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租用车辆安全协议书出租方:租用车辆的法定所有人(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舍伯吐蒙古族中学(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用车辆事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安全协议:一、 协议基本内容1、 乙方因学校工作需要,租用甲方车辆。该车辆型号为-,车牌号为-,出租时行车里程为-公里,车况-。2、 驾驶员由甲方本人或其雇佣,费用由甲方承担。租用期间油料费用由甲方承担。3、 甲方保证车辆及驾驶员证照合法齐全。车辆行驶证号为-,驾驶员驾照证号为-.二、 各自责任甲方责任1、 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出车,按规定安全运行到指定目的地。2、 甲方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乙方乘坐人员安全.因甲方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事故或造成乙方人员损伤等,由甲方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责任。3、 甲方发生任何意外及损失(车损、盗抢、交通事故、违法违章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4、 正常用车期间发生过路(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责任1、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用车辆结束及时支付租用车辆费用。2、 按时组织乘车人员到指定地点候车.教育乘车人员注意乘车安全,保证车内卫生,爱护车内设施,听从甲方提醒的坐车安全要求(如系好安全带).三、 协议生效与终止 此协议一式一份,由学校安全科保存备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