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信息门户的特征 1.项目信息门户的核心功能 (1)项目各参与方的信息交流; (2)项目文档管理; (3)项目各参与方的共同工作。 2.项目信息门户的主持者 对一个建设工程而言,业主方往往是建设工程的总组织者和总集成者。 主持者:业主方或业主方委托代表其利益的工程顾问公司。 3.项目信息门户的安全保证 数据安全有多个层次,如:制度安全、技术安全、运算安全、存储安全、传输安全、产品和服务安全等.这些不同层次的安全问题主要涉及: (1)硬件安全,如硬件的质量、使用、管理和环境等; (2)软件安全,如操作系统安全、应用软件安全、病毒和后门等; (3)网络安全,如黑客、保密和授权等; (4)数据资
2、料安全,如误操作(如误删除、不当格式化)、恶意操作和泄密等. 项目信息门户的类型 项目信息门户按其运行模式分类,有如下两种类型。 (1)PSWS模式:为一个项目的信息处理服务而专门建立的项目专用门户网站,也即专用门户。 (2)ASP模式:由ASP服务商提供的为众多单位和众多项目服务的公用网站,也可称为公用门户. 国际上项目信息门户应用的主流是ASP模式. 项目信息门户可以为一个建设工程的各参与方的信息交流和共同工作服务,也可以为一个建设工程群体的管理服务。 服务于各种用途的信息编码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有不同类型和不同用途的信息,为了有组织地存储信息、方便信息的检索和信息的加工整理,必须对项目的信
3、息进行编码。 (1)项目的结构编码 (2)项目管理组织结构编码 (3)项目的政府主管部门和各参与单位编码(组织编码) (4)项目实施的工作项编码 (5)项目的投资项编码(业主方)/成本项编码(施工方),它并不是概预算定额确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编码,应综合考虑概算、预算、标底、合同价和工程款的支付等因素,建立统一的编码,以服务于项目投资目标的动态控制. (6)项目的进度项(进度计划的工作项)编码,应综合考虑不同层次、不同深度和不同用途的进度计划工作项的需要,建立统一的编码,服务于项目进度目标的动态控制. (7)项目进度报告和各类报表编码 (8)合同编码 (9)函件编码 (10)工程档案编码 对上述
4、编码的有关规定要弄清楚。 项目信息的分类 (一)从不同的角度对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进行分类,如: 1。按项目管理工作的对象,即按项目的分解结构,如子项目1、子项目2等进行信息分类; 2.按项目实施的工作过程,如设计准备、设计、招标投标和施工过程等进行信息分类; 3.按项目管理工作的任务,如“三控制”等进行信息分类; 4.按信息的内容属性,如组织类信息、管理类信息、经济类信息、技术类信息和法规类信息。 (二)综合分类,即按多维进行分类,如: 第一维:按项目的分解结构; 第二维:按项目实施的工作过程; 第三维:按项目管理工作的任务. 信息管理手册 业主方和项目参与各方都有各自的信息管理任务,各方都应
5、编制各自的信息管理手册。信息管理手册描述和定义信息管理做什么、谁做、什么时候做和其工作成果是什么等,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信息管理的任务(信息管理任务目录); (2)信息管理的任务分工表和管理职能分工表; (3)信息的分类; (4)信息的编码体系和编码; (5)信息输入输出模型; (6)各项信息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图; (7)信息流程图; (8)信息处理的工作平台及其使用规定; (9)各种报表和报告的格式,以及报告周期; (10)项目进展的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工程总报告的内容及其编制; (11)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2)信息管理的保密制度等。 英国JCT合同条件 一、JCT合同条
6、件 1。JCT的建筑工程合同条件. 用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适用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属于总价合同。 2.适用于DB模式的JCT合同条件。 3。适用于MC模式的JCT合同条件。 二、JCT98合同条件 1.主要用于传统采购模式,也可以用于CM采购模式. 2。适用条件: 传统的房屋建筑工程,发包前的准备工作完善. 项目复杂程度由低到高都可以适用,尤其适用项目比较复杂,有较复杂的设备安装或专业工作。 设计与项目管理之间的配合紧密程度高,业主主导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对业主项目管理人员的经验要求高。 大型项目,合同总金额高,工期较长,至少1年以上。 从设计到施工的执行速度较慢. 对变更的
7、控制能力强,成本确定性较高。 违约和质量缺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但工期延误风险由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承担。 工期延误的分类 1。按照工期延误的原因划分 (1)因业主和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误 (2)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 (3)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延误 2.按照索赔要求和结果划分 (1)可索赔延误 (2)不可索赔延误 3.按延误工作在工程网络计划的线路划分 (1)关键线路延误 (2)非关键线路延误 4.按照延误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划分 (1)单一延误 (2)共同延误 (3)交叉延误 索赔费用的组成 一、我国索赔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同工程款的计价内容相似。 1。人工费 包括施工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
8、贴、加班费、奖金以及法定的安全福利等费用。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而言,人工费是指: (1)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2)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3)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4)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 (1)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2)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3)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 3.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的索赔包括: (1)由于
9、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2)非承包人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3)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4.分包费用 5。现场管理费 6.利息 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下列情况:拖期付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 主要有这样的几种规定: (1)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2)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3)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4)按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 7。总部(企业)管理费 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
10、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8。利润 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二、国际上通行的可索赔费用的组成 索赔程序 索赔的分类 分类方法 类型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3。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4。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1.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 按索赔目的和要求
11、分类 2。费用索赔,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1.工程延期索赔 2。工程加速索赔 3.工程变更索赔 4.工程终止索赔 5.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即承包商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 6。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特殊事件或情况:一方无法控制的、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归因于他方的。不可
12、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 7。其他索赔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1)特殊风险的索赔: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 (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以业主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业主一起进行。 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 7.
