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农村厂房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工厂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
2、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 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 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
3、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
4、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 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
5、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 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
6、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 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农村厂房租赁合同范本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
7、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
8、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日交纳给甲方 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
9、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农村厂房租赁合同范本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10、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
11、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 每年的月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
12、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乙方
13、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
14、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
15、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 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 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市法规以
16、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 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 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
17、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 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18、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 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
19、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
20、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 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
21、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 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