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晨、午、晚检工作制度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预防学校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并参照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合并执行。1.每班班主任教师负责每天早晨、中午及晚上对本班在校学生进行晨检、午检、晚检。2.晨、午、晚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的原因.3.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录,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及电话、异常情况以及就诊情况等。4.对晨、午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和现象,要及时、详细地报告学校卫生室;督促有关学生及时就医;在重大传染病流行期间,出现相关疑似症状时应根据卫生室要求立即采取隔离及消毒等措施,同时转送医院就诊治疗,并上报有关部门报告。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校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中心学校和卫生院防保组(2小时内)县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5。班主任教师对患病学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做好跟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