13、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在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时,除了工程师可向承包商发出批评或警告,要求承包商及时改正外,在许多情况下,工程师可以代表业主根据合同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1。索赔费用和利润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2。索赔工期 FIDIC于1999年出版的新版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 (“新红皮书”)规定,当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要求,即某项缺陷或损害使工程、区段或某项主要生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时,业主有权延长工程或某一区段的缺陷通知期。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诚信自律 1.良好行为记录与不良行为记录的含义。 2.行为记录的公布 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
14、息平台上统一公布。其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住建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列于相应不良行为记录后,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信息发布部门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 分包管理的方法 一、对施工分包单位
15、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 1.一般情况下,分包合同都是由分包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签订。 2。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二、分包管理的内容 1。成本控制 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如果不是由业主直接向分包支付工程款,则要把握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一定要在收到业主的工程款之后才能支付,并应扣除管理费、配合费和质量保证金等。 2。进度控制 3.质量控制 4。安全管理 三、分包管理的方法 1.分包单位的选择 分包单位的选择应该经过严格考察,并经业主和工程监理机构的认可。 2。对分包单位的劳动力组织及计划安排进行审批和控制。 3.要责成分包单位建
16、立责任制。 4.应该建立工程例会制度。 5.建立合格材料、制品、配件等的分供方档案库。 6。采取竞赛活动。 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和补偿要求 1.施工方案变更要经过工程师的批准,不论这种变更是否会对业主带来好处(如工期缩短、节约费用)。 2。业主向承包人授标前(或签订合同前),可以要求承包人对施工方案进行补充、修改或作出说明,以便符合业主的要求. 3。在授标后(或签订合同后)业主为了加快工期、提高质量等要求变更施工方案,由此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可以向业主索赔。 工程变更的程序 1。提出工程变更 承包商、业主方、设计方均可根据需要提出工程变更。 2.工程变更的批准 (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交与工
17、程师审查并批准; (2)由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与业主协商或经业主审查并批准; (3)由业主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设计修改的应与设计单位协商,并一般通过工程师发出。 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的权力,一般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通常在发出变更通知前应征得业主批准。 3。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 为了避免耽误工程,工程师和承包人就变更价格和工期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之前有必要先行发布变更指示,先执行工程变更工作,然后再就变更价格和工期补偿进行协商和确定。 工程变更指示的发出有两种形式: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一般情况下要求用书面形式发布变更指示,如果由于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发出书面指示,承包人应该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工
18、程师书面认可。 施工合同跟踪 一、含义 1.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和检查; 2。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与对比. 二、对合同执行者而言,应该掌握合同跟踪的内容 (一)合同跟踪的依据 1。重要依据是合同以及依据合同而编制的各种计划文件; 2。其次还要依据各种实际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报表、验收报告等; 3.另外,还要依据管理人员对现场情况的直观了解,如现场巡视、交谈、会议、质量检查等。 (二)合同跟踪的对象 1.承包的任务 (1)工程施工的质量 (2)工程进度 (3)工程数量 (
19、4)成本的增加和减少 2。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对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总承包商负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故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必须纳入总承包工程的计划和控制中。 3。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1)业主是否及时、完整地提供了工程施工的实施条件,如场地、图纸、资料等; (2)业主和工程师是否及时给予了指令、答复和确认等; (3)业主是否及时并足额地支付了应付的工程款项。 合同交底的目的和任务 (1)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理解; (2)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人; (3)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实施的注意要
20、点等; (4)明确各项工作或各个工程的工期要求; (5)明确成本目标和消耗标准; (6)明确相关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 (7)明确各个工程小组(分包人)之间的责任界限; (8)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9)明确合同有关各方(如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析的内容 1。合同的法律基础 2.承包人的主要任务 (1)承包人的总任务,即合同标的; (2)工作范围; (3)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 3.发包人的责任 主要分析发包人(业主)的合作责任. 4。合同价格 (1)合同所采用的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格所包括的范围; (2)工程量计量程序,工程款结算(包括进度付款、竣工结算、最
