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按照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卫生防疫部门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4、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凤凰山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