工作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心理咨询热线电话接访工作准则 心理咨询热线电话是为心理疾病患者免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接待工作必须符合心理咨询的专业要求,所有热线咨询员在接待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准则: 1、以积极饱满的身心状态进入接待工作,不宜过分疲劳,影响接待时的精神状态,接待中还要遵守热线接访要求的规定。 2、明确职业角色是心理咨询师,尽可能防止由于角色冲突带来的混乱,影响咨询效果。 3、接访中注重与当事人建立关系,让尊重、真诚、同感等基本的咨询要素体现在接访过程之中。 4、接访过程中充分注意倾听和探讨,注意当事人声音中的非言语信息,平等、接纳、好奇地和当事人探讨他们的问题,避免主观臆断。 5、尊重当事人的自我抉择权,在需要提建议时,应和当事人共同商量,而不是以唯一正确答案的形式出现,避免生硬说教. 6、接访人员应保持敏锐的自我觉察,对自己个人的情绪、理念、成长经验等在接待关系中的移入要保持敏感,防止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7、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公开当事人的个人资料,更不得以其作为谈笑资料,不得私自带出或随意引用电话记录资料。 8、考虑到电话心理咨询的限制和咨询员的个人的限制,对不适宜通过电话咨询解决的个案、以及个人能力难以解决的个案,应建议和协助其转至精神科室,接受治疗. 9、对需要紧急危机干预的当事人,须及时采取措施,通知当日精神科室医生. 10、维护咨询人员与当事人之间关系的纯洁性,不得利用接访工作与当事人建立非工作性关系,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物。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