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控调度室规章制度 2011年8月修订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 监控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2 监控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3 监控调度员岗位责任制4 第二部分 管理制度 调度例会制度5 安全生产调度制度5 监控调度室值班制度6 监控调度室业务培训制度7 监控调度员交接班制度8 事故报告制度及汇报流程9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15 停送电管理制度15 停送风管理制度19 停送水管理制度21 1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 监控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党和国家对煤矿的各项技术政策,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生产技术方面的命令、指示、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或参加调度例会,参加安
2、全大检查,并对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治理跟踪落实,并有记录。 三、负责监测监控系统、调度室的日常管理及质量标准化工作。 四、负责上传下达,做好全矿安全生产指挥调度工作。 五、熟悉矿井各大系统,熟练操作监测监控与调度通讯设施,调度、处置迅速。 六、负责安全生产日报表、监控报表的打印送审及安全、生产各类记录及存档。 七、对各类异常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必须按程序汇报有关负责领导。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2 监控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一、在安全、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监控调度室的全面工作。 二、制定并监督落实监控调度室各项规章制度。 三、熟悉矿井各大生产系统及生产工艺,掌握生产动
3、态,熟练使用监控系统及调度通讯设备设施。 四、参加或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做好会议记录。 五、负责监控、调度员的业务培训与管理、考核工作. 六、负责各类生产、监控报表的打印并报审。 七、负责监控系统及调度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标校工作。 八、负责传达上级和领导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部署,负责上传下达并检查落实情况。 九、负责各类记录、台帐、报表的归档. 十、负责各类文件、传真的收发和登记。 十一、负责监控调度室有关标准化工作。 十二、对各类异常情况、生产事故按程序及时汇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 十三、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记录。 十四、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
4、况,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它临时性工作。 3 监控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为安全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认真对待每一个电话,及时传递各类,做到准确无误,保证指挥安全生产的联络畅通无阻。严禁在电脑上装载与监控系统无关的附件、程序、游戏。 二、熟练使用监测监控系统及调度通讯设备设施.每天早上打印监控、束管分析报表报送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并存档. 三、值班人员必须不间断巡查系统运行情况和显示数据,发现设备、传感器出现故障或数据异常,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如
5、属有气体超限,必须通知超限区域所有人员撤出,同时报告矿长和值班领导采取措施处理。 四、熟悉矿井各大生产系统及生产工艺,及时掌握当班内全矿的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类异常情况、生产事故按程序及时汇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协助值班领导处理当班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发挥调度作用,形成以调度为中心的生产指挥系统。 六、负责上传下达,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做好监控系统运行、维修、标校、交接班等原始记录和生产调度记录,要求数字准确,内容具体,汇报及时. 七、除检查、审阅、维修技术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矿领导许可不得入内 八、搞好室内外文明卫生,做到室内美观大方,物放有序. 九、完成
6、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4 第二部分 管理制度 调度例会制度 一、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调度例会为天早上8:00,准时召开,遇特殊情况,临时通知。会议由生产副矿长或调度室主任主持,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内。 二、调度例会参加人员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通科长、生产科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瓦检员、班(组)长。 三、调度例会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或指示精神;对前一天各项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小结;落实当天各项工作及要求. 四、参会人员必须将调度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落实到班组 五、所有参加调度例会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罚款50元,必须做到有事请假,并指派他
7、人参加会议. 六、由调度室主任做好例会记录,并做好调度工作,件件有落实。 安全生产调度制度 一、为保证全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落实调度例会精神,充分发挥调度指挥作用,制定本制度。 二、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和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指示. 三、在安全生产调度指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矿有关规章制度,安全、合理、及时调度。 四、认真落实调度例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协调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排的工作如有变动,需经矿领导同意后,由调度室统一调度。 五、掌握当班安全生产动态和事故隐患情况,并及时向矿领导与 5 值班矿长汇报。 六、如发现或接到异常情况、安全事故报告,要立即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和流程向有
