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融烟台项目部脱硫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写: 2014-6-01发布2014-615实施发布三融烟台项目部“两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湿法脱硫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贯彻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操作无误,措施完善,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湿法脱硫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工作票的管理第一节 工作票的使用和统计第三条 下列检修工作都必需使用工作票(一) 凡需要将脱硫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和退出备用,由脱硫运行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有联系的
2、系统,对设备进行降压、吹扫、清理、试验、调整的任一检修工作。(二) 需要脱硫运行值班人员从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为保障人身、设备安全运行而采取措施的.(三) 需要在保护、信号、联锁、程控、保安设备和系统回路上进行维护、校验、检修的。(四) 凡是对电气设备、系统和一、二次回路进行检修、维护、清扫、试验和整定定值的。(五) 凡是要在浆液、水、油、烟气和压缩空气等脱硫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检修工作的。(六) 进行与生产设备和系统有直接相连的系统上工作的(工艺水箱补水系统、非生产用电等)。(七) 对脱硫生产设备、系统进行保温、防腐工作的.脚手架的搭拆工作执行脚手架搭拆规定。(八) 对运行、备用设备的润滑油
3、系统进行清洗、维护、更换润滑油的.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票,需经过电厂值长(单元长)的审批: (一)CEMS的维修:并需提前汇报生技部联系环保部门批准。 (二)脱硫系统挡板门的检修(含电控部分):包括脱硫塔入口原烟气挡板门、出口净烟气挡板门和检修烟囱挡板门。 (三)吸收塔本体及内部设备(除雾器、喷嘴等);原烟道、净烟道的检修. (四) 重要的辅机设备检修(包括其电气系统):如浆液循环泵、工艺水泵、湿式球磨机、除雾器冲洗水泵和氧化风机等。 (五) 需要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进行的检修工作:如吸收塔本体及内部设备、烟道、与塔体紧身连接(未经堵板阀门隔离)的管道阀门检修工作等。 (六) 与电厂接口
4、的设备进行检修:工艺水、消防水、仪用气源等的检修。 (七) 电气直流系统的检修。 (八) UPS的检修. (九) 脱硫高压配电设备的检修. (十) DCS程序修改下装等。第五条 工作票的统计 脱硫专业专工负责检查、指导、跟踪“两票”的执行情况,并在每月月底将“两票”进行评定、统计,报项目部安全专工. 第二节 电气工作票管理第六条 电气工作票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需要经公司批准公布后有效.第七条 工作许可人收到工作票时应审查工作票所列检修工期与批准期限相符,任务填写是否明确。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5、对工作票中任何疑问,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或检修负责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对不符合要求和涂改不清的工作票应予以退回。第八条 工作票中应明确下列四项内容:(一) 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二) 设备名称、编号;(三) 接地线编号、装设地点;(四) 计划工作时间、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延期时间、工作终结时间; 第九条 在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任务栏内都要填写双重名称,其他有关项目可不用双重名称。第十条 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检查无误后,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办理开工手续。第十一条 凡工作中需进行高压电气试验项目,则必须在工作票的工作任务栏内写明。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发出带有高电压试验项
6、目的工作票后,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原先已发出的工作票应收回。第十二条 审查合格的工作票应及时登记,以备查.第十三条 对已到期但检修工作尚未结束的工作票,值班负责人应督促工作票签发人或检修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或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第十四条 已终结安全措施已恢复的工作票应加盖“已服役”字样印记,作废的工作票应加盖“已作废字样印记,并登记,上述工作票每月月底汇总交项目部安全专工处。第十五条 凡处理停、送电操作过程中的设备异常情况,可按事故抢修工作对待.事故抢修工作,原则上指隔离故障点使正常部分恢复运行的工作.如果设备损坏,需要更换、检修的事故检修,必须填用工作票。第三节 热机工作票管理第
7、十六条 热力机械工作票应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执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需经考试合格,电厂安监部批准公布后方有效。第十七条 脱硫工作许可人应做到:(一) 根据脱硫系统方式,检查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是否正确完备,当不能进行时,应向检修工作负责人讲明情况。(二) 当允许工作时,应仔细审查所做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发现不全的应补充安措,工作开始前应与工作负责人一起到现场复查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许可工作。(三) 工作终结后,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符合现场情况要求后,双方签字,工作票要保存一个月,月底上交.第十八条 热机工作票明确下列四项内容:(一) 工作内容
