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移交协议书甲方(接管单位):乙方(移交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由市领导临时交办市统建集团承建的新政务中心两个公交站点已顺利完工,经双方协商,现就设施移交达成如下协议:一、移交项目(一)移交数量:移交公交站两座(详见附表);(二)移交范围:公交站点及其附属设施;(三)交接条件:按设施现状进行移交、接管;二、甲方责任(一)自设施移交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拥有该项目的产权,包括使用权、管理权、改造权;(二)依照相关规定,对移交设施实施占有、使用;(三)负责对移交设施的更新改造和日常维护,保证移交设施完好、清洁;三、乙方责任(一)同意将移交设施的产权无条件地交给甲方(包括使用权、管理权、改造权);(二)负责对移交设施的在移交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移交设施正常发挥其功能。四、其他事项(一)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并予以补充完善;(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 方: (公章) 乙 方: ( 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二一二 年 日