8、关领导汇报,并作好详细记录. 七、安全生产调度各项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按规定送审。 监控调度室值班制度 1、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一次罚款50元。 2、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矿井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 3、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瓦检员、班队长或带班领导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4、有关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
9、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5、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值班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6、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重失职调离岗位. 6 7、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违者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 8、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 10、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矿领导和上级监控中心的有关指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1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2、确保室内清洁卫
10、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 监控调度室业务培训制度 1、为提高监控调度人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调度室的桥梁和指挥职能,确保安全生产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2、内部培训授课人以矿长、总工、安全副矿长为主,其他副矿级领导、科室负责人参与.培训对象:监控调度室全体人员。 3、培训形式采取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的形式,内部培训包括组织学习和课堂教学以及自学、熟悉井下各大系统等,外部培训包括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组织人员到先进矿参观学习等。 4、培训内容: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知识、监控调度相关标准与要求、安全调度规章制度、事故应急处置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5、在岗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11、间不得少于4个课时。人员变动时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采取正常生产期间轮流培训与停产期间集中培训相结合. 7 6、由监控调度室主任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授课人、培训人等,并提前报送相关授课人。调度室做好培训记录。 7、奖罚 、无顾不参加培训者,扣本人100员,并通报批评; 、在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扣当事人一次50元; 、培训期满不合格者,扣当事人50元,并进行补考; 、对认真参加培训,掌握快的人员进行相应奖励。 监控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为了加强调度管理,避免交接班出现漏洞,造成接班人员接班后对生产状态和上个班遗留问题不知道或不清楚,对工作造成影响.为避免
12、这种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接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位.接班后,先询问和听取交班调度员口述当班发生过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并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和事故记录. 2、交接内容:当班安全和生产情况、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调度、通讯设备设施和工具完好情况、各类记录完备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当班遗留问题以及其它必须交接的特殊情况。 3、交班人员要把当班发生的问题记录清,把遗留问题写到交接班本上,并把记录的问题和交接班本上的问题认真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4、交接班人员要在交接班本上签名. 5、接班后要全盘了解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上个班遗留问题要跟踪落实,作好记录。 8 6、接班人应对照交接内
13、容一一查看,有疑问的必须询问清楚,若出现交班人员遗漏本班问题没有交代给下个班或接班人员没有查看交接班记录或没有领会交班人员所交代的问题造成失误的,视情节轻重,罚责任人100元500元。 事故报告制度及汇报流程 1、矿井发生事故时,现场或知情人员应第一时间向调度室或矿领导汇报,同时实施自救和互救。 2、现场或知情人汇报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类别(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他); (3)、事故初步造成伤亡人数、下落不明的人数或设备设施损坏情况; 3、矿调度室或矿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尽快了解掌握各方面情况,做好原始记录,按照事故
14、性质,分级向有关领导或上级部门报告: (1)、发生轻伤或二、三级非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安全副矿长、相关部门和值班矿领导。 (2)、发生死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矿长、总工、和各部门负责人. (3)、凡发生死亡或重大非伤亡事故本矿无法及时控制和处理的,矿长或者安全副矿长在1小时内向玛纳斯县煤炭局、玛纳斯县政府、昌吉州煤炭局、昌吉州救护队、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报告。 4、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调度室可以直接向玛纳斯县煤炭局、昌吉州煤炭局、昌吉州救护队、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 9 局报告。 5、向上级报告内容包括:
