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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设备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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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公示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进行网上公示。在公示期内,针对其是否具有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本招标文件的严密性和严肃性.各潜在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8日17:00时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传真至我单位. 招标文件附后。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邮 编:116025 联 系 人:王莉帆 招标编号:DGCG09—051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设备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09年 11月28日 3 目录 投标邀请函 …………………………………………………………2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5 第二章主要合同格式18 第二卷技术要求23 第三卷投标文件49 (格式)49 附件 评标方法 ………………………………………………… 68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设备采购 投标邀请函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其所需物流管理专业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DGCG09-051 三、招标内容: A包: 仓储与配送信息管理实训室、物流设备实训室设备及软件; B包:仓储与配送信息管理实训室、国际货代与报关实训室软件; C包:国际物流运营实训室、堆场作业实训室及仓储、配送信息管理实训室设备及软件; D包:物流设备实训室设备; E包:电子地图实训室软件; F包:扩建物流设备实训室软件; G包:国际物流运营实训室软件; H包:仓储与配送信息管理实训室软件. (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资格: A包、B包、E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生产商或经销代理商,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经销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2)近三年具有5个以上(含5个),单项合同额100万以上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C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经销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3)近三年具有不少于5个(含5个),单项合同额100万以上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D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代理商,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经销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2)供应商具有物流设备供货与安装能力; (3)近三年具有不少于5个(含5个),单项合同额50万以上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外地企业必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办事处,提供相关证明);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F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经销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3)近三年具有不少于3个(含3个),单项合同额30万以上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G包、H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经销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2)近三年具有不少于2个(含2个),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10年*月 * 日起至2010年*月 * 日止,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周日休息)在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六、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合法有效授权书、不少于合同包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月*日13:00—13:30(北京时间) 九、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2010年*月*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 (1)。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月*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招标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张文林 电话:0411-86419595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莉帆 电话:0411-39700126 39700112(FAX)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设备采购 2 每份招标文件需支付成本费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10年*月*日13:30时(北京时间) 供货期限: 30个日历日按包供货;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货币:人民币 4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6 投标文件递交处及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 7 A包、B包、E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生产商或经销代理商,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经销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2)近三年具有5个以上(含5个),单项合同额100万以上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C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经销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3)近三年具有不少于5个(含5个),单项合同额100万以上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D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代理商,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经销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2)供应商具有物流设备供货与安装能力; (3)近三年具有不少于5个(含5个),单项合同额50万以上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外地企业必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办事处,提供相关证明);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F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经销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3)近三年具有不少于3个(含3个),单项合同额30万以上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G包、H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经销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2)近三年具有不少于2个(含2个),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8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9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A包:7500元人民币、B包:4000元人民币、C包: 1万元人民币、D包:3000元人民币、E包:3500元人民币、F包:1500元人民币、G包:800元人民币、H包:900元人民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为企业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交纳方式:开标前三天递交给招标人(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企业也可汇款至“建行栾金支行 21201501910059000666"收款人名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10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1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10%。 12 除D包以外,其他各包投标人均须按所投包提供实训方案、整体设计方案。 57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网址() 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来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 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 3 定义 3。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招标文件综合说明中所叙述的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设备采购; 3。2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企业法人。 3.3 招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里特指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3.4招标代理人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这里特指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4。1 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货物和辅助服务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支付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5 投标费用 5.1投标费用系指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买方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中已阐明所需产品、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二卷 技术要求 第三卷 投标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 6。2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6。3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在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后,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如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8.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有效性规定 8.3.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文件)为准。 8。3.2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否则,澄清(答疑)文件或修改补充通知无效。如果时间来不及或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8。3。3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9.1 投标书 9.2 投标报价表 9。 3规格及技术响应表 9。 4 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9.5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财务审计报告、合法有效授权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高科技企业证书 等). 9.6 实训方案、整体设计方案(D包除外)。 9。 7售后服务承诺书。 9。 8其他(供货及安装调试方案、投标人基本情况、完成相关业绩、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指导计划等。) 9.9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10. 说明书 10。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 10。2度量衡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1 投标价格 投标人对各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要求投标书有明确的投标报价(总价),应有明确的供货与安装期限、应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明确的售后服务承诺。 本次投标报价为运到现场及安装的报价。该报价应包括: ①产品单价和总价(包含原值、各种税费、利润等); ②产品安装费用 ③产品运行调试费用 ④对招标人培训费用; ⑤售后服务费; ⑥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按附后标准自行计算,列入总价中); ⑦投标人认为需要包含的其它费用。 本次招标的货物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总价及单价一次包死,供货与安装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与合价金额有出入,应以单价金额为准,改正合价,但经过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经投标人确认后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合同期内的各种风险, 在合同执行期间其货物价格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后,投标人不得调整、修改报价。 12.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是真实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印章。 13。 投标货物产品说明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简介以及说明书等资料;并对投标产品主要技术和性能特点作出详细描述.