21、终结算)方法和程序; (3)合同价格的调整,即费用索赔的条件、价格调整方法,计价依据,索赔有效期规定; (4)拖欠工程款的合同责任。 5。施工工期 6.违约责任 7.验收、移交和保修 在合同分析中,应对重要的验收要求、时间、程序以及验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作说明。 竣工验收合格即办理移交.移交作为一个重要的合同事件,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表示: (1)业主认可并接收工程,承包人工程施工任务的完结; (2)工程所有权的转让; (3)承包人工程照管责任的结束和业主工程照管责任的开始; (4)保修责任的开始; (5)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条款有效。 8。索赔程序和争执的解决 支付担保的内容 1。支
22、付担保的含义 中标人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 2。支付担保的形式 (1)银行保函; (2)履约保证金; (3)担保公司担保. 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支付担保的额度为工程合同总额的20-25%.本段清算后进人下段.已完成担保额度,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承包人可依据担保合同暂停施工,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预付款担保的内容 一、预付款担保的额度 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如果发包人有要求,承包人应该向发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 二、预付款担保的形式 (一)银行保函 主要形式是银行保函; 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 预付款一般逐月从
23、工程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 (二)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形式 1。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抵押担保 三、预付款担保的作用 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 履约担保的形式 一、担保形式 1。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书 3。履约保证金 4.同业担保(不允许两家企业互相担保或多家企业交叉互保) 在保修期内,工程保修担保可以采用预留保留金的方式. 二、具体要求 (一)银行履约保函 1。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2。有条件的保函,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
24、用这种形式。 3.无条件的保函. (二)履约担保书 由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开具履约担保书,当承包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完成该项目所实际花费的金额,但该金额必须在保证金的担保金额之内。 (三)保留金 保留金一般为每次工程进度款的10%,但总额一般应限制在合同总价款的5(通常最高不得超过10%)。一般在工程移交时,业主(工程师)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质量保修期满(或“缺陷责任期满”)时,将剩下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履约保证金额的大小取决于招标项目的类型与规模。 投标担保的含义、额度、有效期 1.投标担保,是指投标人
25、向招标人提供的担保,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5
26、。国际上常见的投标担保的保证金数额为25. 工程保险的内容 1。有关概念 (1)保险 (2)保险标的 (3)保险金额 (4)保险费 (5)保险责任 (6)保险除外责任的范围 2.工程保险的概念 (1)工程保险的好处 付出一定的小量保险费,换得遭受大量损失时得到补偿的保障,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2)注意事项 业主和承包商投标后仍须预防灾害和事故,尽量避免和减少风险危害。 工程保险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风险问题。 3。工程保险种类 (1)工程一切险 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两类; 应以项目法人和承包商双方名义共同投保; 如承包商不愿投保工程一切险,可以对其自有的材料等分别进行投保,但应征
27、得业主的同意. (2)第三者责任险 (3)人身意外伤害险 (4)承包人设备保险 (5)执业责任险 (6)CIP保险(一揽子保险) CIP保险优点包括:以最优的价格提供最佳的保障范围;能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降低赔付率,进而降低保险费率;避免诉讼,便于索赔。 工程合同风险分配 1。合理分配风险的好处: (1)业主可以获得一个合理的报价,承包商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较少。 (2)减少合同的不确定性,承包商可以准确地计划和安排工程施工。 (3)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合同双方风险控制和履约的积极性。 (4)整个工程的产出效益可能会更好。 2。工程风险分配的原则: 合同风险应按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进行分配。 (1
28、)从工程整体效益出发,最大限度发挥双方的积极性。 (2)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 (3)符合现代工程管理理念. (4)符合工程惯例,即符合通常的工程处理方法. 施工合同风险的类型 1。项目外界环境风险 (1)在国际工程中,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等. (2)经济环境的变化,如通货膨胀等。 (3)合同所依据的法律环境的变化. (4)自然环境的变化,如百年不遇的洪水等 2。项目组织成员资信和能力风险 (1)业主资信和能力风险; (2)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资信和能力风险,包括承包商的技术能力、施工力量、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不足,没有合适的技术专家和项目管理人员,不能积极地履行合同等; (
29、3)其他方面,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干预、苛求和个人需求. 3.管理风险 (1)对环境调查和预测的风险; (2)合同条款不严密、错误、二义性,工程范围和标准存在不确定性; (3)承包商投标策略错误,错误地理解业主意图和招标文件,导致实施方案错误、报价失误等; (4)承包商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组织措施存在缺陷和漏洞; (5)实施控制过程中的风险,如合作伙伴争执、责任不明等. 工程合同风险的分类、产生的原因 1.合同风险的概念 指合同中的以及由合同引起的不确定性. 2。分类 (1)按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分,可分为合同工程风险和合同信用风险. 合同工程风险:指客观原因和非主观故意导致的,如工
30、程进展过程中发生不利的地质条件变化等. 合同信用风险:指主观故意原因导致的,如业主拖欠工程款等. (2)按合同的不同阶段进行划分,可分为合同订立风险和合同履约风险。 3。产生的原因 (1)合同的不确定性。 (2)一个工程的实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事件,很难预测,如不利的自然条件等。 (3)合同的语句表达不清晰、不细致、不严密、矛盾等而可能造成合同的不完全,容易导致双方理解上的分歧而发生纠纷,甚至发生争端. (4)由于合同双方的疏忽未就有关的事宜订立合同,而使合同不完全。 (5)交易成本的存在。 (6)信息的不对称。 (7)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 三种合同计价方式的比较 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 成本加