15、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全称、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能力、证照情况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类别(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他); (4)、事故的简要经过,入井人数、生还人数和生产状态等; (5)、事故已经造成伤亡人数、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6)、已经采取的措施;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以上报告内容,初次报告由于情况不明没有报告的,应在查清后及时续报。 6、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或者续报。 7、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的当日内及时补报或者续报. 8、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
16、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10 事故汇报流程图 现场人员 或知情人 紧调度室或矿领导 急 情 况 紧安全副矿长和 急相关部门负责人 情 况 矿长、总工 各部门负责人 县煤炭局、县政府、州煤炭局、 州救护队、北疆安全监察分局 11 事故汇报有关人员或部门联系表 电 话 号 码 姓名或部门 职务 值班电话 内部电话 个人手机 矿 长 孙宜山 18997727698 梅秀文 总工程师 18997727559 唐奎元 安全副矿长 18997727686 左天平 生产副矿长 18799280686 赖国溪 后勤副矿长 18997726799 高建兵 机电副矿长 1893
17、5886188 张平阳 安通科长 15899293549 何先均 生产科长 15809930569 李远华 调度室主任 09935276136 808 18703090298 玛纳斯县煤炭局 09946663126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0994-6660563 昌吉州煤炭局 09942345991 昌吉州救护队 09942727168 北疆安全检查分局 0991-4699138 附:非伤亡事故分级 (1)三级非伤亡事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a) 凡所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1小时至4小时或使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停工4小时至16小时; b) 通风不良或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使风
18、流中引起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 c) 局部瓦斯超限作业或防尘设施不完善造成粉尘浓度超标作业,不采取措施处理的; d) 按高瓦斯区域管理地点通风无计划停风10分钟以内的; 12 e) 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在10吨以下; f) 因水灾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 g) 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至10万无(含10万元)的; h) 轨道上山提升设备的断股、断绳;轨道上山提升绞车全速过卷; i) 提送设备、物料捆绑不牢掉入斜井。 j) 井下机车碰头、追尾、撞车、翻车; k) 压风机风缸捣毁;空压机储气罐安全阀失效; l) 掘进巷道冒顶长度3m以下、冒顶高度在1m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5m以下、冒顶高度
19、在1m以上; m) 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元的; n) 其他认定为性质达到三级非伤亡事故的。 (2)二级非伤亡事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a) 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4小时以上但不足16小时或使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停工16小时以上,但不足三昼夜; b) 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 c) 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10吨(含10吨); d) 按高瓦斯区域管理的地点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1060分钟(含10分钟)的; e) 因水灾使采区停产; f) 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g) 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冒顶
20、高度在1m以上的; 13 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冒顶高度1m以上; h) 井下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 i) 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50万元(包括50万元)的; j) 小型压力容器、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 k) 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含10万元)的; l) 其他认定性质达到二级非伤亡事故的。 (3)一级非伤亡事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a) 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16小时以上或采掘工作面及生产系统停工3昼夜以上; b) 局部瓦斯煤尘燃烧、爆炸但未造成人员伤亡; c) 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吨(含50吨); d) 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