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前附表”第4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投标保证金应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 14.3发生下述行为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2) 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3) 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定合同协议; 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14。4任何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供应商接到退还通知后,请开具同样收款收据,到招标代理财务处办理,如有不明事项请致电:0411-39700115,经办人:杨女士。) 14.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14.7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期间及期满后90天。 15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勘察及查阅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与投标相关的问题。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以补充文件的形式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本项目不举行投标预备会。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应自开标之日起,在“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以日历日计算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应为书面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使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此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4款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3按第8款规定,如投标截止时间被推迟,则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17 投标文件的一般要求 17.1投标人应准备1份正本和4份副本,在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 18.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18.2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密封专用章。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8.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第18.1和18.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人在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前递交. 19.2根据第6款规定,招标人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已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履行。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根据第19款规定,招标人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17和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 21。3根据第24款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第16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第14.3款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 标 22 开 标 22。1招标人在所有投标人代表出席的情况下,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以证明身份。 22。3开标时唱正本“投标书内容"及其内容的修改、投标的撤消、有无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若投标人的撤消投标通知按第21款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2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22。4。1投标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 22。4。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22。4.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 22。4.4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2。4.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2。4。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2。4。7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迟到到会的。 22.4.8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22。4。9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的或提供虚假材料. 22。4.10有足以影响招标公正行为的。 22.4。11投标产品明显不符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及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22.4.12经销商没有提供厂家合法有效授权 22.4。13其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招标要求的。 六、评 标 23 对投标文件的审定 23.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织成立。 23。2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是否完整符合有效,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等进行初步评审.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审定,其投标将被废除.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5 评 标 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标准见附件. 25.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5。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5。3。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5.4。 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 25。5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数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数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数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2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26。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6。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 27 保密程序 27。1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27.2除第24款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联系。 27.3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29 资格终审 29。1无论是否已进行了资格预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对所选择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作出确认. 29.2上述确认将考虑投标人的技术和供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按第12款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声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29.3如果投标人被确认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0 定 标 30。1中标的标准 (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综合评分最高; 30。2对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1 授予合同的准则 31.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中标人。 32 中标通知 32。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人形成评标报告送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32。2 定标后,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将会发布中标公示),并按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2.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3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货物供货与安装合同。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机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况,将由评标委员会依序推荐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33。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应返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超过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供货,不得将中标项目供货转让(转包)给他人. 34 履约保证金 34。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4。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34。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 34。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5腐败和欺诈行为 (1)定义: ①“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的行为; ②“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 36招标代理人服务费 36.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36。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36。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 标 类 别 费 率 中 标 金 额 ( 万 元 )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2000-1000)万元×0.5%=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 36。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37其他注意事项: 37。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7.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7。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 主 要 合 同 格 式 一、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报价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货物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型号规格: (三)技术参数: (四)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 (¥:元) 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三、技术资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二)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三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 质保期 3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一)交货期:按照甲方需求按指定时间供货。 (二)交货方式:按照甲方要求。 (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八、付款方式 硬件: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90%),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后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软件: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八十(80%),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20%)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后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之后两年每年分别支付百分之五(5%)。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3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 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24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调试和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三)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三)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四)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五)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报价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招标人、投标人各执两份;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甲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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