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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和恒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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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舟山市普陀区和恒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是普陀区知名的船舶工程服务单位,有着多年的船舶制造经验. 随着生产的发展、产品结构的调整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国外先进的造船方式的引进及“转换造船模式、深化生产设计”模式的广泛推广,随着船舶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船舶建造难度也随之增大,所需要的技术、安全要求也更高.   是挑战也是机遇! 本着“谦虚务实”、“开拓创新"的宗旨,和恒公司全体成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从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以下几点计划:   一、抓进度、保质量,严格按照船舶相关规范及业主的要求,如期地完成指标。   二、认真做好安全施工教育,确保将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名班组成员,将安全教育进行到底!   三、勤作笔记,做到心中有数,减少差错,避免返工。    四、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早向有关部门提出,做到尽早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问题,尽快完成工程指标。   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施工中!                 舟山市普陀区和恒船舶工程 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O一O年一月十日 第一章 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3、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4、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5、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6、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7、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8、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个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2、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3、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6、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6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9、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7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10、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11、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12、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4、经济补偿支付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公司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 2、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3、员工加班加点应由班组长、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班组长、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5、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1、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2、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3、员工工资以员工的计时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4、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5、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28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0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80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6、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8、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9、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0、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1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12、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13、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章 舟山市普陀区和恒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和健康,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公司领导应深刻体会“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全面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指示,检查工作,提出方案,解决问题,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应急预案,努力提高全面安全生产水平。   2.公司安全专职部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深入施工现场,对安全状况分析原因,提出见解,布置任务,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利的整改的措施,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提出书面报告,通告有关部门,明确整改内容、要求、期限,并存档备案,配合厂方安全部门检查,处理生产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3.班组长即是安全负责人,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厂纪厂规,主动上报员工保险名单,事先政审新来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使用童工。   4.各班组长及安全员(包括兼职安全员)应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懂生产"的观念,上班前讲安全,上班时查安全,下班后总结安全,在工作中不得违章指挥,野蛮施工,及时制止一切违章违规行为,对生产环境差劣的部位,应重点巡查。   5.公司员工必须牢记“安全生产,预防第一"的根本方针,上班前先检查设备工具是否安全完好,上班时穿戴本工种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下班后应割炬出舱,关闭气源,切断电源,工作中严格按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以任何接口违章操作.   6、现场员工应了解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掌握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时刻注意安全,(防火、防爆、防高坠、防触电、防打击等),对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提出建议、批评、投诉,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施工。   7.应遵守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工作期间不准打逗、嬉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饮食、看书看报、闲谈和做与本工作无关事情。   8.每季度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班组,处罚违章现象的各人和班组,以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9.公司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专用账户,与厂方共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事故的保障。 第七章 舟山市普陀区和恒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和恒公司进驻成路船厂施工至今,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系统化的管理.遵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特制定此安全处罚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服穿着不规范者每次以20-5元罚款。 2、在施工现场作业,不戴安全帽处以20-50元罚款,并处罚该组组长30-50元。 3、戴安全帽不扣帽戴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并处罚该组组长50元. 4、登高2米以上不 戴安全带或安全带使用不规范者:a.没高挂低用,b。