31、酬金合同 应用范围 广泛 工程量暂不确定的工程 紧急工程、保密工程等 业主的投资控制工作 容易 工作量较大 难度大 业主的风险 较小 较大 很大 承包商的风险 大 较小 无 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各设计阶段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用 1.当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CM单位的合同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2.在国际上,许多项目管理公司、咨询服务合同等也多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方式。 3.在施工承包合同中采用成本加酬金计价方式时,业主与承包商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如何向承包商支付酬金的条款。 (2)应该列出工程费用清单。
32、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 适用范围 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在工程总成本一开始估计不准,可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可采用此合同形式,有时可分几个阶段同 谈判付给固定报酬。 成本加固定比例费一般在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作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无法按常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时采用. 用合同 在招标时,当图纸、规范等准备不充分时,不能据以确定合同价格,而仅能制定一个估算指标时成本加奖金合同 可采用这种形式。 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在非代理型(风险型)CM模式的合同中采用。 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 一、特点 1。对业主的优点: (1)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 (2)可以减少承包商的对立情绪,承包商对工程变
33、更和不可预见条件的反应会比较积极和快捷; (3)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4)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2.对承包商的特点: (1)优点:比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低,利润比较有保证,因而比较有积极性。 (2)缺点:合同的不确定性,由于设计未完成,无法准确确定合同的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及合同的终止时间,有时难以对工程计划进行合理安排。 二、适用条件 (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是不可能进
34、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商,如研究开发性质的工程项目; (2)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固定总价合同特点 1。特点 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 在国际上,这种合同被广泛接受和采用;对业主而言,对投资控制有利。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业主的风险较小。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2。承包商投标报价中需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风险费. 单价合同的类型 (1)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
35、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对承包商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 (2)变动单价合同 当采用变动单价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承包商的风险相对较小. 单价合同的特点 (1)单价优先,实际工程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中确定的单价计算。 (2)由于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 在招标前,发包单位无需对工程范围做出完
36、整的、详尽的规定,从而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投标人也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自己的单价,从而缩短投标时间。 (3)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另外,用于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预测的工程量,即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 监理人职责 1.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3。监理人处理变更事宜时,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
37、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需要更换监理人员的情形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
38、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施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抽检进场的工程
39、材料的质量;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釆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
40、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工程监理合同的组成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 3。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专用条件 6.通用条件 7.附录(包括附录A;附录B) 项目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承包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承包商要负责全部或部分的设计,并负责物资设备的采购。 1。项目总承包的任务 2。开展项目总承包的依据 3.项目总承包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4。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5。进度计划(2014年新增) 项目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41、但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项目竣工日期顺延的情形 6。技术与设计(2014年新增) 7。工程物资(2014年新增) 8。施工(2014年新增) 发包人的义务 承包人的义务 劳务分包人保险义务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