21、响安全生产; e) 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f) 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g) 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60分钟及以上的; h)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冒顶高度1m以上;巷道冒顶长度超过10m(含10m)、冒顶高度1m以上; i) 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 j) 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含10万元)的; k)山体滑坡大量泥石流冲向矿区; l) 其它认定为性质恶劣的,情节特别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14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确保矿井和上级部门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以便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22、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1、监控调度室是安全生产信息传递的枢纽,是井上下,矿内外信息联系的桥梁. 2、监控调度室必须做好各类信息的记录,常规信息于第二天调度例会上通报,并交有关领导审阅。紧急类信息必须立即传递到相关负责人。 3、对于当班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必须立即上传到值班领导,必要时可直接上传矿长和安全副矿长。 4、上级部门及矿领导的的紧急指令、指示、通知等,必须立即下达到作业班组和相关矿领导,并督促落实,做好记录。 5、接到上级部门的文件、电传和通知等,应及时转发到相关矿领导,由矿领导组织贯彻和落实,做好收发记录。
23、 6、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类信息、技术资料,除上级监察部门外,未经矿长和技术负责人许可,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外传递或泄漏.重大事项信息由指定部门或人员向上级报告或向有关媒体发布。 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停送电工作是直接关系着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做好停送电安全工作是一项严细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在执行停送电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发布停送电命令或执行停送电工作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安全规程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没有合格证的 15 人员不得单独执行停送电工作。 三、停送电操作人员在工作中
24、,对违反本规定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向发令人申述理由,提出更正符合规定要求时,才能执行. 四、对认真执行规定避免造成事故者,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者,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格电线),不论在检查、修理、安装、迁移、拆除、接电、解脱电源等工作时,要严格禁止带电作业.井下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制定一定安全措施,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 六、对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要求: 1、全矿性的停送电应由机电副矿长负责指挥,局部性的停送电应由当班电工负责,停送电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能胜任的当班瓦检员、安全员负责. 2、检修工
25、程的停送电工作,应由该项工程的负责人或由该工程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 3、在高压设备(地面变电所)上进行操作时,一般应有二人来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七、停送电工作人员析职责范围。 1、停送电负责人,负责安排安全停电的有关工作,审查停电申请,签发工作票,发布停送电命令,对外联系停送电事项,办理停送电手续,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遵守本规定. 2、正确指挥全部工作和发布停送电命令。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规定。 3、工作负责人在送电之前后,负责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有关开关的合闸是否正确可靠. 4、停送电操作人,必须严格按照合
26、闸与拉闸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不经本范围工作负责人计可,不准任何人代替。如遇漏电、火灾 16 等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但没有电气常识和电气设备及线路系统不熟悉的人,也不得进行操作。 5、凡变电所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有监护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错误的操作。 八、操作程序 1、检修高压线路高压设备或其它情况需要停电或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2、各用电地点需要停电检修时,首先向机电科提出停电申请,并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由机电科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停电负责人,另一份交操作人,工作票上所列人员分别签名。 3、操作人对工作票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即可与变电所联系进行倒闸操作命
27、令(口头、电话),变电所值班人员核对无误方可操作。 4、操作人和监护人可根据操作票的顺序进行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相应打一个“对”,操作完毕把接地极挂上,并挂停电牌和有关安全标志牌,这时可向负责人报告。 5、负责人向操作人发出工作命令(口头、电话),这时根据工作票要求和有关安全措施,进行操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场所,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工作完成后,将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保管. 6、负责人向变电所操作人员命令恢复送电,操作人员按规程要求送电,送电后由操作人员向负责人汇报,送电正常则本次停电检修结束. 九、管理办法 1、各用电单位在申请停电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与
28、单位联系好,安排好单位之间的配合事项及生产安排情况,并商定停电时间。 2、停送电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查清所要停关的设备、线路是否与工作要求一致,经查清核对确定无误时,方可进行操作。 17 3、在带电设备的非导电部分进行工作时,必须考虑到工作过程中,一旦操作不当或其货原因,容易使工具人体等可触及到导电部分,必须切断电源再进行工作. 4、在井下进行送电工作时,切断电源后必须将导体接地放电,接地放电前,对可能积聚沼气的地方,必须进行检查,当沼气浓度在1以下进,才准放电。 5、工作全部完全后要求送电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接线是否正确、合格;螺丝、垫圈、卡爪等是否坚固,有无毛刺,有