8、。(二) 设备的名称、编号。(三) 计划工作时间。(四) 设备(阀门)的开停(关)。第四节 动火工作票管理第十九条 动火工作票是指在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脱硫吸收塔内部、脱硫烟气系统、磨机润滑油系统、衬胶管道、控制室、变压器、电缆间及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及其周围进行明火工作应采取的一项特殊安全措施。第二十条 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标准。检修工作票不能代替动火工作票。根据动火性质,分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两种工作票.在一级动火区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二级动火区使用二级动火票.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
9、重的部位或场所。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第二十一条 动火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园珠笔填写,一式三份,运行许可人处存一份,动火工作票负责人保留一份,消防人员保留一份。动火工作完毕,应与运行人员办理工作结束手续并登记在案。第二十二条 一级动火工作票范围:(一)脱硫吸收塔内部、脱硫烟气系统、磨机润滑油系统、衬胶管道、脱硫电缆间及脱硫蓄电池室。第二十三条 二级动火工作适用范围:(一)控制室、变压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及其周围进行明火工作第二十四条 凡在一级动火范围内的工作,应尽可能缩短动火时间,能够移至安全地带动火的工作应尽量移开。第二十五条 一级动火工作的过
10、程中,应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第二十六条 在磨机润滑油系统设备、系统上进行动火作业应执行下列安全技术措施:(一) 动火现场无浓重的油气感觉、用测爆仪测定可燃气体浓度在安全范围以内,同时加强通风,降低浓度.(二) 要动火的设备、管道必须用蒸气冲洗干净,必要时可灌水,用碱水清洗或棉布搽净。(三) 做好隔离措施。将通向油源管道的系统隔绝,并拆开法兰通大气。通往运行设备一侧的连接处装上隔绝堵板.(四) 正在卸油时,禁止在近旁动火。(五) 直接与油箱相通的各种管道,如无可靠
11、的隔离措施,严禁进行电、火焊作业.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况之一严禁动火:(一)磨机润滑油系统加油或卸油时.(二) 风力在五级以上的露天高处作业.(三)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手续和安全措施不全,运行许可手续未办.(四) 压力容器及管道未泄压前.(五) 装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未清洗干净并通向大气前。(六) 动火工作中,遇有异常情况,未查出确实原因消除前。第二十八条 动火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将动火地点的清扫干净,确保周围应无可燃物。第二十九条 动火票终结时,工作许可人必须对动火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检查。第三章 运行操作票管理第一节 操作票的使用要求第三十条 为杜绝脱硫运行操作人员由于疏忽大意,操作中缺项、
12、漏项造成错误操作,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脱硫设备的运行操作,均须严格执行本要求。第三十一条 脱硫操作票应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二条 各种典型操作卡由本专业运行专工负责编写,并对其正确性负责。各种典型操作卡原则上每半年全面修订一次,遇有设备变更,操作方法改变情况,应及时修改,保证其完整准确.第三十三条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使用前须经脱硫班长签字审核批准,简单的、典型操作可使用典型操作卡,但必须核对运行方式、设备状态,脱硫运行班长审核批准。第三十四条 操作人进行操作时,必须按操作票上的顺序进行操作。操作一项后,立即进行打“ ”.填写的操作票必须字迹端正,不得任意涂改
13、,操作程序不得颠倒。第三十五条 操作票使用范围:(一)脱硫系统的启动与停止.(二)制浆系统的启动与停止。(三)石膏脱水系统的启动与停止。(四)废水处理系统的启动与停止。(五)循环泵的启动与停止,脉冲悬浮泵的启动与停止,氧化风机的启动与停止,工艺水泵的启动与停止,除雾器冲洗水泵的启动与停止,石灰石供浆泵的启动与停止,板框式压滤机的启动与停止.(六)电气倒闸操作和电气设备状态变化的操作都必须使用电气倒闸操作票。 事故情况下,可允许不使用操作票(卡),进行事故处理操作,但操作中仍须作好监护。第三十六条 脱硫设施每次启、停操作后,应逐项评价和鉴定,作好记录,以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第三十七条
14、 使用后的操作票保存三个月备查,电气操作票保存一年.第二节 操作票的监护要求第三十八条 操作任务的发布:操作命令发布人以对讲机或口头发布操作命令时,必须将操作任务、目的、时间及注意事项交待清楚.一般由班长向监护人(脱硫主值)、操作人布置任务,接受任务者须复诵无误,如认为发布任务内容有不清楚或出现错误,应立即提出。第三十九条 操作人员有关规定:(一) 操作人员在接到操作任务后,必须了解设备的运行、备用、检修情况,同时明确操作任务,目的、步骤及注意事项。(二) 操作人员应根据设备实际情况,核对操作卡(有变更时须及时修改),填写操作票,然后交监护人或发令人审核后执行,填写的操作卡(票)必须字迹端正,
15、不得涂改.(三) 进行倒闸操作前,必须按安规规定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如发现错误,应盖“作废”章,并重填新票。(四) 操作前,各级值班人员应作好事故预想,重大运行操作前还要进行危险点分析,并按填写好的操作票进行模拟操作。(五) 操作时:1、按操作票上的顺序依次进行操作,操作顺序不得颠倒,操作票由监护人执拿,每操作完一项作一记号“”。2、必须由监护人核对设备名称、编号、高声唱票,操作人高声复诵并做预演手势(不得触及设备),监护人确认无误,发布操作口令。操作人不得擅自操作。3、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命令内容有问题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向发令人请示,在确认清楚正确的前提下,再继续执行任务。4、操作过程中,设备
