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台账、资料管理制度 1、对所到的设备应及时将设备名牌、生产厂家及有关技术数据抄回上账、上卡、上牌板。 2、所有的设备(包括引进设备)应保证在一季度与财务部门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设备台账应有专人负责,不得随便转换。各种字码必须清楚,对报废、调拔设备应及时注销。 4、设备资料应由机电科资料员专门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私拿设备资料,如因工作需要,可先写借条,经机电科长批准后方可借用。 5、各种设备资料,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借给他人者,罚资料员1030元。 6、各种设备资料,必须有整套的档案、台账等一套管理规程,对更新改造过的设备资料应在台账上特别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