29、无障阻物,以免送电后发生短路、冒火花其它事故,特别是井下检修后安装必须把防爆盖盖好 6、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命令全部现场人员撤离工作地点至一定距离。清点人员和工具,并监护工作人员不准再接近导电部分。送电人一经离开工作现场,去办理送电手续时,即认为设备或线路上已经带电,绝对禁止靠近或继续工作。 7、在同一线路或同一电源供电的若干分支线路上,同时进行数项工作时,各项工作负责人必须分别办理各自的停送电工作票,不准趁别人申请停电的机会私自进行线路工作.停送电许多人必须在各项工作全部完成,得到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负责人送电通知后方可命令线路送电。 8、在井下同一线路或一个开关控制范围内有数项工作时,各
30、项负责人必须在这趟线路的总开关上分别挂各自的停电牌或填有电工姓名的电工停电牌,只有等全部停电牌拆除以后方可给该线路送电。 9、生活区变台,机修厂变台需高压停电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8 停送风管理制度 一、主扇停风送风 1、事先得知外电线路停电和本公司有计划停电检修等均属于正常停电停风。 2、凡本矿停电检修,涉及到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时,执行检修的单位必须提前两天写出书面报告,经矿长和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停止主扇工作。 3、停止主扇运转的程序: (1)停止主扇运转前,由监控调度室提前一天通知下各单位,做好停电停风工作安排. (2)在停风前30分钟,由监控调度把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并向矿
31、长、总工、或值班领导汇报,经确认无误后,可向变电所、主扇工下达停电停风的指令. (3)变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命令后,按照正常操作程序,必须先断开井下所有电源,再由主扇工停止主扇运行。 (4)停电停风后,监控调度室通知安通科和主扇工打开防爆门,并测定出风井口的瓦斯、CO、CO浓度.变电所、主扇机房、监控调2度室应做好记录. 4、开启主扇的程序: (1)检修完毕或外电源来电,机电负责人应立即向当矿长、总工或值班领导汇报,接此汇报后,值班领导立即组织机电科、安通科做送风、送电和瓦斯排放准备工作,机电负责人要亲自到主扇机房指挥送电。 (2)安通科检查一次回风井的瓦斯浓度,将检查结果汇报值班领导,只有当回风
32、井瓦斯浓度在2%以下时,方可下达“开启主扇,关闭风门防爆门的命令”,并做好记录. (3)准备好后,矿长、总工或值班领导向变电所下达给主风机 19 房送电命令。 (4)开启主扇后,安通科再次出风口的瓦斯浓度,如超过2%,要立即汇报矿长、总工或值班领导,命令打开风机房吸风口和反风风门,进行短路风流,冲淡瓦斯浓度,保证进入主扇的瓦斯浓度在2%以下. (5)根据出风口瓦斯变化情况,逐渐关闭防爆门,直到总回风风流瓦斯浓度在0。7%以下时,汇报值班领导,命令机电科、安通科下井检查进风及中央机电硐室的瓦斯情况,并做好向井下送电的准备工作. (6)经检查,井下中央配电室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其它有毒有害气体
33、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电话汇报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接到汇报后,方可下达向井下中央配电室送电的命令,否则,一律不准向井下送电。 5、非正常停风送风 (1)主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雷雨天气和供电电源突然停电均为非正常停电、停风。 (2)主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突然停风,在十分钟内启用备用主扇,如备用主扇不能正常启动或断电停风,风机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应立即指挥撤出井下工作人员,同时向矿长、总工、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通知机电科将井下高压电源断开。 (3)故障消除后恢复供电送风执行上述有关规定。 二、局扇停送风 1、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
34、换,保持经常运转,并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 3、因风机故障或检查、检修等原因,确需计划停电停风时,应 20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总工批准后实施。 4、计划停电停风前必须撤出停风区域所有人员,在停风区域外口(有负压风流处)设置栅栏,悬挂警标。 5、如果供电、局部通风机故障等特殊原因造成停电停风,停风区域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主要进风巷道,并汇报调度室和值班领导。 6、调度室或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安排安通科、施工人员在在停风区域外口(有负压风流处)设置栅栏,悬挂警标。 7、值班领导组织安通科、机电科查明停电停风故障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8、检修完毕或故障消除后,
35、在恢复供电或通风前,瓦检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电源,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按照“瓦斯排放制度”和“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9、 经瓦斯排放人员检查证实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风筒、电气设备、安全状况完好,无异常情况,且风流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井下瓦斯排放负责人方可向调度室汇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调度室通知机电科从工作面配电点开始按照由外向内的顺序逐台恢复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 停送水管理制度 1、日常生活
36、、生产用水由后勤副矿长安排专人负责,保证供给。 2、后勤、机电、安通部门应经常检查井上下供水管理、设备、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因计划检修管路、设备设施等需要停水时,停水前一天,后 21 勤部门、检修部门必须通知监控调度室,由监控调度室通知各生产部门,做好生活、生产用水储备。 4、因特殊原因检修延时,储备水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生产部门应提前通知监控调度室,由监控调度室向矿领导汇报,采取措施保证供水。必要时应停止生产,保证生活用水. 5、应管路故障、设备故障造成临时停水,知情人员必须及时报告监控调度室,监控调度室根据职责范围立即安排相关部门抢修.并采取措施保证生产、生活基本用水. 6、当供水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时,必须停止断水区域的作业,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基本生活用水。 7、检修或故障排除后必须立即恢复供水,安排正常生产。 8、对造成管理、设备设施损坏或检修、恢复供水不力的责任人必须进行相应处罚。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