严重损坏;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处罚该组长50元. 5、装配工氧、乙炔瓶摆放要有安全距离,距离五米以下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 6、打磨工私自拆下防护罩、不戴防护眼镜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并处罚该组组长50元罚款。 7、密封箱体作业时无通风设施或无人监护处以操作人员100元罚款,并处罚该组组长50元罚款。 8、电焊工箱体作业时使用高压行灯或双头行灯处以50元罚款。 9、电焊工电焊线破损严重不及时包扎每次处以50元罚款。 10、装配工操作不带手套,处以20—50元罚款。 11、装配工氧、乙炔表、皮带严重漏气不及时处理每次处以50元罚款。 12、打磨机必须有防护罩,无防护罩处罚50元。 13、电焊工带项链、手链处罚款50元。 14、油漆工工作时不能抽烟,完工后把剩下的稀释剂和油漆上交仓库,油漆工工作服必须穿棉服。 15、仓库工作必须搞好照明灯,未到位者处以50元的罚款。 16、脚手架距离为1。8米,2米高以上要带防护绳,架子为双块板,并做好护栏,如没有可以拒绝施工。 17、在施工当中,有洞必有盖,有边必有栏,如没有可以拒绝施工。 18、生产之前要开班前安全会,天天告诫员工:出门在外不容易,健康安全靠自己. 第八章 舟山市普陀区和恒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制度 1.宿舍内一定要保持整洁,做到天天清扫,轮流值日,由班组长督促,统一安排。 2.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殴斗,赌博. 3.娱乐性玩牌,晚上不得超过9点,宿舍内一切事务由  统一主管,班组长要尽力协助其工作,发现不当之处要立即整顿。 4.晚上休息事件不得超过9电,加班很晚回来应保持安静,以免打扰他人休息。宿舍是一个集体公众的地方,望大家共同遵守以上条款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如有违反进行处罚,视情节轻重处100元-300元的罚款。 5.爱护国家财产,床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床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6.不得擅自拆、接电源,不得用电炉取暖、做饭。 7.不得私自拿用他人物品,如要借用,必须事先征得他人同意。 8.在社会上所有犯法、违法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第九章 舟山市普陀区和恒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的施工环境,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措施.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建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长与各管理人员、施工班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明确双方责任和奖惩办法。 3、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建立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管理人员和施工班长每周由组长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作出严肃处理。 5、组成安全管理组,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三、目标管理 1、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杜绝施工过程死亡、重伤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控制在1‰之内。 2、组长与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每周考核一次。 四、安全教育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五、安全检查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施工组每半月不少于一次,施工班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三定措施,即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六、班前安全活动 施工现场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积极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七、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工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八、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应按平面布置图布置安全标志。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安全标志。施工机具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九、三宝四口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好上岗证。脚手架外侧挂设密目式安全网。高处作业均系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临边处进行安全防护。 十、加强安全用电教育,严格操作规程:了解触电原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一般情况下严禁带电检修,不得已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最低也应有技术等级相等的人员在场监护.使用非安全电压便携式电气设备前,必须仔细检查其电缆、插头等的绝缘状态,特别是安全接地芯线容易折断而不易察觉 十一、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 十二、工作期间不得喝酒:中餐期间不喝酒;晚上加夜班,晚餐不喝酒,时刻做到脑子清醒,行为理智,最大限度地确保工作中不发生安全性、技术性事故. 不断提高建筑业施工现场管理的整体水平,改观以往施工现场的脏、乱、差、野的现象,减少安全事故的多发性,增强职工安全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第十章 舟山市普陀区和恒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班组编制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质检员向各施工人员交底。 2、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向施工班长交底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3、施工作业的班长每日向各工人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并要交底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第十一章 舟山市普陀区和恒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条安全生产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更好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国家和职工生命安全,特订这本安全生产责任状。 共同责任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大设备、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职工因工负伤率为 0 。 双方安全职责: 负责兑现与分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状的指标,并逐级分解到各班组成员。 健全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好自身安全生产责任制内的各项工作。 强化安全教育,对全体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生产教育,对各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操作技术的书面交底. 认真对待处理各班组成员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积极采取各项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 坚持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一次,总结分析一周的安全生产状况。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布置结合施工实际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订落实防范措施。 坚持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督促班组整改。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成员工作,保证本班组成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必需严格按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对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改变其搭设方法,也不能随意拆除各种防护设施,对特殊工种必需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上岗. 经常性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对所安排的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班组有权拒绝. 经常检查施工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上级,对上级提出的安全问题,也必需立即整改,并报上级复查。 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好现场,并上报上级。 第十二章 舟山市普陀区和恒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施工挂牌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均应挂好身份标志牌,以明确各自的身份与责任。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应分类堆放并挂好产品标识牌,以防止不合格产品或未经鉴定的产品的使用,确保材料质量及产品的可追溯性. 三、对施工过程的工程产品应建立产品质量与施工作业班组人员的一一对应关系,以便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追溯。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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