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延期费用补充协议根据年月公司与监理公司签订的的规定,实际工期已经超出合同约定且工程延期是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由于目前工程严重拖期,我公司按合同约定坚守岗位, 尽职工作,并且工期延长带来的经营压力日趋增大,在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和相互理解与尊重的态度,便于整体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补充并共同遵守执行。委托人(甲方):监理人(乙方):工程名称:工程投资: 一.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履行职责,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的补充三. 本协议有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费用按 *结算的方式。四. 监理费用: 总费用人民币 .按 计算,包干价格为 *元人民币。 最后一月尾款在交工10日内一次付清.五. 如本协议期限内工程仍未竣工且拖期原因并非监理人原因造成,此后发生的监理服务及费用双方另行商议。六.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甲方):监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