16、或系统发生故障或异常,操作人员应当机立断,报告班长,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5、 操作结束后,操作人或监护人须向操作任务发令人汇报“于 时分,完成操作任务”,经操作命令发布人认可后,由监护人在操作票“以下空白”处盖“已执行”章,方可认为操作完毕。第四十条 监护人的有关规定:(一) 操作时应有监护人,下级值班人员不得担任上级值班人员的监护人。(二) 下列人员可作为操作监护人:脱硫运行主值。对重大操作,运行专工、班长应到现场进行监护和监督。(三) 同级值班员操作时,脱硫主值应明确以一人为主,作为监护人。(四) 操作时,监护人不能离开现场,操作人的每一项操作,监护人应认真监护,并及时制止任何错误动作.
17、(五) 操作时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其它一切工作。(六) 每完成一项操作后,应检查操作设备符合正常要求,阀门开度指示应正常,电气开关切断后,电流表应无指示等。(七) 重要操作,应由班长或脱硫主值做监护人,脱硫巡检做操作人,其他操作由脱硫主值指定值班员做监护人。第四十一条 在特殊情况下,更换操作人或监护人应汇报操作命令发布人,并做好交接手续,然后继续操作,操作票(卡)可继续使用,但要签上双方姓名。 第四十二条 实习人员或未经考试合格的新学员不得进行单独操作,只能作操作人的助手,协助操作人工作。 第四十三条 如遇有关设备或系统的切换、停复役等操作,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监护人,原则上由主值指定的人员监护
18、。第四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的文字解答三融烟台项目部负责.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于2014年6月15日发布实施。9附录一:工作票程序流程图开始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工作负责人送交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接票审查后签字。运行专工/电厂(值长)审批签字。工作许可人布置执行安全措施后并进行登记。运行专工/电厂值长审核无误后,批准具备开工时间,并签字。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措施无误后,共同签字开工,每人各保留一份工作票。工作如需延期,工作负责人应提前两小时到工作许可人处办理延期手续。若试转不合格,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重新布置执
19、行,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记入允许恢复工作时间,重新开工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在终结时间上盖“已终结”章,各留一份。工作结束后,若检修设备需要试运转,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收回,恢复工作票上所列的所有安全措施,并检查确认检修设备具备试运转条件后,进行试运转。试转合格后,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在终结时间上盖“已终结”章,各留一份。复检工作结束后,再次进行试运转,工作许可人将
20、工作票收回,恢复工作票上所列的所有安全措施,并检查确认检修设备具备试运转条件后,进行试运转。值班负责人在存留运行处的工作票上签字,盖“已复役”印章,该工作票方告结束运行人员恢复已终结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收回标示牌等,确认本张工作票所做安全措施确已恢复,由值班负责人在存留运行处的工作票上签字,盖“已复役”印章,该工作票方告结束结束工作许可人进行工作票登记;月底运行专工将工作票收齐并进行合格率评价、统计,上报项目部安全专工处。附录二:一级动火工作票办理流程图开始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发 运行分厂负责人审核保卫科负责人审核安监部门负责人审核生产副厂长审核上述手续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持动火票连同“电气”
21、或“热力机械”工作票一起送交当值值长处,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各级审批人、监护人、动火措施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均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做明火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消防监护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工作结束安全措施全部解除,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许可人、消防监护人签名后可终结动火措施票。结束结束附录三:二级动火工作票办理流程图开始申请动火部门专工签发动火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保卫科消防专责人审核签名安监部审核签名上述手续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持动火票连同“电气”或“热力机械”工作票一起送交运行专工,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各级审批人、监护人、动火措施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均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做明火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消防监护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工作结束安全措施全部解除,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许可人、消防监护人签名后可终结动火措施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